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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的自白

第六十六章 炖腔骨配窝头

吃货的自白 易牛 1407 2021-03-20 17:29:13

  夫人炖了一大锅腔骨。

  由于是用高压锅炖的,软烂无比,甚至连大块儿的骨节都能一口咬碎,形同豆腐渣般糟朽。

  吃着这肉轱辘一样的腔骨,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小时候……

  我们家生活条件一般,属于那种有了好吃的,得按人头份儿先计划好了再动筷子的家庭。这样的日子,一直连续到我十五六岁。

  一九九零年的某天晚上,正遇上停电,黑灯瞎火的。

  在蜡烛的微光中,满屋子飘荡着炖肉的香气。胖胖的爱做饭的继父笑呵呵的端了一大盆炖腔骨上桌儿。他看着因惊奇而大张着嘴的兄妹俩,笑着说道:“打今儿个起,咱家吃炖肉不限量了!”我和妹妹听了两眼放光,抢着举筷去夹。继父那天还特意蒸了两屉金金灿灿的窝窝头,算是忆苦思甜了。

  九十年代,猪肉的价钱是五块来钱一斤。虽然现在看起来不贵,但在那个时候,普通人每个月人为也就大几百块钱,所以每天能吃到肉照旧有些痴心妄想的!想打牙祭了,家里也轻易不会买五花肉炖着吃,而是买更自制的猪腔骨炖。

  泰半根儿猪腔骨,连肉带骨有十来斤的样子。虽然分量蛮重,但并不禁吃。一是因为我家人口多,所以大伙儿一分就没了。二是因为那会儿的猪腔骨比肉自制,所以骨头上的肉被剔得很净。不像现在,骨头比肉还金贵,所以个个儿骨头上都裹着厚厚的一层肉!

  周末把腔骨买回来,搁在圆木墩子上,照旧用我家那柄陈年老斧“当当当”的剁成匀溜儿块儿,然后放进大汤锅里用冷水泡俩小时。

  将骨头块儿冷水下锅,大火催开,撇净浮沫。换一锅开水后,再将已煮得发白的腔骨放下去炖,其间加入料酒、葱姜大料、酱油等调料,改用小火慢炖两三个小时。之所以用小火慢炖,是怕骨髓被炖没了。后期还要将葱段儿捡出,否则葱段软烂后会糊在腔骨上。

  三两个小时后,一锅筋肉软烂抖之脱骨的炖腔骨就出锅了。

  掀开锅盖儿,见一段段寸余长的腔骨,支楞八叉的在滚开的红润的肉汤中堆叠着、哆嗦着……骨头的支岔上挂着不甚多的一层薄肉,犹如船桅上被朔风撕裂的破帆。

  就是这样骨多肉少的腔骨,也会让我和妹妹趋之若鹜的。

  恒久的“斗争经验”告诉我,吃腔骨的主要目的不在吃肉,而在于啃骨。而啃骨考究的是“寸草不生”,绝对不留一丝筋肉!这对我来说,是一件极其细致和技巧的乐事,乃至在我的余生中,发扬光大到喜吃河蟹、小龙虾、小胡桃等一切费工而不解饱的吃食!

  从飘摇着油花儿的肉汤中拎起一块儿热气腾腾的腔骨,用双手各捏着一个骨叉,左右轻轻一旋再一掰,两个骨节就从接缝处轻易的疏散开来,露出骨节间的一圈儿胶质的筋膜。我总觉得,和骨头上少的可怜的肉相比,筋膜和骨髓更是别样的美味。

  筋膜需用门牙去啃才气吃到,这自然要泯灭些时间……

  等胶冻般的筋膜啃净了,在筋膜生长的骨节端头轻轻一咬,便会咬下一个类似瓶盖儿一样的骨帽,然后便会露出腔骨里面那白生生的一根骨髓。

  想吃到骨髓,必须有一根筷子的资助。

  将筷子轻轻从一头儿捅进腔骨的孔洞中,然后用嘴在另一头用力一吸,一根白嫩完整的骨髓就到了嘴中,香滑甜润。

  另一个用到筷子的地方是骨叉和腔骨连接的坑洼处,那里通常会有不少的肉筋藏身,筷子在这些地方往往能大显神威。

  因为腔骨的肉少,因此我养成了先啃骨头再吃肉的习惯。时至今日,我也是把最好吃的工具留到最后再享用,这已成了我改不了的“恶习”,总觉得这样才不枉我之前的种种艰辛!

  儿时经历过艰辛的人通常会有截然相反的两种习惯。

  一种是成年后抨击性消费,乃至于债台高筑,这样的人我看到过许多。另一种是明白了生活的不易,节俭过活未雨绸缪,这种人就算是富有了,也会适度消费,从不乱花钱。

  幸好我属于后者,甚至到达了更高的境界:抠门儿!

  好比今天夫人炖的腔骨,我连骨头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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