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头鲸鱼
《HALISCO》是一部很是具有戏剧性的小说,涉及情感、怀旧、孝义、邪恶、正直、忠诚、荣誉、叛逆,虽然还少不了毒品和帮派。
在小说连载的几周内,因它离奇的名字并没有吸引读者的目光,而在这部小说更新到第三章时,仅有的几个读者发现了这显然是一部优秀的小说,文中缔造的世界描述一段精彩的黑帮史诗。
在相关题材逐渐被封之后,这部作品凭借网站的鼎力大举支持和作者稳扎实的笔力,向读者准确地描述了犯罪贩毒“团体”的内部运作,以及那些有组织犯罪的家庭体系,其中难免赞扬他们坚定的忠诚,对血缘关系的维护,以及自有的道德准则,然而也抨击了贩毒团体的残忍可怕,墨西哥黑帮势力的一手遮天,政府军在对于掩护人民之时的懦弱无力。
作者长鲸笛子编织了一个庞大的故事,主题是黑帮和贩毒,凭借作者对于书中人物掌握的奇特角度,她塑造了一个个将被读者铭记良久的人物。
无法否认的是书中主角是作为新生代贩毒团体哈利斯科一把手的阿弗里斯,一个坚强、睿智、令人畏惧的领头人,在一个由墨西哥人组成的有组织犯罪贩毒团体的帝国里,他是一个强大的领袖。大多数读者在回忆这本书的精彩之处,阿弗里斯的形象可能是第一个在泛起在他们脑海中的形象,在这个庞大的故事中他饰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男女主角开始登场之后,作者又开始用她奇特的视角站在阿弗里斯的角度描述这对恋人。
这本短篇小说只有十二万字,连载结束网站便希望高价买下此书的版权,可是这位不见真容的作者一口谢绝了后台多次联系的编辑。
两个月后,《哈利斯科》以纸质版刊行,获得了巨大的乐成。
黎姿眷看了看约稿的信息,把手机放在了一边。
“既然让你写个番外,也不是什么难事,你为什么不愿意?”章钺笛刚洗完澡,头发滴答水。
她夺过毛巾,“都滴在沙发上了!”
手下的行动却没有很重,帮他擦干了水珠,“天冷,你不吹头发?”
“习惯。”
“什么狗屁习惯,转头头疼,晚上你别嚷嚷。”
章钺笛不开心,“说到这个,昨晚你为什么又把我踢下床?”
“你还说……”她指着他的鼻子,不知道是哪个小狗睡着了还在她身上乱摸,手劲之大,吓得她在睡梦中都坐了起来。
“是你自己往我这里贴。”他指着某个不行言说的“地域”。
“我!”她明明觉得自己有理,怎么每次只要他一说原因,她就觉得都是自己的错误,章钺笛这小我私家洗脑能力太强大,不知道他那些学生都是怎么看待他的。
“你为什么改笔名?”章钺笛老老实实拿了吹风机过来,把工具却交给了她。
黎姿眷一皱眉,“你自己没长手?”
口嫌体直再次接过吹风机,“坐好!”
“我这手是跳舞用的。”
“那我这手照旧写文章用的呢!”
“写文章用的是脑子,再说你都是敲键盘,哪里动过频频笔。”
黎姿眷不甘落后,“跳舞人家都是用脚,你用手跳?敢情你跳的是街舞,照旧下回就用脸跳?”
章钺笛一半脸苦恼,“哎呀,你烦不烦,每次都要和我争个输赢,上辈子咱们是敌人吗?”
“我还给你吹头发,你敢说我烦人?”黎姿眷揪了一下他的头发。
他把吹风机拿过来,“行了,你揪了我的头发,必须支付价钱!”
转身撑着沙发去吻她,黎姿眷笑道,“你这小我私家说不外我就亲我,要不要一点面子了。”
“里子都输给你了,还要什么面子。”他说。
闹了她一会儿,才平静下来躺在她膝盖上问道,“你还没有回覆我。”
“什么?”
“原来你的笔名不是叫长京梨子吗?”
“你还知道我笔名?”
“那虽然,我看完了你所有的书,尽管你都没有看过几场我的演出,视频都拷在你电脑上了,你也不说看看。”他有点委屈。
“下回看。”
每次都是下回下回。
“改笔名欠好吗?”她抚着他的眉头问。
“长鲸笛子,后面的笛子是我的名字,章钺笛?”
黎姿眷一挑眉,“少臭美了你,就是突然一想。”
章钺笛哈哈笑,“那您的突然一想,还真是巧。”
“为什么把京改成了鲸?”
黎姿眷摇摇头,“更名字的时候莫名其妙自己酿成了那个字,可能都是同音字,我按错了,然后也不想改回来了。”
“哎,你那个故事,是怎么想出来的?”章钺笛牵着她一缕头发,放在手中打圈。
“做了个梦,梦见了墨西哥。”
“所以你的配景设置在那里?”
“你觉得我写黑帮和毒品会不会被封?现在网上的小说管制很严,虽然我书都刊行了,可网上的可能有几章会被封。”
章钺笛说不知道,“封就封呗,横竖你也没赚几个钱。”
“托付,现在得手的稿费都快半辆车了。”
章钺笛故意气人,“半辆奇瑞吗?”
“我……”她把膝盖一晃,晃得章钺笛也一晃。
“别生气嘛,我就是想说要是劳神就不要写了,横竖咱们家不差那一点,再说,你要是无聊就去学学陶艺插花,前几天不还说想送我个杯子?”
“我又不想玩那些了,感受照旧喜欢写工具。”
章钺笛轻轻嗯一声,“写吧,想写就写,妈妈不支持,我会帮你说服她的,不用担忧。”
适才还挖苦她,可要是她说喜欢,他却照旧会无条件支持。
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他都感受从所未有的开心,似乎是已经期待了几个世纪的幸福。
“眷眷,你知道你这是披着正经小说的皮写着高级玛丽苏吗?”
“啊,你看出来了?”黎姿眷惊喜。
“全篇十二万字,你写阿弗里斯就写了七八万,剩下不多的笔墨给了男女主,可我照旧能看出,你想要写的是恋爱故事。”
“一开始下笔想要奔着黑帮小少爷和华裔旗袍设计师的恋恋爱节写。”
“厥后为什么以阿弗里斯的视角写?”
“我不想用太多情节陪衬男女主的关系,很俗,想用蜻蜓点水的方式带过一段似有似无的情感。”
“你是写女性小说写腻味了?”
“不是啊,我只是……我只是一开始就想好了他们的结局,不想让结局更伤心,要是不那么爱,也就看不出太伤心的情感。”
章钺笛是她这本书的第一个读者,当他在她的电脑文档中读到那一段旗袍店中女主的自白,莫名其妙,他流下了眼泪,更在结局那一句“她在温暖的床上合眼之时,听见街道上淅淅沥沥的雨声。模糊中,她又坐在古筝前,那小我私家突如其来的吻这一次没有吓到她,她仰起头,一不妥心笑着拨乱了手下的琴弦。”读完这最后一句,他的心脏一阵刺痛,合上电脑的手都在不住哆嗦。
许久之后,他笑道,“看来眷眷没有太自夸,果真是个说故事的人。”
这个故事对他来说可真像是经年之事,似乎他亲眼看过一般。
黎姿眷写故事确实有她的优点,他不得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