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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笙烟如织

红豆之虓(二)

笙笙烟如织 浅非橘 2297 2019-07-01 21:30:30

  ——1

  子俨走后,稠云的左脚上多了一只极重的锁链,锁链的尽头在虎怪睡觉的地方,锁链很长,足够她在城池中的空地上转一圈,稠云坐在一块圆滔滔的石头上,抬头看着被黑烟笼罩着的圆月,这里没有白昼,稠云无法盘算日子,只是感受这是到了中秋佳节了。

  她痴痴地望着明月,轻哼道:“天涯共此时。”

  “什么意思?”虎怪从身后轻轻走来。

  “你平时走路不是震得地都在颤吗?怎么今日这么轻盈,吓得我半死。”稠云说道。

  “你以为我只会打架吗?你把我看轻了。”虎怪说道:“对了,你告诉我你刚刚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不想说。”稠云哀愁的目光从月亮上落了下来。

  “那你怕不怕我把那个小孩抓回来当开胃菜啊?”虎怪笑道,他的髯毛都震颤起来,稠云在此时仔细地审察了虎怪一番,她发现他长得真丑,每一个地方都长得瘆人,普通的老虎比他悦目上千倍百倍。

  虎族人原来修成了人形,但是如若杀生过多,便会重新酿成兽形,貌寝无比。

  “万物都可以看到天上这一轮月亮,你忖量着的人,也在看着月亮,闭上眼睛,就像他们在你身边一样。”稠云轻柔地说道。

  虎怪闭上了眼睛,月光洒在他那狰狞的面孔上,他的呼吸声粗重起来,他的平静倒成了让他更吃力的工具。

  过了不久,他睁开眼睛,对稠云说道:“你骗人。”

  虎怪起身便要走,稠云拉住他翘起的尾巴上的毛发,那尾巴毛茸茸的,遍布着黄色和玄色的花纹:“虎怪,我没骗人,你多试频频。”

  他转过身,不悦地说道:“小兔子,我不叫虎怪,你以为虎怪是没有名字的吗?”

  他的尾巴翘得更高了,从稠云手中抽离了出来。

  “你叫什么?”

  “你也叫我大王,见到我以后,像其他虎族人一样和我行礼。”虎怪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一晚之后,虎怪离开了城池,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回来。

  小虎怪们会从外面给稠云带人的食物和一些很丑的衣物,虎族人喜欢花花绿绿的工具,越花哨便越能入了他们的眼,稠云将这些衣物裁了,为小孩们缝尾巴套,上面还缝着一朵朵精巧的布花,他们特别喜欢装饰自己的尾巴,得了尾巴套的小虎怪都高高翘着自己的尾巴。

  很快,小虎怪们认稠云做了“小大王”,他们才不在乎这个大王是兔族照旧虎族,天天绕在稠云的身边,虽然他们是虎族人,却也天真无邪,与兔族孩童无异。

  时间久了,小虎怪们看着稠云终日在地上习字写诗,便吵着要与稠云学习字,稠云又重操旧业,当起了老师。

  小虎怪们兴奋地在地上拿着木棍在地上描写着,虎怪魁梧的身影站在后面,遮住了原来就昏暗的光。

  “加入大王。”小虎怪们跪在地上规则地行礼。

  “你们在干什么?拿着木棍不应练习起来吗,在地上敲敲打打什么?”虎怪咆哮道。

  “我们,在和稠云姐姐学写字。”一个胆大的小虎怪说道。

  “谁是稠云姐姐?”虎怪问道。

  小虎怪指向远方,稠云一席飘逸的白衣长裙,风略过她的长发,银簪上的流苏随风挥舞,她手中拿着一大束用布做的花儿,闭着眼睛感受任凭风在她身上招摇。

  “你看,大王,稠云就是这么写的。”小虎怪指着地上的两个字。

  虎怪看了看,一脚把那些字踢没了。

  虎怪回来了,带回来了更多的战利品,凄惨的叫声回荡在怪城中,稠云紧紧捂着耳朵,但照旧无济于事,她躲在一块石头下,高声唱着歌,努力让那声音不再折磨她。

  她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在寒风中,一具瘦小的身体在发抖。

  第二天,一群人从窟窿中被赶了出来,他们相互拥挤着,被推搡着往城池外走去。

  “这是在做什么?”稠云拉住一个小狐狸问道。

  “大王说,这些人吃不了,把他们放了,在这里看着心烦。”

