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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濡以沫而相忘于江湖

第三十二章 家的味道

相濡以沫而相忘于江湖 简若尘兮 3029 2021-01-04 17:47:01

  火车站里人流涌动,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胡景哲望着不远处相拥的两人,手指不由得收紧,掌心中那张红色的火车票被捏出了深深的褶子。

  “列位旅客,你们好!由KK市开往A市偏向的列车已经开始检票了,请您整理好自己携带的行李物品,到检票口检票……”广播里传来女播音员的声音。

  余沫秀眉微蹙,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江以濡的怀抱,嘟嘴说道:“记得想我哦!”。

  “知道了。”江以濡点了颔首,勾唇笑着说道,抬手习惯性地揉了揉她的脑袋。

  余沫这才转身朝胡景哲走去。

  胡景哲看着走向自己的余沫,眉眼徐徐舒展,很自然地从她手中接过行李箱,两人并排向检票口走去。

  余沫转头看向身后一角,江以濡仍待在原地,远远地望着自己。

  胡景哲拉了下余沫的胳膊:“沫沫,检票了!”

  余沫这才回过神来,拿出票据,递给了检票员。

  从KK市到A市需要5个小时,胡景哲递给余沫一个袋子,接着拿出条记本电脑放在座位前的小桌上,开始专心回复邮件信息。

  吃货沫接过袋子,眼睛闪闪发光,里面装的都是自己平时喜欢吃的小零食。余沫眉眼弯弯,转头对胡景哲甜甜地说道:“谢谢景哲哥!”

  胡景哲抬头,对余沫微微一笑,接着低头继续敲打着键盘。

  旁边的余沫将凳子稍稍降低,一边看小说,一边吃着零食,悠闲而又惬意。

  时间随着动车的前进而流逝,转眼一个小时已往了。

  胡景哲合上条记本电脑,伸了个懒腰,转头发现旁边的余沫竟然睡着了。她脸蛋红扑扑的,呼吸平静,睡颜宁静。

  胡景哲脱下外套,轻轻地小心翼翼地为她盖上。

  动车轻轻地晃动,余沫的脑袋一点点地下沉,向一边倒去,胡景哲见状赶忙倾过身,宽阔的肩膀稳稳地接住了她的小脑袋。

  余沫咂咂嘴,在他肩上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又沉甜睡去。

  胡景哲徐徐转过头,望着她近在咫尺的睡颜,心口不由得一紧。她呼吸间的气流喷洒在他的脖颈处,痒痒的,挠的人心乱如麻。

  胡景哲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似乎在欣赏一件价值千金的宝物般。

  “列位旅客,列车即将到达A市车站,下车的旅客朋友,请你带好自己的物品,到车厢两端期待下车……”

  胡景哲收回视线,轻轻地推了下余沫:“沫沫,A市到了!”

  余沫揉了揉朦胧的睡眼,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望了眼窗外的景象,喊道:“A市我回来了!”

  胡景哲则悄悄地运动了下僵硬的肩旁,穿上外套,将小桌上的残留的坚果壳和纸屑收拾洁净,装入垃圾袋中。

  刚出车站,胡爸爸便远远的向他们招手。

  “胡伯伯!”余沫穿着白色毛领羽绒服,像只小兔子一样欢快地跑了已往。

  “沫沫又变漂亮了!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悦目啊!”胡爸爸笑着说道。

  胡景哲拖着行李,慢慢走了过来,叫了声“爸!”

  胡爸爸这才转过身,瞪了他一眼:“臭小子,知道回来了!”

  嘴上骂着,却伸手主动拿过一只箱子。

  余沫挽着胡爸爸走在前面,胡景哲默默地跟在后面。

  胡爸爸对余沫的喜爱,有时连胡景哲都怀疑谁才是亲生的。

  余沫小时候体弱多病,是胡爸爸诊所的常客,一张粉嘟嘟的小脸,仿若粉雕玉琢的瓷娃娃般可爱。

  胡爸爸格外喜欢她,挂吊瓶时总不忘放一个暖水袋让她暖手;吃药时,总给她递些糖果;怕她无聊,将胡景哲的儿童漫画书拿给她看;偶尔遇到午饭时间,还会留她在家用饭。

  比余沫大两岁的胡景哲望着父亲对别人家的小女孩如此痛爱,对自己却很严厉,心里悄悄生闷气,对余沫的态度也就格外的疏离。

  “景哲哥哥!”余沫拿着从胡爸爸那里得来的糖果,递给胡景哲。

  胡景哲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冷漠,转头上了二楼的住处,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

