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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文人

第十一章 麻纸

乱世文人 当苔 3558 2019-10-21 00:04:00

  解决了两件心事,眼看天色尚早,知道柳婶多数还在奔忙赵武元之事,一定又是小川做饭,便准备在城中闲逛一会,吃过晚饭后再回去。

  天色欠好,路上的行人小贩也少了许多,街边铺面大多空空荡荡,或许也是由于即将入冬,颇有些萧索之意。

  路过一家文房四宝,鬼事神差的,突然就走了进去,或许是由于今天被几个老头,笑话了字写的差,一时兴起之下,起了练字的计划。

  今天没什么生意,伙计趴在柜台上瞌睡,林翊进门,四下瞧了瞧,纸墨笔砚摆了不少,墙上更是贴着一些书法水墨,看了一圈,伙计依然未醒,林翊敲了敲柜台,那伙计才慵懒的睁开眼睛,有气无力的问了声好。

  “宣纸怎么卖?”

  “一刀九百钱!”

  “这么贵?”虽然听过`洛阳纸贵`,可没想到贵得这么离谱,一张换算下来得有九文钱,要知道,当初张屠夫嫁女儿,聘礼才要到十八贯,都让一般人家捉襟见肘,几张纸就近一贯钱,着实奢侈。

  “令郎,本店宣纸皆是从徽城而来,纸张温润绵柔,光洁如玉,不管是提字照旧作画,皆是墨韵清晰,条理明白,浓而不浑,淡而不灰,而且不蛀不腐,可以恒久生存,令郎不信的话,可以看一看墙上墨宝,皆是徽宣。”

  伙计一口气讲完,倒是让林翊微微一愣,这不正是后世专业的话术吗,果真行行出状元。

  林翊虽然是个小田主,可也不是土豪,若是练字成本这么高,那还不如不练,一念及此,他便只得摇了摇头,转身欲走。

  “令郎且慢!”

  “嗯?”

  “不知令郎买纸,是为练字照旧题词?”

  “有什么区别吗?”

  “若是题词,自然是宣纸最好,但若只是练字,本店另有麻纸,就自制不少,一刀只需一百钱。”

  林翊还在疑惑,伙计便已经取出半张样纸,色泽泛黄,粗制不匀,摸着也甚是粗拙,不外略微追念,前世练字时,倒是有用过,不外质量要好上一些。

  “令郎可以试试!”见林翊犹豫,伙计也是个有眼力,连忙取出笔墨,递了已往,做起生意来,倒是明白大方。

  林翊思索片刻,点了颔首,接过毛笔,在砚台上沾上墨汁,顺了笔锋,想也不想的便趴在柜台上写下一句: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

  看着还不错,审视一番,虽然摸着粗拙,可用来练字,倒是完全够了,林翊心中还算满意。不外一抬头,正悦目见伙计抻着脖子看过来,脸上带着不屑,显然看不来这句优劣,单纯从书法的角度,已经将他藐视上了。

  想起今天两度被人讥笑,作为老师,常年写字,几多有些不忿,如同被台下学生劈面指出,黑板上的字太过貌寝一般。

  心中有气,林翊突然笔锋一转,换了这个时代未曾有过的瘦金体,继续写下:寥寂梧桐深夜锁清秋。

  玩心一起,写到下阕,他又换了一种字体,赫然是赵孟頫的行书:剪不停,理还乱,是离愁。最后再次变换,则是董其昌的行草: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洋洋洒洒写完,抬头一看,一旁伙计目瞪口呆,愣在原地,林翊嘴角微翘,心中舒畅,如同打了一场胜仗,心中讥笑:“傻了吧!”

  林翊的字虽然写的一般,可胜在见多识广,不管哪一种字体,放在后世,都是不入流,但在这个时代,因为没有泛起过,无论他怎么写,没有对比,就难评价。如同一个唱歌跑调的人,唱着一首从未听过的歌,不管他怎么唱,都不能说人家跑调。

  心中悄悄扬眉吐气,还没等伙计反映过来,林翊将笔放下,淡淡的说句:“就这种麻纸,来两刀吧!”

  伙计如梦初醒,虽然文化不高,可终归是做笔墨生意的,数年来耳濡目染下来,不管是真迹照旧拓印,也见过不少书法作品,却从未见过这年轻人所写的字体。后面两种倒还好说,依然能看出前人影子,可第二种,当瘦金体一出来,他就被震撼得无以复加,这种瘦瘦长长,离奇的字体,绝对是缔造性的。

  瘦金体,自问世以来,便备受争议,要不是首创者是个天子,恐怕都不会流传下来,这种字体在书法界更是两极分化,喜欢的视如碧珍,讨厌的会将其贬得体无完肤,不外纵观历史,它能传承下来,自然有其原理所在。

  “哦,令郎稍等,这就给你备好!”

  林翊掏出一小块碎银,看着伙计切割上称,多出来一些,便补了铜钱还给林翊,因为仍然陷在几种字体的惊讶中,直到林翊离开,才后知后觉,不禁拍着额头,竟然忘记推销笔墨了!

  林翊如同斗胜的公鸡,迈出店肆,只是未曾注意,他前脚离开,两名女子,一前一后的走了进来。

  “小姐你看,那小我私家似乎是上次跟咱们抢安令郎书的家伙!”身穿淡青色外衣,身材娇小,落后了半步的女子突然停下,扯了扯另一女子衣襟,指着林翊的背影小声说道。

  “是挺像的,怎么了?”前面女子一身淡蓝长裙,停下脚步,顺着身后丫鬟手指的偏向看了看。

  如果林翊在此,定然会认出,这两人正是上次被他坑了的一主一仆。

  “小姐,上次他一定是故意的,害的咱们出了那么大的丑,如果真是他,肯定要报仇啊!”

