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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风云

五十八 前夜

南朝风云 千不会 3028 2016-05-07 14:06:42

  看着远去的易安的旋风军,珞看着身旁年迈的老将军,微微的弯下腰,雪白的长发从肩上散落下来。

  “老将军,都靠你了。”

  老将军将头盔带上,脸上无所畏惧,手中的宝刀闪耀着烈日的辉煌。身后站着数万的真族将士,全部整装待命。骑兵,步兵,弓箭兵整齐的摆列,真族那面写着真字的大旗在烈日下迎风飞扬。

  这是一场突围战,北岳方面共计二十万雄师压境,在漫长的防线上扫荡。无数生灵避让,数万山中鸟东飞。这场战斗的唯一目标,是在世。

  真族将妇孺,老者都秘密的从天葬山送回丘陵。既然狼族可以找到一条回家的路,真族也能。不外这条门路太过狭窄,只能让一小我私家单独的行走。虽然北岳给了五天的时间,但是依旧不够全部撤离。

  数百个百人小队,开始向东部突围,吸引北岳雄师的视线,为主力队伍赢得名贵的时机。

  易安的旋风军绝大多数都是华族,这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天葬山四周的人们,对天葬山的周围很熟悉。

  每一支队伍都有自己的气势派头,就像统帅的气势派头,影响着队伍的行为准则。

  好比周万夫的队伍稳扎稳打,端木宏琅的队伍凶狠残忍,而易安的旋风军团,嗯,比力善于逃跑。

  用一个比力褒义的词汇,善于游走行进。

  这大多和易安没有什么关系,原因是队伍中绝大部门都是山贼土匪的缘故。他们早年追随在尊长身旁,过着被围剿的生活,很容易感受到危险的偏向,为了避嫌危险,可以寻找到一个逃生的措施。

  作为易安挑选出来的心腹:尼克,葛有志,马玛。三小我私家在队伍里的特征很明显。尼克是山河郡人士,生在山贼王的故土,对于山贼的套路很熟悉,阵势地貌了如指掌;葛有志曾经是一个小混混,三教九流的人很熟悉,很容易打探出一些隐秘的消息;马玛,最为真族的人,因为身体的怪病,被驱逐出族,游荡在山贼的中间,实力超群,有头脑,是易安最欣赏的人,不外她是一个男人,易安一定要和她结拜。

  虽然拥有这些资源和人才,易安的旋风军依然不像一个军队,像是一个散乱的小组织,为着一些蝇头小利而聚集到一起的乌合之众。

  但是,这群乌合之众,霍乱了天葬山两年,杀掉了北岳的小令郎和狼族的大殿下,让人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易安一直认为这群人没有血性,没有下线,但是这次北岳的进攻,真正的让这些好吃懒惰,游手好闲的人生气了。

  两年里,易安带着他们获得了巨大的财富,每一小我私家在真族都有一个牢固的相好,让他们发生的眷顾。而这一切的生活被北岳雄师打破,要夺自己的工业,玩自己的女人,杀掉自己的生命。自私自利的旋风军真正的恼怒起来了,因为他们的底线到了。

  马倾骑着青州马跟在易安的身后,紫罗兰的眼睛看着他,看着这群旋风军团的士兵。

  “其实你的病无论是素质,身手都不错,勉强和我们守卫最差的小队媲美,但是你知道你的军队为什么开始的时候没有战斗的血性吗?”

  易安稍微的放慢马速,和马倾并肩:“为什么,我总是觉得他们和南朝的队伍少了一些意志。”

  马倾看着背着大包的旋风士兵,如果不是北岳的困绕,还以为他们是在搬迁,不外人人都带着严肃的心情,让马倾说不出来这样的讥笑。

  “对,就是意志,也可以说是军魂,你的队伍里少了一种可以为之牺牲的军魂。”

  易安思索,感受马倾说的对,自己简直对队伍的思想教育松懈,他用巨额的财富吸引,用彪悍的马玛威胁,虽然勉强和自己兴风作浪,但是没有真心。

  “你说的很对。”易安颔首,这是自己的弱项,虽然自己在灿星学院里学习,但是他没有真正的进入军队里,端木宏琅说的对,他简直不懂战争。

  所以,易放心里早就有计划,如果这次能够在世出来,他会加入军队,从一个小兵开始,真正的了解一个军队是什么样的。

  旋风军是奢侈的,每一小我私家至少要配三匹青州马,每一只马上都背着一个大包裹。这些大多不是食物,而是真金白银。

  疾驰了半日,离开女帝城约有二百里,旋风军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地方安营搭寨,依照这个速度的话明天的上午就能和北岳的先锋队伍遇上。

