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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泰皇

第二章:敬业的演员?

上古泰皇 通话中的亮哥 6029 2019-06-01 20:22:45

  世间万物有因必有果。商人明白做慈善,明白投资的价值。而智慧的商人则更明白谦卑与韬光养晦。王诩一直承袭情感的投资是最廉价且回报率颇丰,这一准则让他在商场之中无往倒霉。

  然而,他的情感则略显幽闭,旁人很难靠近。经营着自己的小天地,不愿招惹过多的情感是非,就连社交运动也仅限于周围熟识之人。

  若是有的选择,他情愿幽居山谷,与世阻遏,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写意生活。

  短短一日,两亿货值的商品就因一波震撼降价来袭,被抢购一空。商家们来不及吐槽供货方的脑残行为,只想通过进购更低价的商品,刺激消费来挽回损失。幸运的话还能收获不错的流量。

  源源不停的临期商品突入市场,某国际知名品牌被卖的比矿泉水还要廉价。如同股市崩盘,造成的连锁反映牵动着所有商家一起割肉。价钱一降再降,随后席卷整片内陆市场。

  毫无征兆的低价抛货如惊涛巨浪,吞没了整个快消品行业,造成无法逆转的悲剧与损失。数万人因此失业,数百家企业接连倒闭。追溯源头,引发的社会舆论直指某国际知名品牌的厂商。

  今后又相继爆出受贿丑闻、行业恶性竞争、勒索欺诈等事件。认真相公诸于众,隐于幕后的始作俑者早已死了数日。

  “咳...咳...”

  昏暗的窟窿内,隐约听得见“噼啪”的声响。

  火塘内笼罩着一层厚厚的黑灰。周围大块的鹅卵石熏烤的如焦黑的土豆。躺在石床上的男子不时咳嗽。手掌在毛皮制作的床褥上来回摸索。干涩的眼睛睁开、闭合。目光始终凝视着头顶上方那悬而欲坠的钟乳石。

  岩洞?

  置身窟窿,除了妻子带着他跑路,王诩想不出另有其他的可能性。依稀记得,被人连捅了数刀。闭眼前,左胸的肋骨上还插着刀子。

  遭此重创,不实时入院抢救竟还跑路?能活下来,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谬妄的想着,咳嗽的越发剧烈。

  现在,窟窿内黑烟滔滔,已然如火灾现场。王诩立誓,八年来抽过的香烟加起来,也没有当下吸入肺中的粉尘多。

  正欲起身逃命,一个黑影突然闪至身前。吓得王诩一个哆嗦:“谁?”

  “君醒矣。奴婢参见少君。”

  清脆悦耳的声音带着一丝惊喜。听得出是个小女人。

  “少君身子有恙,犹偃息,不宜动。”

  然而说出的话有些奇怪。河南腔与文言文?

  王诩一头雾水,忽得便想起了语文老师。

  失神之际,来不及问清状况,女子的身影便已消失在一片璀璨与耀目之中。

  也许是躺得太久泛起了幻觉,他这般自我慰藉着,也不觉浓烟呛人。

  洞口敞亮,洞中却是异常昏暗。石床一边,暗红色的实木箱子聚集如山。一直延伸至漆黑的窟窿深处。

  这里貌似是间堆栈。不外,叠放的木箱考究的离谱。仿古用青铜镶边可以理解,但青铜不是淡绿色的吗?何以金灿灿的?最太过的是箱子上还印有奇形怪状的黑龙。从两条腿到八条腿,比恐龙的种类还多,就是没见过。

  恢复了些气力,王诩勉强拖着虚弱的身体走出洞外,想要一探究竟。

  依着洞口边的石壁,山风袭来,衣服猎猎作响。凌乱的长发在耳迹飞扬。

  看着身上那宽大的长袍、下身褶皱的裙子,王诩不禁揪起一缕长发。纳闷到底昏厥多久才气长发及腰?

  当触摸到自己没有胡茬的下巴,皮肤嫩的离谱。王诩甚至怀疑有人趁他昏厥之际,动了手脚。

  “夏云诺!你开什么玩笑?就为了2个亿,至于全身整形吗?”

  一面无奈的哀叹,一面敞开衣襟,察看左胸的伤口。伤疤已经愈合,可总觉得哪儿里怪怪的,于是他手贱的按了一下,痛的呲牙咧嘴。

  “哎!粗心的女人。全身都整了,也不知道把骨头接上?这...”看着左胸处明显的凹陷,只觉内心无比悲凉。

  之前那合乎逻辑的推测转瞬间便已分崩离析,崩塌寂灭。

  从伤疤愈合的情况推断,不外半月而已。然而,数年才会长出及腰的长发,这如何解释?

