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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夏

夏朝的衡宇与墓葬

代夏 骆宗山 2446 2018-03-01 22:30:38

  (1)宫殿基址与民房修建

  2004年秋天,我国考昔人员在河南平顶山蒲城店遗址考古挖出20座夏代早期排房基址和两座古城。专家开端断定,一座古城是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址,另一座古城的时期尚不能确定。基址大多集中在遗址西区,排列有序的衡宇中有单间、双间、三间和四间等多种形式,最大的屋子为多达五间以上的工具向连间房。据现场专家推算,

  这批排房是新砦文化时期修建,属于夏代早期。

  2012年考昔人员在对陕北神木石峁遗址进行考古掘客时,发现了一批4000年前的衡宇遗址和墓葬群,为进一步研究我国早期人类运动提供了名贵的资料。新掘客的所在在石峁城址内城韩家圪旦的一处山峁上,与石峁城址内皇城台隔沟相望。目前,考昔人员先后清理出房址19座、墓葬24座,并出土了一批时代特征鲜明、地域特点明确的陶器和石骨器。房址距今约莫4300年,是窑洞式居室,从出土遗物判断,这些房址其时除了居住之外,可能照旧加工玉器的手事情坊。

  二里头遗址中漫衍着30多处大型夯土宫殿基址,有中国最早的青铜器铸造作坊,制骨、制陶、制玉作坊遗址,遗址中的修建分三种类型,大型宫殿修建占地面积均在一万平方米左右,应当是夏王朝最高权力机关所在地;一种为平地起建的木骨为墙,草泥为皮的修建,为奴隶主贵族们的住所;另有一种半地穴式修建,以坑壁为墙,立柱搭盖草顶的衡宇,面积较小,既阻暗又湿润,可能为其时最下层人物—即奴隶的栖身之地。三种差异形式的修建反映了其时阶级的差异。龙山文化的居址与宫殿。有大中小型之别,并发现成熟的宫殿。

  太康陵

  (2)墓葬悬殊的品级差异

  在良渚文化墓葬遗址发现了墓葬数十座,其墓坑呈长方形,以头向南的仰身直肢葬为主。有大、小墓之分。大型墓不仅墓坑规模较大,而且随葬器物数量多,质量也高。如草鞋山198号墓,工具1.7米,南北4米,有60多件随葬器物,其中有5件玉琮、2件玉璧以及镯、管、珠、锥形饰、穿孔斧等共30多件玉器。福泉山遗址6号墓虽遭破坏,仍遗有玉、石、牙、陶器119件,其中玉琮5件,玉璧4件。寺墩3号墓随葬玉琮、玉璧多达57件。用如此大量玉器随葬,这是以往所没有的,在良渚文化中也属特殊现象,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为“玉敛葬”。张陵山遗址的一座墓葬,随葬陶、玉、石器共40多件,其中以兽面纹的玉琮和玉瑗、玉蝉等较为突出,在墓主人脚下,与随葬陶器一起还发现3小我私家头骨,有人认为其身份应是奴隶。对比之下,小型墓就逊色许多,在浙江海宁、嘉兴、平湖和余杭等地发现的小墓,随葬陶器的质量一般远逊于实用品,有的小墓用猪下颚骨或穿孔石斧和大型玉璧随葬。此类墓葬很可能为没落的贵族或自食其力的自由民。

  龙山文化墓葬品级进一步分化。墓地较小,似更多以家族为单元。巨细型墓相差悬殊。大墓往往随葬象征权利的石钺或玉钺,象征宗教的玉琮、璧。一般为单人葬,少见伉俪合葬。另有乱葬坑和人牲现象。墓葬已经发生明确的品级制度,如山东临朐朱封大墓和山西襄汾陶寺大墓等。

  齐家文化的墓地与乡村在一起,大多数墓葬为单人,但亦有成年男女合葬,合葬之中男性为仰身直肢,女性则呈蜷曲姿态,墓中大多有石器与陶器作为陪葬,说明其时有全家合葬的习俗。这种习俗很可能是因为熏染性疾病、天灾或战争造成一个家庭人口在短期内陆续死亡,族人或村民将他们合葬在了一起。此外,地面上发现类似于宗教修建的石造修建。

  而石峁遗址出土的墓葬虽被严重盗掘,但仍出土了玉鸟、玉管等小件玉饰以及生存完好的殉人。其中一个墓穴中还发现了20多片鸵鸟蛋壳,为研究陕北的气候变化和石峁居民的对外交往提供了依据。专家考证认为:早期这里曾经是一片居民区,以窑洞式房址为主,晚期则酿成了一片墓地。墓地的规模比力大,墓葬数量比也较多,墓葬形制很是一致,一般的墓葬都有壁龛,有殉人,应该是石峁城里面一处很是重要的贵族墓地。

  除了韩家圪旦掘客所见之外,其他所在的钻探和掘客也同样存在很是多的屋子和墓葬。只是这些差异所在的民居和墓葬有着差异的功效和划分,存在着明显的品级差异。足以证明夏王朝统治时期人类已经进入到奴隶制时代。

  迄今为止,在二里头遗址上已掘客的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墓葬达400余座。墓葬一般为土坑竖穴墓,单人葬,墓穴多为南北向。墓主人仰身直肢,大部门头向北下葬。虽不见集中而恒久使用的墓地,但多数墓葬是分区分片的,同一区域的墓葬一般工具排列成行。出土有铜器、玉器、漆器和陶礼器的贵族墓葬,主要漫衍在宫殿区的周围,而以东北部最为集中。

  在二里头遗址尚未发现与规模弘大的宫室修建相应的、可以认定为“王墓”或“王陵”的大型墓葬。凭据墓葬规模、葬具之有无及随葬品的种类与数量,可将已发现的墓葬分为以下几类:

  ①随葬有铜、玉礼器的墓。随葬青铜酒器爵、盉、斝等,大型玉器璋、刀、圭、钺、戈以及柄形器等,一般还伴出漆、陶礼器(含白陶器)等随葬品。这类墓有木棺、铺朱砂(一种红色矿物质,一般认为应与宗教信仰有关,同时也是身份品级的标志物),墓坑面积在2平方米左右。这类墓只发现了十余座。在宫殿区内发现的随葬绿松石龙形器等珍罕品的贵族墓应是其中规格较高者。

  ②随葬有陶礼器的墓。随葬陶酒器爵、盉(鬶)、觚等,其中不乏白陶器。一般还伴出陶质的食器和盛贮器,以及漆器、小件玉器和铜铃等。有的有木棺或朱砂,墓坑面积在1平方米左右。这类墓占正常墓葬的一少半。

  ③随葬少量日用陶器或没有随葬品的墓。一般不见棺木,无朱砂。墓坑面积在0.8平方米以下。这类墓占正常墓葬的一半以上。

  ④非正常埋葬。被用作人牲而埋葬在祭祀场所,或被随意掩埋、抛弃在灰坑灰层中。有的尸骨不全,有的手脚被捆绑,作挣扎状。

  墓葬品级与数量的关系成反比,应是其时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的一种反映。说明其时的社会财富集中在少少数贵族手里,墓葬的品级反映出了其时人类社会阶级状况。

  少康陵

  (3)文献上纪录的夏王陵。

  夏朝王陵,因年代久远,且多次迁都,有的王陵已经找不到确切的位置。除现在浙江省绍兴市的大禹陵,河南周口太康县的太康陵、少康陵,河南濮阳的相陵,山东德州的后羿墓,山东潍坊的寒浞冢,河南三门峡市绳池县的孔甲陵、夏高陵(皋陵),安徽巢湖市卧牛山的夏桀陵外,多数尚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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