  稠云在窟窿中找到了四仰八叉躺着的虎怪,问道:“我是泛起幻觉了吗,是你放人了?”

  “是,里面有些男人身上实在太臭,看着恶心,另有些瘦的像芦柴棒的,怕牙钝了。”虎怪不耐烦地说。

  稠云的嘴角露了一抹微笑,虎怪将胳膊枕在头下,对稠云说:“你笑了,你很兴奋?”

  稠云点了颔首,计划离开。

  “稠云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稠云怔了怔,说道:“就是许多许多的云。”

  “有多多?”他总是喜欢问问题。

  “数也数不清,怎么也数不清。”稠云回覆。

  虎怪给稠云部署了窟窿,就在他的隔邻,她不用再睡在外面的石头上了,正是拥有了窟窿的这一天,稠云来了月事,身上流血不止,这么多天以来每日睡在严寒的地方,使她这次痛苦异常。

  虎族人对血腥味异常敏感,虎怪很快便来到了她身边。

  “少女的闺阁是不能乱闯的你知道吗?”稠云惆怅的情绪全在这一刻涌了上来,她对虎怪的到来反感异常。

  “你上次不是直接闯进我的窟窿了吗?”虎怪反驳道。

  “你是少女吗?”稠云拿起一旁的石头,无力地向虎怪砸去。

  虎族和兔族的审美纷歧样,虎怪一直以为稠云年纪很大了,是中年的人,没想到她照旧个少女。他看到稠云的裙子漫布着血,有些急促地说道:“怎么……你受伤了?你不会在自杀吧?”

  他伸出虎爪,计划为稠云恢复伤势。

  稠云推开他的爪子,说道:“这是雌性的月事,你知道吗?我不知道你们虎怪有没有。”

  “有是有,可是不会流这么多血啊,你在骗我吧,你就是想自杀对差池?我告诉你,只要你一死,我就把那个小男孩立马抓过来扒皮抽筋。”虎怪又伸出了虎爪。

  “我真没骗你,人都是这样的,我们总要有些纷歧样对差池?你现在马上出去,就是对我最大的恩赐。”稠云赶忙说道。

  “那你让我看看。”虎怪说道。

  “怎么可能?你别乱来。”稠云立马清醒了起来,用尽力气让裙子紧紧包裹在自己的身上。

  “为什么不行以看?你是兔我是虎,我没穿衣服,你天天看着都没事,为什么你不穿衣服我就不能看?”虎怪十分不解:“其实我也想问,人为什么要穿衣服?”

  “我求你,你出去行吗,我真没事,就是需要好好休息,衣服是用来遮羞的,我不穿衣服,会怕羞,会觉得没有尊严。”稠云险些带着哭腔了。

  夜里,虎怪卧在稠云的窟窿外,敏锐的耳朵听着稠云的呼吸声,他一声一声地听着。

  他想,就像天上的云一样多。

  稠云的梦细细碎碎的,梦中另有虎怪那张可怕的脸,她在梦中却一点也不觉得可怕,她怕是已经习惯他,习惯这座怪城了。

  厥后,虎怪告诉稠云,自己其实叫向嘶,是一个在虎族人眼中十分霸气的名字,他虎族的大王。

  稠云给他做了一个尾巴套,上面绣着他的名字。

  ——2

  城中似乎迎来了什么喜事,虎怪们喜滋滋地笑着,来回搬运着酒肉,稠云这才知道这里要迎来一位法力无边的二大王,是鹏族的人,他还带来了数不清的喽啰,这下子虎怪便如虎添翼。

