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短篇

如烟的爱恋

如烟的爱恋

烟花三日 著

  • 短篇

    类型
  • 2007-05-30上架
  • 2502

    已完结(字)
本书由红袖添香网进行电子制作与刊行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如烟的爱恋

如烟的爱恋 烟花三日 2502 2007-05-30 19:48:13

    我的初恋,是一场暗恋,一场无始无终的相思。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黑子。他的皮肤黑黑的,却是英俊无比,赞美的好,也喜欢写写文章,很受女生的青睐。我,只是丑小鸭一个。还好,其时我的文笔还算不错,我是班上的宣传委员,他也喜好文学。于是我们能有许多交流的时机。他的文字深沉而孤寂,让人读了心里会莫名的疼。或许,我是在那时偷偷地喜欢上了他。

  喜欢上一小我私家,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有事没事目光都市围着他,看到他的身影、听到他的声音,心里会满满的都是厦悦;晚上睡着之前,满脑子都是他,在梦中他快乐地与我在一起``````但是这一切却不能让人与我一起分享,自尊心不允许我,连我最好的朋友冰儿我都没告诉——她经常在我面前谈起他。据说他有女朋友,是艺校的。在一次学校之间的交流演出中,我远远的瞧见了,长得温婉可人,舞姿也挺美的。于是,我把我的心更深地掩藏,我没有让人惊羡的容颜。我只能偷偷地欣赏、喜欢他,羡慕那个他爱的女孩子。

  文学让我们的距离变得很近。有时,我也会冒充开玩笑提到他的女朋友,他却锁紧了眉头,对我说话的语气也锐利无比。厥后听人说他女朋友己经把他甩了。听到这个消息,我有点惆怅——不愿意看到他伤心失落的样子,他伤心我也不会开心。可是心里又是悄悄乐开了花:说不定,我有机可乘。

  我是一个羞涩的女生,和他天天在一起谈天,更多的是文学,有时候也谈判恋爱,谈巴金的恋爱三部曲,谈三毛的人生,余秋雨的散文,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有时我们也会开开玩笑,他会敲敲我的头,扯扯我的头发,有些疼。我却缄口不谈、也不愿表露我的心思,只是偶而快速的瞥他一眼,悄悄渲泄我的爱意。不知道他是不是有点察觉,有时我们聊着,他便停下来,目光深深的环住我,我便有些忙乱的低下头,心里有些窃喜:他是不是也有点儿喜欢我了?

  当我还陶醉在与他谈天中,陶醉在他不行捉摸的目光中,他却与我的好朋友冰儿谈起恋爱来。冰儿是学校有名的美人之一,相貌俏,身段好。在男生面前很是有淑女风度,其实暗地里却斗胆、泼辣的很。追求冰儿的男生可以有一个排,都是优秀的才子。我有一点愕然,却早就应该料到这种结果:才子美人是绝配嘛。

  爱上一小我私家,原来是快乐的,现在对于我来说却是苦涩的。看到他们亲热的样子,我不得不装出一副为他们开心的样子;听到他们相互在我面前谈对方的好时,心里惆怅还要强颜欢笑。当他们之间闹了小纠纷时,我会绝不犹豫出头劝说。一方面费尽心思给他出谋划策讨得冰儿欢心,一方面又又帮着冰儿考验他们。我只能越发小心地收起我对他的情感。我们仍然经常在一起谈天说地,这时苦涩的内心会有一丝丝的甜蜜。

  他们的情感不稳定。冰儿常在我面前恨恨地哭着嚷着要和他分手,他有时听我念着某篇文章只会长时间的缄默沉静。他们的恋爱像雨像风直到三年级结业时才刮吧。

  三年级结业考试后,许多同学都回家乡去加入事情了。他也回去了。冰儿去武汉一所大学继续学习。我和其他一些同学继续在原校过我们还要继续的大专生活。

  结业前夕,同学们忙着疯狂拍照、相互写留言簿。他在我的结业纪念册写着:“讨厌”你的人,更“讨厌”你的文笔。我心里有一丝哆嗦。他向我要走了我结业时拍的所有照片,送给我四张他的照片:穿迷彩服的他、打领带的他、深思的他、微笑的他。每一张的他都是那样潇洒、迷人。

