曹朔的一生在凡人中极不平凡。
十八岁状元及第,官拜行州怀寿知府,今后数年,境内业兴人逸,未曾有饿孚半道,穷困潦倒者也。如此政绩,自不行能是天作,乃人为也。
哪怕是老友提酒前来的夜半,他也是在审理文书。
“老曹!莫看啦,再看你那眼睛要坏掉咯。”陈辕的脸红得像烂熟的苹果,他醉的不轻,身上的酒味重得像堵墙,但曹知府脸上一丝不悦也没有。
“老陈,别喝了,再喝我真怕你吐在我的公牍上。”
“那你喝!,真是,老子难得来找你喝酒,泰半夜的还忙那些破事,老子都没说什么,你倒埋怨上了!”
“好好好。”曹朔苦笑了一下,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最近生意可好?”
“好......也欠好!我跟你说,那个彭展廷,又带着他们家那个没前程的上我这闹事了。妈的,他自己管不住自己那小偷小摸的儿子,我帮他教训一下他还不乐意了还,已经闹了三天,我实在没忍住,老子连着儿子一起揍了。嘿,你真该看看那两个家伙被街坊围观的心情,乐死我了。嗝!唔......我的好知府大人,要是那个二混子上你这敲冤鼓,你可得替我做主啊。”
“我说你怎么想起我来了,原来是来起诉啊。”
“诶,可不能这么说,我主要是来喝酒,其次,发个牢骚。公堂上知府大人切要秉持公正,陈某绝对不会吐出半个字的不满!”
“行了行了,油嘴滑舌。”
曹朔把公牍撤下,两人不紧不慢地喝,有说有笑地聊。
一直喝到东方泛白。
第二天,曹朔确实要处置惩罚他们俩之间的事,只不外现在,是他的朋友成了受害者。
烟尘还在飘扬,热闹的街道缺了一块,人群在窃窃私语,他们的小心翼翼,就似乎眼前狰狞、破败的废墟随时会醒来,将凡人吞噬。
陈辕的店肆毁了,彻彻底底地毁了,就在公开场合之下,就在吸一气,再吐出去的时间内。
毁的很简朴,他的店肆被举得高高的,再重重摔下,十数丈的衡宇登时像木制的玩具一样破坏。
陈辕是就地见证的,崩坏的瓦片砸到了他的脑袋,他像根细长的棍子一样立刻倒下,血流了一地,但他哼都没哼一声,哭都哭不出来。
哪怕曹朔登门去看他时,他的脸上也是一脸麻木。
怀寿人第一次知道,知府提倡火来是个什么样子,那一天,知府回衙门的路上,没有一小我私家说话,没有一张窗开着。
曹朔问遍了周围的每一家,每一户。没有一小我私家看到。
青天白日之下,没有一小我私家看到。
他们不说,但曹朔在问之前就已经知道了答案。
只要稍微查一查,就能知道,彭展廷如何把自己的妹妹卖到山上,而那山上又是哪门哪派。
只是曹朔动身的前一晚,知州大人来了。
桌上没有酒碗,只有茶盏。
“曹弟呀,算周某求你,这案子,万万不行再查了。”
“大人品茗。”
“你可不要糊涂,再查下去,别说你眼下的位置,就是颈上的人头,都未必保得住。这上仙做的事,我们如何管得了?上仙......”
“大人。”
知州闭嘴了,曹朔的眼里是一柄不行折的拙剑。
“曹某愚钝,不知我的位置,我的人头,有何金贵。我只知有人,在我大轩朝的土地上,果真犯我大轩朝的执法,不说自觉伏诛,竟逃之夭夭,更威慑坊众,不得作证。此去,乃是为正法而去,纵死,已是为正法而死。多说无益,大人请回吧。”
无言,蟋蟀贸然地打扰两人间的清静。
知州走了,茶凉了。
第二天,鎏玄门的山门下,站着一位世俗中来的县官,连带着两位衙役,一位扎着头巾,一位额角有疤。在他们身后,立着一块木板,昭告着鎏玄门下某门生所犯罪行。
此举甚至惊动了朝廷。圣上传他入宫。三天后,他回去了。那位门生下狱了。
就在官府抓监犯伏诛的那天夜里,曹朔在天台上一小我私家喝了一夜的酒。
一夜无云,一月无星,一人无眠。
没有人知道曹朔在朝廷上如何辩说,如何应答。他周围的人只知道回来后,曹朔更不爱说话了,他的脸上开始长灰白的胡子了。没有任何消息,但曹朔让家仆们收拾好家当,结过雇金后尽数遣散。等了数日,谪书下来了。
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为什么好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坏人满嘴的伶牙俐齿?为什么强者连一点弱者的想法都未曾考虑?为什么有人明知道什么是对却偏偏做错?为什么他按书上说的做了,耳边却尽是骂声?为什么?
为什么他还没有死去?明明神仙要他去死,天子要他去死,为什么他还没有死去?
他一直在问自己。离开怀寿的时候在问,路上遭劫的时候在问,下榻旭城,放下士医生的架子去做苦力的时候在问,晚上躺在床上,因为阵痛的腰而呻吟时也在问。他找不到答案。但他只知道他不能死,死即是屈服,即是溃败。他不能死!
那日我没有死去,今日我岂可去死?!
突然,曹朔从被钝器击中的眩晕中睁开眼睛,模糊的神经在瞬间扯紧。猛挥臂,那匪徒一脸得逞的神情被一分为二。
“年老!”
“年老!我还以为你死了!”
“护好镖,随我杀出去!”
曹朔手提一把大刀,脸上是已凝固的暗红血迹,背上插着两枝箭。身近九尺的他带着十数人,两架马车愣是在不停冲过来的山匪中向前迈进。
“操他妈的,你们干什么吃的?!堵上啊,妈的货要跑了!”
“掌柜的,不是不想堵,堵不住啊......”
“操!”
烟尘和血四起。最后只有一道烟尘,向最近的县城奔去。
夜里凉爽,曹朔躺在客栈的床上,不敢乱动,身上约莫有十一处创伤,有两处险些伤及脏器。
在这个夜晚,他的神思突然回到那个站在鎏玄门门下的午后,他还记得那天的太阳很热。
如果再给他一次时机,在知道会有人要他死,要他就算活也不得好活的情况下,他还会站在那吗?
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