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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尼门生列传

第六十二章:初税亩

仲尼门生列传 邘十七 2236 2019-09-27 22:55:35

  尽管闵家真正用于春耕的是女子们,可劳动的结果一点也不少,除了之前的公田和私田,每天又有约莫一亩地被开垦出来。一亩地在后世不算什么,在春秋时代,这种速度真的神速了。尽管闵家的牛已经用于耕地,可全邑只有这一头牛可用,另一个小牛照旧牛犊,不能上套耕地。整个春耕完全是纯人工劳动,闵家邑的女子们和后世的铁女人有一比。

  闵父站起身,看看远处继续在开垦荒地的邑中女子们,叹口气,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是实在没有措施再搞到多余的粮食了。

  回转身,看看坐在凳子上的周书灿,慢慢说出他心中的疑问:“子骞,我们现在这么大规模的开垦荒地,到底值不值呢?这边的麦苗都长这么高了,那边的才播下种子,另有继续开垦的,播种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等到夏天,我们的钱粮会凭据我们的土地多许多。如果无限制的开垦荒地,万一遇到天灾人祸,会不会最后打的粮食,不够交税呢?粮食不是一起成熟的,交税肯定不能等所有的都成熟了才交,一定是凭据一收获的粮食亩产估算的。”

  开垦出来的荒地,立马被播种上农作物,周书灿也不能确定这些农作物的亩产到底能到达几多?他虽然是农村长大的,可究竟没有种过地,更况且就是在后世种过地的人,也压根不会知道在没有机械设备和化肥的春秋时代,粮食的亩产量是几多?他就算是看过文献,那种后世推测的,怎么可能和实际亩产量一样呢?

  土地的粮食收成完全靠天,周书灿目前唯一能做的,只能是以数量取胜。横竖鲁国实行的是初税亩,荒地随便开垦,现在人口稀少,连野人都没有了,在闵家所处的这山坳里,只要开垦出来种上庄稼,就会有收成。除了交税的两成,再给佃户一成,剩下的七成,抛去做工的邑民吃喝,怎么都市净赚两到三成吧?

  “父,您放心,纵然把这些田地的收成给种地的人一成,也不会影响到我们收入的,我们的收入只会越来越多。我知道父担忧初税亩,虽然税收是两成的收入,减去这两项,我们另有七成的收入。

  父,我明白您是担忧这七成的粮食不够家里所有人的开销用度,我正因为也是这样想的,才让邑民不停的开垦新土地。只要播种粮食,我们这七成粮食的基数就会越来越大。基数大了,我们才气知道维持四百邑民一年的粮食,到底需要几多?这样,明年所有的事情才气有条不紊的进行。

  今年这些全部是瞎子摸象,只能光凭想象去做。但是,不这样做是绝对不行的。我们在这山坳里,山高天子远,任何人来我们这里,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能熟悉我们情况的,无非是离我们最近的仲子家,他家又是外来的,我们又买了他家的奴隶,仲子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许也不会去举报我们。

  父,您看看耕地的这些女子,就因为说等收获了给她们一成的收入,她们多干了几多的活。她们一点不比男子少做,吃的还比男子少,不赔偿她们,于心不忍呀。等我们的一切都稳定了,这些土地都要租给他们种,我们只要收租就可以了,这就是田主和佃农的关系。

  也就是今年艰辛这几个月,照旧我们家以前太穷了,我们提前准备的太不足了,否则也不会这样被动的饿肚子。父,您放心吧,几个月后,等到他们看到收成的粮食,会越发卖力开垦土地,那时候,我们的生活也会好过许多。”

  闵父扭头看看周书灿,和儿子谈话的时候,他感受儿子说的都对,可等他一小我私家沉思的时候,他却是感受似乎哪里差池,又想不明白到底哪里差池。

  转换话题说:“子骞,我让宋长和书孙家的家臣状联系了。他去年卖力我们这里的税收,如果能买通他的话,他说不定还能借给我们一点粮食,不仅这样,就是到夏天,我们的税也会少算一些。仲子和他的关系不错,仲子家去年就免去了公室那边的税,只稍微给书孙家交点就可以了。”

  周书灿苦涩的笑下,当个贵族也不是容易的事,还要为钱粮和粮食发愁。鲁国现在实行的事初税亩,开垦几多的土地就要交几多的税,土地还没开垦好,闵父就要部署收税的事情了。

  公元前594年,鲁国划定岂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在实行“初税亩”田赋制度之前,鲁国施行按井田征收田赋的制度,私田不向国家纳税,因此国家财政收入占全部农业产量的比重不停下降。鲁国实行初税亩,即履亩而税,按田亩征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

  “初税亩”从字面上解释,初,为开始的意思;税亩是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具体要领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对公田征收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税赋,对公田之外的份田、私田同样凭据其实际亩数,收取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钱粮。

  《谷梁传》对初税亩评价说:“初税亩。初者始也。古者什一,藉而不税。初税亩,非正也。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

  这是对初税亩的一种否认态度,认为初税亩的实施是违背古法的“非正”行为。

  井田制下,是九百亩中取一百亩,而初税亩之后,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税,也就酿成了约十分之二,也就是“二”。

  初税亩对闵家来说是个好时机,不用担忧私田多了会有麻烦,只要交税就能随便开垦荒地,另外一个利益就是鲁昭公时期三桓独霸鲁国,让周书灿得以在漏洞中生长闵家的实力。三桓究竟不是鲁侯,再嚣张跋扈也是有短板的,名不正言不顺,许多事照旧要鲁昭公来做。

  鲁昭公五年,季武子罢中军。四分公室,季孙称左师,孟氏称右师,叔孙氏则自以叔孙为军名。

  “三家自取其税,减已税以贡于公,国民不复属于公,公室弥益卑矣”。

  解释下就是:三家卿医生各自征收田税,减除已有的税,贡纳给公室。以后,国民不再直接归公室治理,公室的职位日益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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