  临此外晚上,他,他的哥们也是我的朋友带着他的女友和我,我们四小我私家在广场漫步。夜深人静,朋友和他的女友相拥坐在亭子里己睡熟了。他爬上广场的假山,把我也拉上去。坐在假山上,在夏夜的凉风吹拂下,看着满天的星斗,真是再浪漫不外的事。那一夜他唱了一首又一首歌。我微笑地聆听着,再没有比倾听自己喜欢的人的歌声更让人兴奋的事。尽管天明就是离别。

  暑假过了,我开始四年级的生活。

  十月份时,他又回到学校加入盘算机培训。住在女生宿舍的劈面楼上。听说他来了,我很是惊喜。他穿着笠衫,拖着拖鞋,神情憔悴,脸越发显得黑。看到我淡淡的打了招呼便走开了。我满腔热情被泼了一盆冷水。情绪一下子降到了零点。好几天都是远远的看到他的身影。思量再三,我决定悄悄去看他。瞒着其他朋友,我偷偷的踏上劈面的楼。我想要对他讲明,告诉他深夜里我是如何地忖量他难以入眠,告诉他``````纵然他并不爱我。越走,我的脚步越慢;越近,激动的心变得惊骇不安。我真的不敢、不想去见他了,脚步却己停在他的门外。我想扭过头转身就跑,可是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再说:“去吧,你能行。”最终我鼓足勇气,用哆嗦的手轻轻的敲门,一下,两下``````没有消息。我用力的敲门,仍是没有人应声,原来他出去了。我嘘的松了口气,全身如瘫了般靠在墙上。深深的失落潮一般涌上心头:我鼓足了劲,不怕别人的目光,不再担忧他的拒绝,抛去懦弱,扯下女孩的自尊,跑来见他,准备向他广告,他却不在。看来,我们没有缘份。我拖着极重的脚步回到宿舍,一头栽在床上``````

  厥后,再在校园遇到他,我也只是点颔首,淡淡的走开,因为我的勇气在去找他时己用光了。他学完回去时,我本想送他,因错过了时间便没见到。

  学生时代不谈一次恋爱便觉的人生不完整。于是孤寂的我,便找了一个很老实——纵然我对他吼着“我不喜欢你,我喜欢的人不是你”也不会变色的男朋友。与男友在一起,我心里多数想的是黑子,有时疯狂的我会把他当成取代品。平淡而无味的第一次真实的恋爱只维持了泰半年,便结束了。我不想伤这个平实的大男孩太深。

  事情后,不像在学校里那样轻松而快活,一切都变得忙碌。忙碌中,偶而会想到黑子,心里会有点痛,我们是不行能的。但是,我还没有对他讲明我的心意。于是我洋洋洒洒写了几页,在信纸上写满了我对他的爱恋,寄给了他。我并不奢望他能回信。

  许久后,辗转收到他的来信。他说信收到了,他给我写了一封又一封回信都被退了回去——查无此人。他也写倦了,最后决定再写一封。没想到我竟然收到了。我想这是老天对我的眷顾。于是我告诉他来信收到。很快他再一次来信,说要对我说的话在最开始几封信里,己经被他撕毁,现在知道我一切安好,不想再说什么了。我有些黯然。心有些累,他想说的话或许就是我想听的,可是我己经不想再听了。

  别人都说初恋是人生最珍贵的影象,难以忘怀。我的初恋呢,就像烟一样,来时迷人眼,呛鼻,徐徐深入五脏六腑;去时,无影无声,不带走任何工具。

(全文完)

按 “键盘左键←” 返回上一章  按 “键盘右键→” 进入下一章  按 “空格键” 向下转动
目录
目录
设置
设置
书架
加入书架
书页
返回书页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