  大鹏怪唤作金朝,前些日子与向嘶通力相助,一个攻天上,一个攻地下,攻破了第三座灭虎师的城池,按这样的节奏下去,灭虎师将不复存在。

  金朝化身成一位高峻俊秀的男子,一身耀眼通透的金衣,头上戴着一只高高的金冠,走到哪里都有些耀眼。

  美有两种,一种是沉潜的美,而另一种就是这种外表华美的美。

  稠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她感受看着金朝比直视太阳更让人费眼睛,可是金朝的眼睛却让她觉得很可怕,黑得就像一个没有尽头的漩涡,直视久了就被拉进去,再也出不去。

  她开始视察向嘶的瞳孔,却没有这种深不见底的感受,他有时候喜欢发呆,眸子里似乎有千万个光点交替缠绕着,就像是星星在四处奔跑。

  向嘶设宴为金朝接风,宴会进行了很久很久。

  金朝最喜欢吃娇嫩的女子,他和向嘶要稠云作为晚餐,可是向嘶却拒绝了,他说他把稠云当宠物养,而且小虎怪们很喜欢她。

  又一次血洗人间后,众怪皆吃饱喝足,早早歇下了,稠云一小我私家拖着极重的脚链从洞中走出来,希望能挣脱那浓重的,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却看到向嘶庞大的身躯坐在悬空横挂的石柱上,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上,那粗重的脚上套着稠云做的花色靴子。

  向嘶也看到了她,他的眼睛宁静如水,说道:“你要上来吗?”

  还没等稠云拒绝,他便飞身下来,一只手将稠云护在胸口,重新坐上了石柱。

  稠云坐得这么高,有些恐惧,脚上的脚链使她往下坠。

  向嘶一拳将脚拷打得支离破碎,脚拷的碎片砰砰得掉落在地上,砸出浅浅的坑来。

  “以后你就别戴着这个了。”向嘶从怀中拿出一个酒葫芦,仰头灌了一口,桂花的香气萦绕开来。

  “你怎么穿着我给小象精的鞋?”稠云问道,这明白是她给脚受伤的小象精做的靴子,让她在养伤的时候走路少些疼痛。

  “她给我的,我穿得也挺合适。”向嘶说道,左脚摆了摆:“你用丝线,怎么就能绣出花来,你们人还挺神奇的。”

  稠云看了看向嘶抓着酒壶的那只蜷曲的,遍布着棕黄色毛发的爪子,找到了原因。

  “我可以喝酒吗?”稠云问道。

  向嘶将偌大的酒葫芦倾倒,清澈甘洌的桂花酒便淌入了酒葫芦的盖子里。

  他轻轻地将盖子递给稠云,看着她细腻的脖颈咽下桂花酒,就像一只刚出生没多久,毛茸茸的小鸡仔。

  “向嘶,你说在要害时刻在爱人和自己的性命之间,选择自己活命的人,是不是不爱自己的爱人啊。”稠云不胜酒力,面色有些潮红。

  “我不会去爱什么,你问我做什么?”向嘶有些不悦,并不想回覆稠云的问题。

  稠云眯着眼睛笑着,一只手摸向向嘶手臂上的黄色绒毛:“小猫咪,要不要吃鱼啊?”

