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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烟袅袅

第十章 驯服烈马

长烟袅袅 潘朵拉魔女 4740 2018-01-30 18:17:46

  一夜风雨,涤荡富贵落定的灰尘。草尖上的雨滴在阳光洒向大地密林时化成水雾,投降云的怀抱,静静蛰伏期待下一次砸向大地的余音绝响。

  “女人,从今天起你不需要坐马车。”路远航不卑不亢的声音传来。一个侍卫牵了一匹枣红色的马过来。毛色纯净,纹理明白的肌肉闪烁着康健的光泽。

  凌烟歌内心欢喜,忍不住叹息“好马”。她的身形在女子中已经算是偏高,可这马比凌烟歌横跨半个身子,不安的踏着马蹄,马头高高扬起,一看就不是个温顺的主。

  “这马以后是不是就归我了?”凌烟歌偏着头看着路远航。

  “只要女人你能驯服它”路远航不看战长缨飞来的眼刀,笑的不怀美意。

  “好,谢谢路统领送林陌好马。”说完,翻身上马。

  马不住的旋转,抬腿,后仰,不愿屈服于人,成为谁的坐骑。

  凌烟歌双腿夹着马腹,扯着缰绳的双臂未曾哆嗦放松丝毫。路远航心底生出佩服,战长缨眯着眼看着马背上的人,有欣慰有担忧,尤其是看到握着缰绳的那双纤纤素手有鲜红溢出,眸色暗了暗,却抿着唇未发一言。

  这马不是普通的马,是战长缨从草原最剽悍善骑射的通古斯族那里所得。每年由处于发情期的最烈的母马与同处发情期的头狼交配所生,必须是两个种族的佼佼者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才气产出这样的马,本就产量少,还得自幼放逐狼群,与群狼为伍,又有一部门弱者会被狼群分食,能生存下来的数量再减,可想而知等到成年,数量是少之又少。放眼天下,也找不出几匹。

  这种马性烈难训,然而一旦认主终生不弃。战长缨的马就是那少之又少之一。

  凌烟歌自然不知道这种马有多珍贵难得。她自小在王府经常骑马,在现代又学过芭蕾,钟爱滑雪,平衡力与体力比普通女子好太多,所以对马的驾驭能力就强,始终能在这匹烈而不平人的马背上保持平衡不被狠狠地摔出去。

  觉察出背上的女子不那么容易搪塞,这马转换了战略,徐徐的平静了下来,不再左右腾挪用尽措施要把凌烟歌摔下去。

  凌烟歌因为集中精力控制马而紧绷的身体刚刚放松,就在此时,昂头,抬蹄,一个接近于九十度的直立,马背上的人毫无预兆的被甩了出去

  。凌烟歌有些意外有些恼怒,这马成精了吗?居然用计搪塞她。这更引发了她的征服欲,这么好的马怎么能放过。

  从地上爬起来,掉臂身上沾的湿泥草屑的狼狈,掉臂手上身上的疼痛,一个利落的起落又到了马背上。

  战长缨一派悠闲地看着和马斗智斗勇的凌烟歌,众人也都好奇的看着这一人一马谁将正服谁,没人注意到他看到凌烟歌被甩落马的时候斜倚着树干的身子瞬间绷直成奔出去的姿势,在看到凌烟歌那倔强而兴奋的眼神时,又靠了回去。

  这才是原来的她,才是那小我私家的女儿,不张扬不平输,倔强坚强。如一柄雪藏于天山冰雪之巅多年的绝世好剑,一旦出鞘,凛冽寒芒摄人心魄。

  简朴的伎俩不能将背上的人吓退,于是原地转了几圈,同样不平输的枣红马便如如风似电般驰射出去,想要用突然疾驰速度的惯性将凌烟歌甩下去,最好能在它虎虎生风的马蹄下化为滋养大地的泥土。

  这马不愧是人人爱而不得的极品。为了搪塞想征服它的人,专门在地形崎岖不平的密林里奔跑,而速度丝绝不减。

  “你们掩护郡主从官道往前走,我和林女人随后就到。”一句话说完,战长缨已经在马背上奔出了几丈远。

  凌烟歌伏低身子,时不时躲着突然泛起的一截树枝。

  因为速度太快,这马又故意在树枝斜伸,树距狭窄的地方穿梭,纵然是穿的修身的长袍,也已经有多处被挂破,有的是不规则的洞,有的是条,有时挡在她身侧的一截树枝划过大腿,“咔”的一声,断裂,纠缠在翻飞的已经不成样子的衣服里。那尖锐的断茬时不时在腿上划两下,带出新鲜芬芳的血液。

