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对她说:适才没有任何理由,我突然想哭(以下是可以说的:刚刚我似乎想到了刑名之学。然后想到了:几天前,我对实行它的信心很富足)
她说:心情包慰藉“咋滴啦想到啥了想哭”
我回复道:“突然就想哭了,同时我自己也下了“不找原因”的决心!”
【二】
我在问同学数学题的时候,不小心使我的笔把他的衣服染色了。
数学测试80分,我知道有一个题我做出来的结果和答案选项一点都纷歧样。
但是另一个题是哪一个呢?
【三{
午餐有些辛辣,这对皮肤欠好。
【唯】
我对TA说:
“我计划从现在开始实践刑名之学了。而且也把我的这一计划告诉领导员,因为这将是一个新经验。探究“形”和“名”的关系的学问,就叫“刑名之学”。翻译成白话,就是“考察看法和看法所对应的内容之间的关系的学问”。
现在我要说一些细节了,不许说不听哦
首先要设定目标,而且必须很少。公孙鞅治理秦国面对纷繁庞大的事物,只设定了两个目标。
鉴于我还想不到什么很是好的目标。用哲学书里的一句话取代目标——与处在进化驾驶仪上的另一个自己进行竞争。
有了目标就需要再设置尺度。
把时间设置为尺度。这样容易权衡。
下一步是与尺度无关的项目,全部砍掉。
呃,感受我设定的目标有一点难以权衡。这一步先跳过。
最后明确意义。首先这是为了提高效率,然后这会牺牲公正。
显王十年,壬戌
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行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反面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非法其故。”甘龙曰:“否则。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
杜挚出来讲话,也是满嘴对联:“利不十,稳定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杜挚的意思貌似比甘龙退了一步,说变法不是不行以,但只有变法带来的利益10倍于以前,这个法才值得变,这就像使用工具,旧的工具用顺手了,并不是绝对不能换新工具,但新工具带来的利益必须足够大,才值得换。
只不外事实会证明,公孙鞅的变法给秦国带来的利益何止十倍百倍。
卫鞅曰:“凡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
秘密措施:所有同情阻挡派和不支持变法的人被认为是傻瓜。
这一条,好吧,虽然有些不情愿,但唯。无论谁同情变法的阻挡者,都市被所有人当成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