  “我是老虎。”向嘶呢喃道,他的手轻轻揽住稠云的肩膀,怕她从上面掉下去。

  稠云从怀中掏出一枚同心玉结,狠狠地朝地面砸了出去,那通体洁白的玉结顷刻间便四分五裂。

  几天后,一群被抓来的人被推搡着进山洞,一个白衣少年蹲了下来,捡起同心结的碎片,将它在自己沾满泥污的衣服上擦了擦。

  来不及细看,便被人群挤着向前走去。

  快进入山洞的那一刹那,他转头看向远方,却看到稠云一身紫衣,坐在悬空的石柱上,一把轻纱团扇在胸前轻轻扇动着。

  稠云轻轻说了声:“宋郎,别来无恙。”

  她并不知道向嘶在她的身后站了良久,他的声音让他吓了一跳:“里面有你认识的人?”

  稠云转过身来,轻声请求道:“你把他放了行吗?”

  从腥风血雨中幸存,平安无事的宋郎被带到了稠云面前,不远处的宝座上,正坐着虎视眈眈看着他们的向嘶。

  宋郎的面色入土,哆嗦着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放你走,别再回来。”稠云说道,眼神中却是海一般的平静。

  “稠云,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四处找你,找不到……你能放我走?”他问道,语气中带着疑惑。

  “你出去后若是能找到子俨,帮我照顾他,别告诉他我在这里,你就说我已经死了。”

  “好,我都允许你,你和这些怪大王是什么关系?难不成……你其实已经叛逆了兔族,加入了他们的阵营。”宋郎问道。

  稠云突然笑了起来,她的眼神突然狠厉起来,用团扇抵住宋郎的下巴,说道:“对,我就是虎怪的人了,要否则怎能在这里活得这么好,你若还不走,我便把你生吞活剥了,怎么样?”

  宋郎被稠云的这一番举动吓得倒退好几步,坐到了地上。

  他走了,走得很快,快到来不及看路,跌倒了许多几何次,磕地头破血流,却全然掉臂。

  金朝那锐利的眼睛在远处看地一清二楚,发出清脆爽朗的笑声,说道:“你说这小我私家是不是你那个宠物的相好啊,没想到大王对宠物这么眷注,直接把他杀了又怎么样呢?那个女人又能说什么。”

  向嘶的手中捏着一块同心结的碎片,轻轻在鼻子边嗅了嗅。

  时间过了很久很久,稠云已经数不清几多日子已往了,这一日,向嘶带着几百的小虎去与灭虎师作战,金朝便留下来守着城池。

  稠云不用再戴着脚铐,行动很是轻巧,她也在琢磨着怎么想法子逃出去,只可惜这里的怪太多了,时时刻刻都有怪四处巡逻,就算是遇到一个怪孩,她都打不外。

  宋郎走后,她心如死灰,曾经美好的恋爱化为泡影,她曾经是想不再教书,嫁给他为妻的,她不在乎他能不能考上功名,只想与她组建一个幸福的家。

  她本不是碧城人,是从很遥远的地方逃过来的,凭着她读过的书,在吴府做了吴家少爷的老师。

  她曾经的那个家,或许不能称之为家吧。父亲只爱她的哥哥和弟弟,从她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从来没有抱过她,也没有对她笑过一下,只要她言语惹他一点不兴奋,即是不分青红皂白的殴打。

  母亲并不讨厌她,只不外她从来不敢忤逆丈夫的意思,因此也没有给过她明目张胆的偏爱与温暖。

  但她照旧凭借自己的天赋好好地生长着,躲进从镇上每户人家借来的书里,理想着一日能够做女官,逃脱这个牢笼。她写了数百篇文章,想有朝一日能被朝廷看到,生机蓬勃的少女,心中总是满腔热血的。

  谁知道她想得太简朴了,父亲早就为她部署好了良人,一个目不识丁的商人,屠宰猪肉起家的,厥后做生意赚了大钱。这样以来,她读的那些书,那些支撑着她活下去的梦想全都是无稽之谈。

  她背上了小小的肩负,今后离开了她的家,她便不再有家了。

  吴知府赏识她的才气,让她先在府中做子俨的老师,等有时机便举荐她做女官,吴知府待她如亲女儿般……她只会认他这一个父亲。

  如今,全都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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