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一身淡紫色连衣裙的北冥雪在方任歌的领导下从后台徐徐走出,她的皮肤很是白皙,配紫色一点都不显得庸俗,反而落落大方,因为发色的原因她平日也是喜极了紫色。
她的头发半拢半散,扎的十分随性,巴掌大的小脸上此时画着精致的妆容,十分提气色。
脚上踩着一双价值不菲的名贵高跟鞋,莲步轻移,走的十分优雅。
她的身体依旧不是很舒服,没走几步就轻咳起来,方任歌在一旁也不催她,反而停下来伴她歇息,北冥雪嘴角挂着一抹温润的笑容,向任歌摇了摇手体现自己没事,两人继续向前走来。
用秀丽端庄,蕙质兰心来形容她简直是恰到利益,再加上她身旁的是开朗积极能让人不自觉靠近的微笑男神方任歌,这两人简直就是治愈系的主角。
两个爱笑的人站在一起,那契合度是一等一的养眼。
当两人走回到台上时,掌声依旧连续,直到顾央拿过话筒。
“各人好,我是顾央。”
在这几名继续者里面,可能那些富二代们最熟悉的也是顾央,因为他爱玩所以经常和各人厮混在一起,如果不是因为当年几人一起出国了,恐怕顾央现在也是国内知名的花花令郎。
“我跟所有富二代的想法一样,小时候觉得生活是需要享受和玩乐的,在座的列位许多都是我年轻时候的朋友,那时候的我看不上任何人,也同样被一些积极向上的人所看不上。
姜叶笙,就是那个积极向上的人。
她第一次泛起在我视线里,是姜伯伯把她领回家的时候,那是我恰巧和我父亲在她家里做客,这个话题虽然十分敏感,但其实各人也都心知肚明,姜叶笙不是姜伯母的亲生女儿,而是一个私生女。”
话说到这里,各人一片哗然,虽然在圈子里许多人的私生活都不是很是检核,但很少有人果真挑明的。
各人都纷纷侧头向叶笙的父亲看去,甚至就连在后台的叶笙心里也都咯噔一下。
有些话,是不能在公开场合之下乱讲的。
“叶笙并不是我最初的文定工具,所以我觉得她身世是怎样的都与我无关,至于我呢,既然有了商业联姻,就等我玩够了把该娶得人娶回来即是,横竖也没有人划定,我娶了老婆就要消停不是吗?”顾央说到这里台下有几个他曾经的狐朋狗友低声笑了起来,不愧是顾央,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直到厥后有一次,我父亲告诉我我的婚约发生了更改,我才对这件事上了心,原来嘛,没有恋爱只有物质的婚姻,娶谁都无所谓的对差池,但我就是不能容忍,我父亲让我娶一个私生女,她姜叶笙是谁啊,她配吗?我其时十分气愤的把叶笙叫出来,却没想到,她基础不屑于应付我。
我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她其时对我说的话,她说,顾央,你不外就是一个纨绔子弟,你凭什么认为我心甘情愿的嫁给你,如果不是因为事出有因,我这辈子都不想和你这种人接触。
很打脸吧,其时我就感受我被这个小丫头羞辱了,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开始关注她。人嘛,总是不喜欢一直往上贴的,反而是谁一直拒绝你,你就会对谁有好感,我觉得我也算是这类人里的杰出代表了。
在我关注她之后我发现她跟我认识的所有女生都纷歧样,也可能是她自己的潜意识里另有一种自卑心理吧,我突然就有那么一点心疼她。
我从一开始对她的冷言冷语到现在我无论做什么都市第一时间想到她,从一开始的笑傲人生到现在为她悬崖勒马,我觉得我自己也挺让人感动的,但这么多年,唯一稳定的,就是姜叶笙还一如既往的讨厌我。
前阵子我知道了她说的‘事出有因’是为什么,嘶,我居然没有恼怒,只是心里在绞着疼。一辈子想找一个能让你为她心疼的人不容易啊,所以那时候我就知道了,不管她是不是喜欢我,是不是当年利用了我,我都不在乎,我想好好守护这小我私家。”
顾央说到这里眼睛有些湿润了,这是他第一次这么明确的向叶笙广告,他和叶笙差异于其他这两对是相互喜欢的,只有一方一厢情愿没有用,他们的婚姻至少到目前为止,照旧实实在在的商业联姻,所以他想用这种方式告诉她,让她放轻松,别畏惧,他不会禁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