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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疯魔,不红楼

第八回(3)三生珍照照真今生 一魔持刀刀饬心魔

不疯魔,不红楼 种树书 2789 2017-08-10 12:54:12

  贾母究竟是积年的老人家了,想通了此节便心中有了主意。

  她计划叫那一同落水的小丫头也来,再说说其时的景况,也许便能找齐了鸳鸯的魂儿。

  贾母招手叫人来交待了一番,赖嬷嬷便赶忙使人去叫胖丫。

  宝雁却仍旧在发呆:空空羽士那面三生珍照靶镜里,正面是宝丫的一生,反面是自己的一生,可贾母一席话却将这两生全搅在一起了,孰虚孰实?

  等等,那镜子叫三生珍照?为何只有正反两生?剩下那一生在那边?

  宝雁被贾母说得魔障了,苦思冥想间,丝毫没留意胖丫已经进了园子,正答着老太太的问话。

  “要是宝丫真因我没了,姆妈说我这一生一世也洗不清罪过呢!”

  胖丫天生成一把大嗓门儿,虽不脆嫩婉转,幸亏圆润沙糯,声响又大,说起话来倒也“醒耳”。

  宝雁突然听见胖丫这句一生一世,直如醍醐灌顶,眼神都随着活泛起来了。

  一生一世,哈,一生一世!

  是啦,现如今正过着的这一生一世,可不就是三生中的那一生吗?

  只是这一生是在三生珍照镜外而已!

  那羽士曾嗔宝雁“痴痴”,说她看过了镜子仍不自知,宝雁现在暗笑自己果真是个痴的。

  “我原来曾是宝丫,又曾是宝雁,现在,则是鸳鸯。三生即是如此相互映照吧?”

  宝雁这样想着,便又释然。

  不管是谁,不管叫什么名字,就像贾母说的——“都一样”!

  都是自己,都要一天天过日子。

  那便过吧。

  宝丫过得恣意快活,宝雁过得丰润厚重,鸳鸯,难道就过不下去了?

  宝雁笑自己糊涂,竟然想去死?

  且不说死了能不能就此穿回去,就是能回,难道也叫本森和比尔都“死回去”嘛?

  再者说,当宝雁和当鸳鸯难道不是一样的?

  什么已往现在,什么文界俗界,什么主子奴才,什么开明平等?

  人心,都一样。

  宝雁,不,是鸳鸯,想着想着就想通了。

  贾母问着胖丫话,见鸳鸯的脸庞徐徐有了色泽,心中也颇为欣慰。

  胖丫则活龙活现地“讲演”了那日众小儿如何偷鱼,如何落水,又把自己姆妈说过的神仙羽士的一举一动都讲了个跃然“嘴”上,听得众仆妇和丫鬟们都目不转睛。

  好容易讲完了,胖丫咽口吐沫朝一边的丫鬟说:“哪位姐姐美意,赏胖丫一口茶喝?”

  见胖丫舔着红艳艳的小圆嘴唇,抱着胖拳头给一旁的丫鬟们作揖求茶,贾母哈哈大笑,指着她问:“你们快看,这小模样像不像京中家里,咱们廊下喂着的那只红嘴儿胖鹦哥儿?”

  “吓!老太太不说我还琢磨不出呢!总瞧着这丫头眼熟。言语爽利便而已,就是那说话时总来回摆着的胖膀子,另有这拱手作揖要茶时,歪着的圆胖身子,唉哟哟,可不就跟咱们的胖鹦鹉儿一个模样嘛!”

  赖嬷嬷拍着手直笑。

  “既这么着,才有了个鸳鸯,这个啊,就合该叫个鹦哥!”

  贾母指了胖丫道。

  赖嬷嬷赶忙让胖丫跪下谢贾母赐名。

  胖丫磕了头,爬了起来又问:“哪位是鸳鸯姐姐啊?”

  赖嬷嬷指了指宝雁说:“你们小姊妹这是甚缘分?可是要一辈子飞在一起呢?”

  新晋的鸳鸯小女人此时已经完全回过神了,便拉了胖丫,不,是鹦哥的手,一齐朝赖嬷嬷行礼,口中还说:“我们纵能飞,也得托赖着嬷嬷这股东风呢!”

  “瞧瞧,把这丫头兴的!赖嬷嬷往日总赖着老太太,如今啊,自己个儿也被人赖上了!”

  “我倒要看看,是我赖,照旧你这张嘴赖?”

  赖嬷嬷作势要去拧可人的嘴。

  贾母搂了鸳鸯、鹦哥在一旁观战,自荷花宴来第一回如此开怀畅笑。

  “你说邦妮这时在做什么?那个叫红楼梦的世界,不知道是不是也像霍格沃茨这样有趣!”

