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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周仙尊

第七十一章 急遽十年

不周仙尊 大嘴喵 2332 2017-08-10 22:07:40

  到了第三年,叶奴已经没有了修为,曾关于修行的影象也逐渐衰退,超脱意境也无法施展。他虽然是得道少年活佛,但知道这个世界的佛祖上帝天帝都是轮回神,因此他蓄发还俗,开始了周游世界的旅程。

  到了第四年,叶奴又开始写书,讲的是自己参悟出的原理,他把原理写成脱销小说,很快他身家过亿,成为新一代的文豪,而有一天,他突然想起自己为何会取得乐成,为何会蓄发还俗。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已经已往了十年。昔日南庄已经成了著名的文化村,聚集了许多作家许多武术各人,国学在南庄村发芽,最终南庄村成为叶奴书中的三世镇,一世南庄老街,居住了原本老街的居民;一世沿河仿古修建,这里则成为文人墨客居住之地;而最后一世则叫修行街,这里居住的则都是叶奴的朋友,有高僧,有武学宗师,也有隐世高人,三教九流之辈,均收到邀请入驻三世街。而因为三世镇聚集了太多的名人高人,因此旅客总是挤爆了这座小镇,为了不打扰高人清修,一些富人开始在南陌镇四周投资建镇,而三世镇则只接待一定数量的有缘人,每个有缘人则可免门票进入三镇一周,体验三世风情,有些人离开了,有些人则被认可留在了镇子里。

  在网上则流传了这么一句话,一周三世镇,无忧后人生,这是那些离开的人真实感受,而周入万人客,独我留奈何,这周末游客离去,长留的人所经历的情景。

  二世街上,一家小酒楼修建气势派头颇为奇特,精致小巧的阁楼,人工书画的屏风,后院更有竹林雅境,今天是周末,游客尽数离开,只留下年轻的老板娘和几位伙计在大扫除。

  这老板娘很年轻,看起来也不外二十岁左右,不外开店三年以来,她已经是身家千万,坐拥一套客栈庭院的小富婆。

  几年来,老板娘并不缺乏追求者,有身家百亿的年轻富翁,也有当红的影视鲜肉演员,也有政界风骚的大人物,虽然也有刚刚大学结业为老板娘默默打工的年轻人。然而,却没有一小我私家能和老板娘走的很近,因此老板娘在三世镇都成了一位传说级的人物,可远观而不行亲近的人间奇女子。

  嘀嗒——

  瓦上突然传来雨点的声音,很快,天空便下去了大雨,老板娘收拾好了客栈之后,便独自一人上了阁楼,在三层阁楼之上,她看到奈何桥,不知不觉便想起了当年的画面,那个神奇的少年,一去十年之久。

  一句‘等我回来’,让她在这里等了十余年,但这个家伙盛名于世,却十多年不见家人,也真的很不孝,真不懂那些人为何因为他聚集这三世镇,动手建房长留在此。而她自己也是,不知不觉已经在这里制作了一座庭院,庭院里的相思树已经老高了。

  “老板娘,来客人了。”

  楼下,传来少女急遽的声音,老板娘很疑惑的看了看楼下,但却没有看到客人的身影,或许已经进来了,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忙碌一天了,脸上尽是疲惫之色,就这样出去吗?不,让客人多等一会吧!

  老板娘开始梳洗妆扮,而楼下,一位少年模样的客人穿着汉服坐在窗前桌子上,而短工宁苏则很紧张的给他倒了一杯茶问道:

  “您是住宿照旧吃点什么?”

  “给我上一桌店里的招牌菜。”

  “好,那个……我很喜欢看你的书,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恩。”

  风雨十年在外,归来依旧少年,这个少年正是叶奴,虽然没了修为,没了超脱意境,更没了许多影象,但他容颜确实不老,他这次回来,只是突然想见一小我私家,想问问自己当年究竟和她说了什么。

  把签名写好,叶奴便自己独自饮茶,他看向窗外,逐渐心神不宁起来,他不明白自己当初法力从何而来,也不知为何法力修为就此消散。在五年前一场车祸使得他成为废人之后,他重新开始修行,如今他已经成为今世唯一的大宗师,但前路已经断了,曾经的修为基础无法找回,因此他回来了,想找回一些忘记的工具。

  咚——

  阁楼上传来脚步声,一位穿着汉元素的年轻女子徐徐下楼,她化了淡妆,理顺了黑发,容颜不是倾国倾城,但一身奇特气质却吸引了太多的人,即即是当世第一人的叶陌(叶奴),也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而这一眼则叫醒了太多影象。

  “林荫。”

  “你回来了?”

  声音中带有委屈,在一旁的宁苏听到都感受两小我私家之间似乎真的有什么,原来老板娘是为了他才拒绝了那么多优秀的男人,这下她宁苏泡到偶像的梦想是真的泡汤了。

  林荫没有想到来客就是叶陌,这一见她差点情绪失控,不知道为什么,当年明明只是普通的学弟学姐关系,但她却一句话等了这么久,再次晤面,她却也连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恩,我回来了,我似乎忘记了许多工具,所以想回来问问你。”

  “我什么都不知道。”林荫有些生气的回应,原来他回来并不为了自己,开口就想问自己当年的事情,这就是她期待的结果吗?

  “恩,那就不说了,陪我吃顿饭,然后陪我去看看我的怙恃好欠好。”叶奴有些傻傻的看着林荫的面容,他突然想起来她真的对自己很重要,似乎这个世界都是虚幻,唯独她是真实的。

  “可以。”林荫坐到叶奴劈面,两小我私家的穿着倒是很般配,一个汉元素一个汉服。二人皆为气质奇特之人,一时间旁边的宁苏也只能将心中的妄念埋进心里,或许也只有老板娘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他吧,而叶陌……当做偶像就好了,能见一面已经得之所幸。

  “老板娘,我去扫除卫生了。”宁苏把最后一盘菜上了之后也便不想呆在两人之间,在获得林荫允许之后也就神情失落的离开了。

  “你也喜欢汉元素。”叶奴吃了一口鸡肉很兴奋的问道。

  “恩,其实我一直都喜欢的,在高一的时候我就入手了一套汉服。”

  “我还记得你喜欢薛的歌。”

  “对啊,薛偶像经常来我这里品茗,我们现在是很好的朋友。”

  “你还喜欢写歌词,也喜欢写散文,我似乎看过。”

  “什么时候?”

  “我走之后的几年,看过许多关于你的工具。”叶奴实话实说,只是他忘记自己当初为什么这样做了,这种感受真的很欠好。

  “你喜欢我?”

  “应该,以前应该是这样,不外现在我没有了情感。”叶奴把自己心里的状态告诉了林荫,却没想到林荫则很生气的批评他道:

  “若没了情感,那修行为了什么?在你走后,我研究过许多古代的文籍,也去过许多地方,但始终觉得人总归是有情感的。”

  

大嘴喵

咳咳,等下另有一章,为奈奈加更,有人相信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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