  凌乱的心情,随着那小女人拎着一只野兔归来,王诩瞬间瓦解。

  他不相信所谓穿越的蠢事会落在自己头上。不知哪里来的失常为了捉弄自己,竟煞费苦心的雇佣演员。假扮昔人的演技倒是相当了得。一口尺度的文言文另有方言的味道,直叫王诩佩服。

  急于求证,他向洞外跑出百米,一个趔趄,栽倒后,昏迷不醒。

  到得醒来,洞内依旧弥漫着呛人的浓烟。追念起先前发生的事,现在也稍显淡定。

  坐起身,胸前的毛皮滑落。低头一看,惊得是目瞪口呆。

  “猎杀老虎至少要判个三五年的吧?这玩的也忒大了吧?”

  理智告诉他,不会有人蠢到大费周章演这么一出戏。

  出了山洞,环视四周。一片秋日的景象,满眼的枯黄。远处是延绵起伏的大山。下方是山谷,他决定先下山再找寻出路。

  朝着阵势较低的偏向跑去。逃出生天后,一脸的笑意,兴奋的一路狂奔,压根没留意周遭的景象。

  不久后,蜘蛛网糊了一脸,如婴孩啼哭的鸟鸣蓦地乍现。深山老林的阴森恐怖让他心慌起来。

  “不怕,不怕。都已经死过一次,有什么可怕的?”

  一面慰藉自己,一面哼着歌壮胆。

  约摸已往一个小时,蜿蜒的土路消失在正前方。来到一处断崖,王诩向下看去。石壁如刀削斧凿般平整。

  虽不高,但也足够让他断腿,瞬间便打起退堂鼓。

  第一次逃跑,以晕倒告终。第二次逃跑,自己屁颠屁颠的回去,想想就觉得丢脸。

  “出门方便了一下,于是乎...就迷路了?”

  这样的鬼话,连他自己都不信,况且拿去欺骗小女人。

  苦思冥想时,寂静的山林中,蓦地惊起一片飞鸟。落叶被轻微的踩踏。声音一顿一顿。王诩听得真切,这毛骨悚然的感受让他意识到身后有什么工具。

  一条饿狼已经尾随了很久。正欲扑杀,猎物却突然转身,狼被吓了一跳。脸上那两块黑斑马上拧着在一起。心情滑稽,恰似惊讶与疑惑。发出如狗一般的哼哧声,向退却却了一米。一对绿油油的招子死死注视着王诩。獠牙毕露,面目变得狰狞起来。随后传出降低的呜呜声。

  惊慌之下,王诩急遽蹲在地上。扑闪着双手搜寻可以作为武器的工具。然而,除了几块碎石与干瘪的树枝什么也没有。

  印象之中,狼都是三五成群来捕杀猎物。而面前这货也不呼叫同伴,摆出一副随时攻击的姿态,明白是要吃独食。

  先前的恐惧在现在化作无尽的怒火。人走背运,就连一头孤狼也敢藐视自己?他就不信了,自己这大活人会被区区一头狼给欺负了。若是不把丫屎打出来,不知道人类的可怕。

  抓起一块石头,王诩开始作死:“狗怕猫腰,狼怕蹲。我就不信你不怕我?有种来啊?”

  前人总结的智慧,只要蹲着不动,狼便不敢进攻。可前人没告诉他,狼被枪打怕了才会怕人蹲下。

  猎物的挑衅行为激起了饿狼严重的不满。饿狼猛地窜出,王诩惊出一身冷汗,一屁股坐倒在地。

  忙乱之中,他掷去石块。饿狼帅气的一偏头,没砸中。

  情急之下,他随便一摸。一根比筷子还细的树枝泛起在手中。秒怂。

  “救命啊!”

  之前的气势烟消云散,随之而来的是抱着脑袋,疯狂的踢腿。身体如表盘上的指针慢慢移动。

  “少君无恙,可与奴婢归乎?”

  听到女子熟悉的声音,王诩这才停下了街舞演出。而那饿狼已被一支羽箭贯串腰肋在地上打滚惨嚎,和他之前的画风如出一辙。

  女子拜服在地,身上披着臃肿的毛皮。一股酸臭的气味扑面儿来,熏得王诩差点呕吐。

  捂住鼻子正要说些什么,却见女子突然起身,长弓拉成满月,冲着那受伤逃跑的饿狼射出一箭。英姿飒爽,帅的没边。

  看着那刁钻的一箭,王诩跳起身来,只觉屁股凉飕飕的。女子走已往,朝那伏在地上的饿狼踹了几脚。紧接着,将箭矢拔下,收入箭囊。尔后扛起狼尸往这边过来。

  由于打滚时,太卖力,以至于衣袍破烂不堪。见女子过来,王诩捂住屁股傻笑,一句话也不敢说。

  第二次逃跑以失败告终,于是王诩灰溜溜的跟在女子身后往山洞折返。看着前面那怪力女人的背影,开始无限的遐想。

  会伪装追踪,射箭技术堪比运发动的人会混演艺圈?