  “你这畜生够狠也够智慧,配的上我凌烟歌。想将我甩下去,下辈子的吧!”狂傲的身音响在林间,惊起酣睡瞌睡的鸟儿。似乎是被她的气势所震慑,马儿徐徐慢了下来,不再加速速度在林间奔跑,徐徐驶出树林,战长缨追了上来。他一直跟在她后边,不上前不落后,在她落马可以瞬间接住她的距离。

  在河滨,两匹马同时停了下来。

  “你以后就叫绝尘,是我的马,我的亲人,我的战友”马背上狂傲的她,现在悲凉的她。孑然一身,用她的坚韧驯服了最烈的马。现在性命相托,以亲人,以战友。绝尘用脸蹭了蹭凌烟歌的手,认可,慰藉。

  “这两匹马是我从通古斯族带回来,是双生子,你的叫绝尘,那我的就叫……奔逸吧!”战长缨用手温柔的梳理着马鬃。两匹马果真长得一模一样,毛色却是一黑一枣红。

  “战长缨,谢谢你!”凌烟歌正色道。

  第一次听她叫他的名字,不是剑拔弩张的姿态。

  “歌儿……”

  “我很谢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无论我跟你战家有什么恩怨,你救我掩护我是事实。他日但凡有凌烟歌能为你做到的事,哪怕以生命为价钱我也肯定还你今日之恩,但我们终究不是同路人。”

  战长缨还没从听到凌烟歌叫他名字的兴奋劲里反映过来,后面的话就将他那点欣喜的浪花无情的拍到了沙滩上。

  “你这丫头,早知道当初把你从河里捞出来会变得无情我就不捞你了,照旧以前傻傻的你比力好,”战长缨边说边缘河往上游走,找到一处水源清澈的地方,远远的对凌烟歌喊到:“丫头,过来把你手上的身上的伤口清洗一下上点药,否则破相了以后没人要。”

  凌烟歌明白战长缨对她的好,所以她才对他言辞犀利,想让他知难而退,她背负的工具太多,他和她的恩怨,从出生就注定,她不想所做之事最后伤害他。更不想因他而有所动摇。可看他的架势,并没有起到被气到拂衣而去的效果,依然我行我素。

  凌烟歌叹了口气,走到战长缨找的清澈的水源处,将手上的被缰绳勒磨的伤口上粘的泥土洗掉,露出里面的血肉,纤瘦的手掌心血肉模糊,现在才火辣辣的疼,刺激着脑神经,提醒着适才经历的一切。

  “嘶”凌烟歌疼痛的吸气声响起。

  “你干嘛?你这丫头真够狠,这么一片肉就这么扯掉,你不知道这会将伤口重新撕裂的更严重,好的更慢吗?”战长缨冲过来一把抓过凌烟歌的手,已经凝固的血找到了出口,欢快的奔流而出,瞬间染红了战长缨的手指。

  他从怀里拿一个小瓷瓶,用牙齿扯掉瓶塞,将瓶里的粉末全部倒在了凌烟歌受伤的手掌心。

  “那片被我扯掉的肉已经坏死,留着反而影响伤口的愈合,虽然伤口更大了,但是新肉长出的速度也会更快”说完了凌烟歌有些懊恼,她跟他解释什么,伤的是她的手,她想怎样就怎样。

  片刻功夫,伤口的血已经重新止住,而且疼痛感明显削弱。

  “你这什么药了这么神奇。”

  “看在你还知道我担忧我跟我解释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好了,这是我的珍宝之一,世间最好的外伤药。呶,珍宝之一好马已经归你了,伤药也全撒在你的伤口了!”

  凌烟歌气结,将手抽回来,扯了一块洁净的袍角将手裹上。一人伤了一只手,他裹着白色的帕子,她裹着玄色的袍角,手心里的蝴蝶结如振翅欲飞的蝶,旖旎出夏日的风情。

  “战长缨,你知道凤羽族吗?”

  “我也不是很清楚,传说凤羽族是天神一族,但那究竟是怎样的一个部族没人知道。”

  战长缨看着凌烟歌微蹙眉头,作声慰藉:“歌儿,对不起!”

  凌烟歌苦涩的笑笑,她说不出“没关系”三个字,可她能责怪战长缨吗?她不能,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周不是战长缨,而是他的父亲。相反,这一路上他护她周全,救她于危难之中。

  战长缨想起小时候母妃曾经说过父皇唯一深爱过的那个女子,但是父皇配不上她,世间怕也只有西平王凌沛源才配得上那样的人。那时候他很好奇,像母亲这样美丽的女子都啧啧赞美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厥后有一次他见到了西平王妃,觉得美则美矣,可也不像母妃说的那般惊为天人。他跑回去和母妃说:“母妃,您说的父皇爱的人是西平王妃吗?可是我觉得她也没有您说的那么好呀!”他的母妃温婉的笑着,抱着他说:“傻孩子,娘说的人不是西平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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