  本森一大早就起床了,这里可是魔法世界,睡觉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比尔照旧无精打采的,直到吃完早饭,海格说要去对角巷买魔杖他才打起些精神。

  对角巷在伦敦对吧?比尔振奋极了,他甚至开始求海格把他随便扔在伦敦哪里,他乐意当个麻瓜,长大了继续做个医生,那才是他的世界他的人生!

  “你傻啦?这是书里的伦敦,不是咱们地球上的伦敦好嘛!”

  本森无奈地看着比尔,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在智力上碾压他一下。

  “你宁愿当麻瓜?别闹了。任何,我是指任何说自己对魔法不感兴趣的人,都只因他还未曾真正尝过魔法的滋味。相信我,孩子,到了对角巷,拥有了自己的魔杖,如果你还想做麻瓜……嗯……那——是不行能的。”

  海格似乎讲了个世界上最可笑的笑话,把自己笑得地震山摇。

  等他们真到了奥利凡德魔杖商店,本森头一个冲进去,兴奋提着要求。

  “噢,敬爱的奥利凡德先生,我想要冬青木和……和凤凰羽毛的魔法杖,最好十一英寸长!”

  “不要说话,孩子。我在量你鼻孔间的距离呢,你厚厚的嘴唇一动,他们也老随着变化。”

  奥利凡德先生认真地在本森身上量上量下,过了一会儿又嗤笑一声:“每个孩子都想要一只那样的魔杖,因为哈利有同样的一只,对吧?”

  奥利凡德摇着头扔出了一堆魔杖让本森挨个儿试着,又去量起了比尔。

  比尔扭来扭去别扭极了,他不习惯陌生人靠近自己。

  “啊!”本森惊呼着,他手中拿着一根十四英寸的细长魔杖,魔杖头部闪耀着醒目的金色光线。

  “梧桐木,凤凰羽毛,完美的搭配。”

  奥利凡德笑了起来,对本森说:“我相信你们一定会相处愉快!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是个爱冒险,渴望刺激的孩子,就和你手中这根魔杖一个模样!所以,千万不要熄了你冒险的心,否则,你的魔杖真的会生机哦!”

  直到许多几何年后,本森挥着这根魔杖想给自己来桶爆米花时,突然燃烧起来的魔杖才让他明白,为何老奥利凡德先生会那样说。

  “接骨木!龙心弦,十英寸。”

  奥利凡德死死盯着比尔,像要把他印在自己脑海里。

  “所有能制作魔杖的木材中,最稀有的就是接骨木!每个拥有这种魔杖的巫师,都注定特殊。孩子,这样庞大但精彩的人生,你准备好了吗?”

  比尔恍若无闻,此时他的心神完全笼罩在魔杖通报给自己的一股强烈的暖意下,那股暖意甚至暖到有些发烫,让他的整颗心、整身的血肉都险些沸腾起来了。直到那暖意冲刷他的周身一次又一次,徐徐停息,比尔才开始大口大口喘着气,像是一个濒临窒息的人重回空气里。

  本森的魔杖要六个金加隆,比尔的则要七个。

  奥利凡德先生微笑着看向海格。

  “鸳鸯!鸳鸯!鸳鸯呀!”

  金陵城,金家小院内,翔哥儿围着妹妹左一声,右一声,已经叫了十来遍这个新名字了。

  鸳鸯捂了耳朵,无奈地看着这个猴儿一样的哥哥。

  “老太太怎想的,又是鸳鸯又是鹦哥的,怎都跟鸟儿摽上劲了呢!”

  金彩家的抱着女儿说道。

  “老太太也是你说得的?不管鸳鸯照旧鹦哥,名字有甚要紧?要紧的是,咱们女儿啊,这回可是真正在老太太那里挂上名牌了!”

  金彩笑眯眯看着女儿,心想自己这一家子可算是熬出头了。

  而街头儿的良婶子一家,现在也是笑声不停。

  “姆妈,我能到了老太太跟前儿,还真亏了宝丫,啊不,鸳鸯的劳绩呢。没有鸳鸯,哪有我鹦哥哩?”

  鹦哥仍旧晃着她的小胖胳膊,冲她姆妈猛夸鸳鸯。

  “我就说那孩子是个有来历有造化的。打小儿那机敏劲儿就百不出一!这不,浩劫不死,果有后福!我鹦哥现也算沾了鸳鸯的福,以后这日子啊,就越过越平顺喽!”

  良婶子兴奋地合不拢嘴。

  “姆妈,如此一来,咱们家说不得就要跟了妹妹一起进京了呢。”

  鹦哥的哥哥陈书新对这即将到来的生活变化兴奋又忐忑。

  “进京怕甚?我早就想离了这污糟地方了。自从倩儿……哼,她那黑心的娘现下也不知如何悔青了肠子呢。”

  良婶子拍了拍自己儿子的肩膀忿忿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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