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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日记,那夏,我是那么的爱你

十一、工地是一个灰尘的舞台

  半年的时间,弹指而过。

  我没有等来林晓欢的泛起,算着日子,最后那天,我去了我们去过许多次的那家烧烤店,一小我私家喝得酩酊烂醉陶醉才往回走。在曾经相拥的树下的荫影里,站了许久许久,任思绪陪同回忆在阴暗的树影里飞翔……

  晓欢,我这一生都爱你,无论你在哪里,无论你是否还会泛起,我都爱你。

  晓欢,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都记得,未曾忘记,也不敢忘记,你永远都是我怀中最温暖的风物。

  晓欢,我在浙江等你!

  王志勇没有食言,不到三个月时间,他就把我带出师了。

  人为接近翻倍,而且像所有的大工,我也有了一个资助打下手的小工。

  他叫毕小辉,湖南人,长头发,人十分清瘦,看样子颇有艺术家范。

  毕小辉会木雕活,听他自己说似乎是祖传的手艺。第一次看见他,是在工地门口,他手上提着铺盖卷,灰头土脸,一副落魄的样子,像一个流浪的艺术家“啪”砸在了面前。

  我一眼便看见了他衣兜里,那只冒出半个头的木雕鹰。那只木雕鹰很精美,栩栩如生,我能看见的那只眼睛里,似有一只活鹰的戾气与飞翔的欲望。

  可能是因为那只木雕鹰,老板问谁愿意带他,我见他们嫌他太瘦,没人搭腔,就站了起来,把像“簸箩货”的他接手里了。

  毕小辉就这样加入了由我和王志勇组成的青年小组。下班后,聚在一起喝酒、聊天,有时候相互倾诉一下自己的理想。

  不久后,毕小辉的女朋友朱小环从老家过来,欣喜地加入了我们的团队。她长相平平,但是一个智慧玲珑的女孩,在食堂里打下手。厥后,所有聚会的饭菜都由她来准备。

  曾兴云可能是想把他的宝物女儿美丽许配给我,对我特别好,有时候加班晚了,没有回去,在工地上总能吃到他准备的“酒席”。我之所以这样推测,是因为曾美丽比以前来看她老爹的次数越来越多,而且总是拿那双美丽的眼睛,像物理学上的量子纠缠朝我张望。

  我和林晓欢的事情,在工地上曾是一段韵事,厥后的情况各人也知道,曾兴云的几颗花生米加一杯酒,就足可以让我把那些愁苦和忖量重新到尾说上一遍。

  可曾美丽有人追。她上班的电器厂老板顾筱是一个女强人,离婚多年,有一个随母姓的儿子叫顾小锋,但顾小锋并不争气,跑去澳门一场豪赌,差点把他母亲多年挣下的家产输个精光。

  没错,他喜畛伉美丽,游手好闲之际,车接车送曾美丽。

  但曾美丽却不喜欢他,一次聊天中,她说这样的人没有一点宁静感,宁嫁穷光蛋也不嫁他。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感受曾美丽似拿眼睛望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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