稠云拿着石头,在地上勾画着,派遣着心情,她的手腕却被紧紧攥住了。
抬头一看,金朝正笑着看着她,冲她说道:“你是什么时候到这里来的,大王倒是挺喜欢你的。”
稠云回道:“我也不知道,这座城从没有黑夜白昼,我早就不知道时间了。”
金朝松开她的手,说道:“许多年前我曾见过你,背着肩负在沙漠里随着驼队走,你还给了我水喝。”
“我记得你,那只大鸟,落在沙漠里,还受了伤,我第一次见过这么大的鸟。”稠云回忆了起来,转而又问道:“我救了你,你又向向嘶要我做晚餐。”
他忽而笑了起来,眉眼弯弯的:“我也是最近才认出你来,我那个时候受伤,鼻子闻不到什么味道,况且你那个时候真的太黑了,你应该谢谢我,因为我要你做晚餐,说明你很秀色可餐。”
金朝又说道:“既然我和你说这些,肯定是要报恩的,我把你送出去,怎么样?”
她的眼睛通红一片,头脑一阵晕眩,她不敢相信自由竟来得这么快。
稠云趴在他的背上,视线徐徐由暗黑的怪城变为清澈的蓝天。
原来,人间现在是白昼。
金朝将她放在草原上,她站在草地上脱掉鞋子,让脚深深埋进松软的泥土中,闭着眼睛,深深呼吸着每一寸空气。
远处依稀是箫声和琴声,稠云的心震颤着,那琴声似乎要将她在怪城的一切影象都消除洁净。
金朝扑扇着翅膀,消失在天空中。
稠云顺着琴声慢慢找到了人烟,这是一座平静而祥和的城,城中还未遭遇虎怪的侵袭,她走在有着淡淡苔痕的青砖小路上,欣赏着每一寸风物。
她当了身上的首饰,换了些散银,先找地方住了下来,平日里做些刺绣,帮人代笔,日子也是能维持下去。
一日她在街上倾倒洗完菜的脏水,只见一只竹编的轿子被众人蜂拥着,甚至不少人跪在地上拜着,另有人捧着金银珠翠,瓜果禽肉一路随着。
她远远地看已往,只见一少年身着玄色长袍,头上戴着银冠,那正是灭虎师的装束。
那少年突然飞身下轿,向她奔来,嘴里喊着:“稠云老师?是你吗,老师。”
原来子俨远走后,被一群前去支援其他城池的灭虎师收留,随后送到了远在京师的吴知府那里,但是子俨一心想学习捉怪术,为死去的娘报仇,或许,还能接回被留在怪城,生死未卜的老师。
稠云得知子俨已成为很了不起的灭虎师,只用了六年的时间,他说他未来是一定要将那个虎怪杀死的。
她在向嘶那里,已经六年了,从十六岁变为了二十二岁。
子俨想将她接到自己府中,可是稠云却不想打扰他的生活,她不想拿所谓的报恩来换取子俨对她的好,她便照旧继续以往的生活。
他问她虎怪的弱点,怪城是怎样的,里面有几多虎怪,稠云在回覆的时候,心里却有些不太舒服。
她是怎么了?她怎么也想不通,她是胡乱回覆他的。
不久后,宋郎逃到了这座城,他站在子俨的身后,指着稠云说她是虎怪的同谋,在怪城中与虎怪交好,绝不能留她在城中。
身边的黎民纷纷看着她,把她围在了一层一层的人群中,她看着子俨的目光,却是逃避着她。
众人纷纷欺压子俨将她杀死,子俨的手哆嗦着伸向手中的佩剑,稠云轻轻笑了笑,闭上了双眼。
空中突然暗了下来,身形庞大的虎怪纵身飞来,他的吼叫声吓得众人四散飞逃。他那双红色的眼睛紧紧地看着稠云,就像是飞鸟终于找到了陆地。
稠云什么都来不及想,只是将手臂高高地举了起来。
向嘶将她拉入空中,她第一次好好地审视着天空,心中完全没有忙乱,没有畏惧,而是感受自己宁静时一样。
