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曹参议崔泰初崇祯七十二年借朝廷赈灾之机贪墨银两六千两?无稽之谈!王上最欣赏的就是他的廉洁,否则不会让他进入户部。
吏曹参判尹大人收受行贿高达万两?不行能!吏部掌管百官考核,陟罚臧否均有法度,何来如此之高的行贿?
而且本宫家里是经商的,对账务一道也粗通一些,哪有收受行贿也入公账的原理?
最夸张的要数这个!汉城府尹金大人,账外税银逾百万两?
这比李朝一年国...
“户曹参议崔泰初崇祯七十二年借朝廷赈灾之机贪墨银两六千两?无稽之谈!王上最欣赏的就是他的廉洁,否则不会让他进入户部。
吏曹参判尹大人收受行贿高达万两?不行能!吏部掌管百官考核,陟罚臧否均有法度,何来如此之高的行贿?
而且本宫家里是经商的,对账务一道也粗通一些,哪有收受行贿也入公账的原理?
最夸张的要数这个!汉城府尹金大人,账外税银逾百万两?
这比李朝一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