  夜晚,围坐在火堆旁的五小我私家好好的享受战斗的前夜,明天,不知道有什么人会甜睡在这片土地上。人们吃着烤的软软的黑麦饼,咬着带着香味的肉干。

  夜是寂静的,也是停滞的,时间像是凝固在这个时刻。

  所有人都知道,这一次,旋风军将会是历史,成为天葬山一段不色泽的历史。因为易安将所有的财富都分发下去,做好了解散的准备。

  小狗趴在易安的脚下,不理解平时热热闹闹的人们为何这样平静,不外这样的情况对于它是个很好的睡眠时机。抱着易安散发异味的靴子,做着吃海鲜的美梦,沉沉的睡去。

  马玛咽下最后一口食物,有些降低的问:“大人,我们是要真正的解散吗?”

  “是的,”易安放下水袋,抿着嘴唇:“不外你要一直的随着我,我带你去找医圣。”

  马玛愣了一下,抬起头看了易安一眼:“大人是不要我们了?”

  尼克大咧咧的拍着马玛的肩膀:“马玛,你是怎么了。这样的生活不就是你想要的嘛。我们现在有钱,有许多的钱,只要冲出去,随便在哪一个国家都能当一个土豪。”

  “我感受有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习惯了这些人的好与坏,习惯了你们在我的身边。”

  易安端着水袋,不敢言语。他突然想起来了,马玛是一个女孩,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小女孩,一个心思细腻多愁善感的小女孩。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该到散的的时候了。我要是带着这样一笔钱回家,我死去的爹不知道该有多兴奋,那些看不起我的亲戚都得奉承我。不外,得能冲出去。”

  易安抿了一下嘴:“要喝酒吗?”

  喝的半醉的马玛躺在土地上,喃喃道:“大人,我想到毕小夕了,呜呜!”

  拿着一把开山斧,凶悍无比的马玛在北元郡的山路拦下两个年轻人:“把钱都交出来,否则姑奶奶的大刀可不是好惹的!”

  呆萌的毕小夕没有理会,追着蝴蝶跑到了她的身后,易安有些尴尬的挠挠脸:“那是大斧,小姐。”

  在平原做苦力的尼克拿着微薄的人为,想到吃猪头肉,到了那个摊位看着三小我私家围着一锅冒着热气的肉汤,放肆的大吃,看着锅里为数不多的肉,咽了口谄媚问道:“几位大爷,能让给我一块吗,我都两个月没有占荤腥了。”

  易安打了个饱嗝,不满意的看一眼满身是汗的尼克:“挺高的爷们想吃就过来,放开吃,我买单。”

  平原丹蒙庄,葛有志撞在尼克高峻的身体上,痛苦的在地上打滚:“哎呦,你把我撞到了,我至少折了三条肋骨,赔钱,否则抓你见官。”

  满口允许的易安将葛有志扶起来,突然仰面到底,在地上痛苦的打滚:“哎呦,你把我的手弄断了,我成残废了,你要养我一辈子,否则我就告诉这里的狼族主座,我可是他亲戚。”

  葛有志黑着脸:“尼玛,遇见妙手了。”

  就这样,所有旋风军现役的人员都喝的烂醉,这个夜由马倾独守。马倾嘴角带着微笑,看着时而痛哭时而欢笑的士兵,将易安打翻在地,不停的殴打。

  一个满身脚印的身影慢慢的爬上那个山头,一双乌黑的手抓住山头的一块石头。醉醺醺的易安蓬头垢面的泛起在马倾的眼前,晃晃悠悠的坐在身旁吐了一口酒气。

  “你长得很漂亮,为什么要带着铁盔呢。你要知道,女人的秀发被压住就欠悦目了。”

  马倾看了一眼易安,嘴角略微的翘起:“好,我以后带面具。”

  “面具,”易安用自己缓慢的大脑想了一下,狂颔首:“对,面具,一定要那种青面獠牙的,这样有霸气。”

  “好啊,”马倾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看着新生的月亮小小的尖,情不自禁的说:“你要和我去丘陵,我给你训练出一支强悍的,无敌的,只忠诚于你的战部。你也要多学习一下治理军队的知识,你……”

  “呼呼……呼……呼呼。”

  一阵鼾声响起,打断了马倾苦口婆心的话语。看着满脸鞋印的易安仰面倒地,呼呼大睡,马倾摇摇头,像是大姐姐一样的将身后的大衣披在易安的身上。

  这一夜,在一处开阔的地方,一群喝醉的人喧华声,哭泣声,酣睡声,不知道谁手贱拨动了小狗发生的狗吠声和惨叫声不停于耳。

  在世吧,在世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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