  纵使胡景哲对自己不理不睬,但是余沫仍然喜欢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

  “景哲哥哥,等等我!”余沫背着小书包,一路小跑的追着前面的胡景哲。

  胡景哲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加速了脚步。

  “啊!”后面传来余沫的叫声,随后便听到人与地面间重重的撞击声。

  胡景哲转头,淡淡地望了眼趴在地上的余沫,继续往前走。

  余沫吃力地爬了起来,身上全是灰尘,手心里都是斑驳的血痕。她坐起身,右腿膝盖擦伤了一大片,鲜红的血液沿着伤口慢慢渗出,染红了白色的小裙子。

  余沫小嘴一扁,哇哇地哭了起来。

  胡景哲放慢脚步,手指拽着校服裤子,皱了皱眉。

  犹豫片刻后,他转身向余沫走近,蹲下身,撩起裙摆,检察膝盖的伤口,他英气的小脸皱的更深了。

  他扯下脖子上的红领巾,小心翼翼地缠在余沫膝盖处:“别乱动,我给你包扎止血。”

  余沫伸手擦了擦眼泪和鼻涕,乖乖地保持不动,泪眼婆娑地看着面前的男孩,行动轻柔地将红领巾一圈一圈地缠在膝盖处。

  胡景哲扶着她慢慢站起来,轻轻地拍去她身上的灰尘。他徐徐地蹲了下来,背对着她,拍了拍自己的肩旁,淡淡地说:“我背你!”

  余沫吸了吸鼻子,泪汪汪地望着面前的男孩,两只胖乎乎的小胳膊攀上了胡景哲的脖子,爬上了他窄窄的背。

  小学三年级的胡景哲依旧清瘦,背着胖嘟嘟的余沫有些吃力,法式极重,加上夏天黄昏闷热的天气,不多大会儿,额头上全是汗珠。他咬咬牙,把余沫往上颠了颠。

  从那以后,余沫越发喜欢黏着胡景哲了,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身后叫着“景哲哥哥,景哲哥哥!”

  车子刚到小区,胡爸爸电话铃声响起:“余老弟,刚到小区!好!好!”

  挂完电话,转头对余沫说道:“你爸,说饭菜做好了!就等咱们回去了!”

  余沫想起老爸做的菜,唾液腺立刻排泄增多,有一个厨艺好的老爸,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屋子是老小区,余沫家住在三楼,而胡景哲则住在隔邻单元。

  按响门铃,开门的是戴着围裙,拿着铲子的余大成:“都回来了!快进来!快进来!”

  “老爸!”余沫跳上前,给了余大成一个大大的拥抱。

  余大成吓了一大跳,拿着铲子的手慌忙往后扬了扬,低头看着小半年未见的闺女,开心的合不拢嘴,嘴里却念叨着:“都是大女人了,还这么毛毛躁躁的!”

  “余叔叔!”跟在身后的胡景哲亲切地叫道。

  余大成伸手拍了拍胡景哲的肩膀:“景哲,越来越挺拔了!都成巨细伙了!”

  余妈妈和胡妈妈正围着桌子包饺子,见到归来的子女,擦了擦手迎了上来,一阵嘘寒问暖。

  余沫四周望了望,对厨房里忙碌的老爸喊道:“老爸,爷爷呢?”

  “老头买酒去了!”余大成掀开锅盖,里面炖着玉米排骨汤,浓浓的香气在空气中飘荡。

  不多大会儿,门被推开,爷爷余正国拎着一瓶二锅头,另有一大瓶橙汁泛起在门口。

  余沫赶忙跑了上去:“爷爷!”

  “咱宝物大孙女回来了,想死爷爷了!”余正国充满皱纹的脸满是笑容,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两根阿尔卑斯棒棒糖,递给她。

  余沫接过棒棒糖,笑的眉眼弯弯,在爷爷心目中她照旧那个淘气的,每次都缠着爷爷买糖吃的小女娃。

  她习惯性的将另一根棒棒糖递给了胡景哲,像小时候一样。

  胡景哲勾起唇角,接过棒棒糖,装进了口袋。

  两家,七口人,其乐融融地围着圆桌子。

  余大成拿起那瓶二锅头先给余正国斟满,又倒了一满杯给胡爸爸。他抬头看到劈面的胡景哲,拿起空杯子斟了满满一杯,递了已往:“景哲,陪咱爷三喝一杯!”

  胡妈妈见状,赶忙放下手中的筷子,阻拦道:“白酒性子烈,孩子家喝不了!”

  余大成端着酒杯的手在空中愣了下,正欲收回,胡景哲站起身来,伸手接过了酒杯:“平时公司难免会有应酬,也能喝一点。”

  余大成叹息道:“不自不觉,景哲已经是大人了!”

  女人们喝着饮料,唠着家长里短;男人们举杯痛饮,聊着天下新闻。

  “余叔叔,我们回去了,你们早点休息!”酒足饭饱后,胡景哲扶着醉酒的胡爸爸说道。

  胡妈妈拉着儿子的行李箱走在后面,小声嘟囔道:“你爸这人啊,自己行医,明知道饮酒伤身,还喝成这幅品德,你可得好好说说他!”

  胡景哲望着肩头面红耳赤,醉熏熏的中年男人,一脸的无奈。

  客人走后,余大成和余妈妈在厨房里收拾,余沫则窝在客厅沙发上,陪着爷爷一起看电视。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家的味道,就是家人一起围着桌子吃老爸亲手做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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