  恒久不洗澡,用生命彪演技的敬业演员?

  扛着一头近百斤重的狼,走一个小时的路,大气不喘的女艺人?

  直到返回山洞,见识过女子剥皮拆骨的娴熟武艺后,王诩终于相信这个世界与他之前的认知有些偏差。至少这里的女人纷歧般,更像是怪物。

  女子自称阿季,总是忙来忙去的,也不知是在忙些什么?每当王诩靠近询问,小女人总会敬重的俯身下拜,然后继续忙碌。她很少主动开口搭话,像个机械一样只知道做事。

  视察了一段时日,王诩发现女子的生活很有纪律。

  简陋是日出时做饭,尔后外出狩猎。直至正午归来,即是挑水、劈柴、擦箱子。之后闭着眼睛打坐,偶尔会看看书。看得是竹简、龟甲以及种种骨头。直到太阳西斜,女子会再次烧饭。也不知这顿饭属于午饭照旧晚饭。然后在黄昏前,会带着些野菜、蘑菇或是鸟蛋一类的工具归来。周而复始,她也不觉得枯燥。

  跑也跑不了,王诩只能认命,实验着与女孩交流。

  “小女人!这里是什么地方?”

  “少君,奴婢阿季。”

  “噢!阿季小女人,你能告诉我吗?”

  女孩敬重的俯身拜倒。近距离的接触让她很有危机感,一直不敢抬头。

  “奴婢本为舂奴,为君母所救,从少君。请少君唤奴婢,阿季。”

  王诩属于严重的强迫症患者,尤其偏执于对称美。不巧阿季患有抠字眼的强迫症,比他病得还严重。

  打不外对方,拗不外对方,只能屈服。

  “阿季...”

  “少君,此地乃云梦山又谓女娲山,属卫淇北境。”

  以王诩的认知,他从未听说过有云梦山或是女娲山的地方。而“围棋”又是个什么鬼地方?他更是不知。

  懵懂的眨了眨眼,拿着截短小的树枝在地上画了张中国舆图。示意阿季指出他们所在的位置。女孩趴在地上看了又看,苦思冥想后,回道:

  “鸡?少君欲食肉矣?”

  感受瞬间被暴击一万点伤害,画了张舆图说的如此明确,竟被对方误解到这般田地。突然便有了初到外洋留学时的感受。

  那时的留学生与老外交流起来特别费劲。即即是外国本土人也存在着诸多方言。所以肢体语言必不行少。以至于归国后养出了手舞足蹈的说话习惯。王诩最擅长此道。于是,开始演出。他扯开衣领指着胸口受伤的地方一通比划,女孩终于明白。

  “晋人劫掠,少君为救山民,被流矢所伤,既迷二日。”

  语言相同的障碍,如鲠在喉。若是能回去,王诩立誓一定好勤学习。

  女子的口音奇怪,隐约听到“晋人”的字眼,心中咯噔一跳。

  第一反映,竟是回到了两晋时期。荒唐的念头转瞬即逝,认为不是女孩疯了,就是他疯了。只是疯的人不自知,认为自己没有疯。不禁佩服自己随便一想,就带着辩证的哲学逻辑。她说她的,横竖信不信由自己来决定。于是乎,能问明现在是什么年代就显得尤为重要。

  将肢体语言发挥到极致,除了跳舞就差唱歌了。一番绞尽脑汁后,突然犹如神助。

  “阿季!今是何世?”

  上学那会儿《桃花源记》也是背过的,王诩不由地自得起来。然而,两人的相同是相互伤害,绝非片面的摧残。

  女孩听到对方终于说出句人话,喜形于色,兴奋的抬头看向王诩。

  蓬松干枯的长发下隐藏着一张娇小的脸庞。左脸上戴着一张兽皮面具。双瞳剪水,明亮中透着一丝灵气,与其木讷臃肿的外型格格不入。

  “彩!”阿季失声吼出一字,恰似期待赶忙结束这可怕的审讯历程。用一声喝彩来表达听懂后的兴奋以及对王诩的赞美。

  “彩...彩你妹啊!那么高声,我又没聋。”被吓得不轻,王诩高声斥责。

  女孩忙乱之下,拜服在地上再也不敢抬头。

  看着阿季那畏惧的模样,王诩思忖着,如何拼凑些文言文来表达歉意,至少能让对方改掉膜拜的毛病。却听那女子说道:

  “阿季为家之幺女,惟姊姊,无妹。”

  很是不巧,这句话与之前那句,两人都听懂了。王诩的整张脸瞬间垮掉。

通话中的亮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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