  看着小丫鬟鼓着腮帮,脸上忿忿,小姐微微一笑,摇了摇头,径直进了店肆,不再理会她。

  “胡小姐,您来了,这边请!”伙计正要收起林翊这副字,听见门口消息,转身便看见淡蓝色女子进店,连忙迎上前去,问了声好。

  这胡小姐显然是此处常客,微笑着点了颔首,却是突然看见柜台上墨迹还未干的麻纸,轻“咦”一声,绕开伙计,走已往拿了起来。

  胡小姐可不比伙计,自幼身世书香门第,诗词歌赋,书法绘画皆有涉猎,一眼事后,便看出这副字的与众差异,脸上的震惊之色,完全不亚于刚刚的伙计。

  “小姐,小姐…”

  丫鬟连喊几声,胡小姐刚刚惊醒,她不善书法,这副字首先入她心的,乃是这首《相见欢》,不知为何,初读之后,仿若感同身受,竟被词中的哀婉所刺痛。

  胡小姐深知有些失态,连忙调整了情绪,盯着伙计开口问道:“这首词是适才那位令郎留下的?”

  其实这话问的有些多余,究竟纸上墨迹未干,店中又没有其他人,不是林翊还能是谁!伙计点了颔首,胡小姐转头望了望门口,缄默沉静一阵,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咦,小姐,这字好奇怪啊…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还挺有意境的,是那个忘八写的吗?”

  “或许是吧!”胡小姐不置可否的点了颔首。

  “胡小姐,今日来此,不知需要什么工具,我家东主不在,有什么要求,直接付托小人就是!”伙计嘴上噙着微笑,脸上敬重,也知道这是自家常客,怠慢不了。

  “听说你们新进了一批溪墨,先拿上两方,再备一刀宣纸就行!”丫鬟在一旁接了话,这种谈判,自然需要下人进行。

  “好嘞,两位稍等,我这就去准备!”伙计连忙应了一声,便转身去了柜台后面,这种天气下,能来这档生意,也算不错了。

  丫鬟从伙计手中接过纸墨,付了一锭银子,伙计上称,找了零。胡小姐手中拿着那张麻纸,久久不愿放下,似是做了一番心理斗争,红着脸开口道:“这首词,是适才那人不要的吗?”

  “是的,那位令郎试了试纸,随意写的!”

  “既然如此,可否给我?”胡小姐音若蝇丝,鼓了许久的勇气,才说出这话,作为各人闺秀,照旧第一次厚着脸皮讨要工具。

  伙计一怔,本是看着新奇,还想自己留着看看,不外相较于眼前的主顾,他照旧分的清轻重,立即笑着应允下来。

  胡小姐脸上欣喜一闪而过,珍而珍重的吹干墨迹,折好收进衣袖,转身带着丫鬟便出门而去。

  店肆中所发生的,林翊自然不知,现在他正在一个书摊前,随意翻看着感兴趣的杂书。相较于书肆,他更喜欢这种路边野摊,自制是一方面,也能买到自己想看的书。虽然,对于正统一点的书籍,书摊上肯定是没有的,而且大多照旧手抄版,没有校订,少不了错漏。

  回抵家时,已经临近黄昏,这个时代没有灯光,要是阴天,夜间基本是行不了路的,所以天色只要暗下,路上便基本没了行人。

  越过低矮的院墙,柳婶家中点着油灯,静谧之下,隐约听见细微的哭泣之声,林翊点了灯,犹豫一阵,便放下手中的夜宵,向隔邻而去。

  开门的是小川,如白昼一样,眼睛依然有些红肿,恐怕上午他出门之后,又抹了不少眼泪。

  “你啊娘在吗?”

  小川点了颔首,带着林翊进门,在院子中喊了一声,就见柳婶挑帘走了出来。

  柳婶两口子皆是年近四十,倒不是说两人结婚晚,只是早年间一直没有孩子,厥后近三十才怀了小川,之后又生了一子一女。

  “是翊哥儿啊,进来坐吧!”柳婶掌了油灯,招呼林翊进堂屋落座,同时打发小川去倒水。

  林翊借着微光,卧室中一男一女,两个七八岁孩童,此时趴在床上,向外探着脑袋。

  “翊哥儿,今天因为有事,就让小川做了饭,这孩子心粗,你吃着还行吧?”柳婶眼睛同样红肿,精神有些萎靡,脸上强撑着从容。

  林翊接过小川递来的水杯,还好是清水,没有煮茶,要否则他不喝都有些欠美意思。

  “柳婶,赵叔的事我已经知道了!”林翊也没有含血喷人,开口说道。

  柳婶微微错愕,扭头瞪了一眼小川,却是再也忍不住,眼泪流了出来。

  “是这样的,我认识几个衙门的人,今天出去问了具体情况,若是猜得没错,凶手很有可能是那个叫张成的,等过两天视察清楚,赵叔也就放回来了,你也不用太担忧,就先在家里等消息吧!”

  柳婶蓦地抬头,脸上挂着泪珠,眼睛睁大,不行置信的看着林翊:“是真的吗?”

  林翊微微一笑:“是真的,就先等一等再说,如果另有问题,我再去帮你问问。”

  在柳婶母子犹如做梦的心情下,林翊又再次宽慰几句,得了不少谢谢的话,柳婶甚至都要拉着小川跪下,林翊自然急遽制止,便不再多待,告辞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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