他们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贴在一起,他怕她掉下去,她担忧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可此时的虎城,已然不是曾经的虎城,金朝趁向嘶离开虎城,前往寻找稠云的时候,乐成策反了向嘶的心腹,他们早就对向嘶不满,他每次都下令放掉虎怪们最喜爱的人类幼儿,还让各人只能取自己需要的人数,不能肆意屠杀。
他们认为他们的大王已经疯了,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可此时的向嘶仍什么都不知道,他带着稠云落到了地面上,却被金朝带着群怪们团团围了起来。
“向嘶,今日即是你的死期。”金朝轻蔑地笑着,示意着群怪上前杀死向嘶。
向嘶紧紧地将稠云搂在怀里,恳求金朝说道:“我可以死,你放过稠云好欠好,把她放了,你让她在世。”
稠云听着这一番话,心就像被狠狠地揪住了,她的眼泪无意识地流了下来,说道:“向嘶,你别说了,既然如此,我和你一起死,我不怕死,你知道的。”
向嘶冲她笑了笑,说道:“不是你说的吗,遵从本心,我的心告诉我,我想让你在世。”
她昂着头,看着他笑着,时间都似乎凝止了。
“我说的果真没错,向嘶,你爱上了一小我私家,这样的你怎么配做我们的大王?不外看在我们往日的情分上,我就留你的心上人一命。”
群怪纷纷围了上来,想要靠众人的力量打败强大的向嘶,向嘶轻轻跃起,将稠云安置在他们曾经一同坐着的石柱上,沿着这根石柱走,很快便能逃离怪城,他做完这一切,便被群怪那数不清的利爪拉了下来,落了下去。
小怪们都不是向嘶的对手,很快被打地七零八落,众怪没想到向嘶的实力这么强大,可是这正是金朝的战略,他趁向嘶打架之时,绕到他的背后,计划给予他致命一击。
正在这时,稠云大叫道:“向嘶,小心身后。”
正在众人都措手不及之时,向嘶猛地转身,虎爪贯串了金朝的心脏。
众怪见状,纷纷跪在地上。
向嘶只顾着看坐在石柱上,惊魂未定的稠云。
金朝死了,怪城又恢复了以往的模样,稠云正在窟窿中睡觉,只听见向嘶的声音:“稠云,我可以进来吗?”
他进来时,已酿成了一个气宇轩昂,一身红袍的少年,虽然仍是宽阔的臂膀,高峻的身材,眉目却是清秀,五官精致中带着丝稚气。
“你是,向嘶?”稠云疑惑地问道:“你怎么酿成这样子?”
“你来到我身边以后,我就越来越不想杀害兔族的人了,不只是因为我没有了杀戮的欲望,更重要的是,那是你的族人,我不想让你伤心。”向嘶温柔地注视着稠云的眼睛。
他的身上,已完全没有那个凶残嗜血的虎怪的影子,由于很久未曾杀戮,才变回了人形。
“你愿意留在我的身边吗?你离开我的这段时间,我满脑子都是你,这种感受,实在是太痛苦。”
稠云却只是苦笑:“向嘶,你我之间有着血海深仇,我怎么能在你身边呢?就算我们再相爱,可是我们如果幸福地在一起,那些悲凉死去的兔族人,在天之灵如何安息呢?”
“给我一个时机好吗?我会命令虎族人永远不会踏入兔族半步,你能否原谅我。”向嘶乞求道,他面色如同死灰,跪在了地上,似乎知道稠云的答案。
“那些死去的兔族人如果能活过来的话,我就陪在你身边,可是这是做不到的对吗?”稠云转过身去,决绝地说道,可是她的眼中已然落下两行清泪。
——
佛说种下因,便有果。
因是无休止的杀戮,果是爱而不得的划分,千年万年的相思。
因是一时的心软,果是为人解惑的恋爱,是生命的保全。
因可以由许多人发生,可是果总要由那么几小我私家来肩负。
兔子终究是离开了那只老虎,只留下一个孤苦的虎怪,总叹长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