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石碑
紫霄剑宗距离方家很远,家族依旧部署了飞舟。
出发那天,方华一群人正在与方瑶阶说笑。
这五年的时间里,他被无数异宝喂养,纵然他是三灵根也不努力修炼,修为却已经到达了炼气八层。
他此次去紫霄剑宗不是为了比试,而是去凑热闹,顺便旅行一下紫霄剑宗。
对于他这样的天之骄子来说,一场大比获得的奖励,还没有损失的丹药值钱。
方瑶阶单灵根的修炼速度更快,已经是炼气九层,24岁之前筑基绝对没问题。
“你跟小芳咋样了?”
方华挤眉弄眼的看着他。
“对啊,是不是成咱们的嫂子了?哈哈哈哈!”
方瑶阶脸上挂笑,训斥道:“不应问的别问!”
“还怕羞了!”
这句话又引来一阵笑声。
“我们瑶阶哥修炼速度真快,一眨眼就炼气九层了,同阶中,除了方思飞,还能有谁的修炼速度比得过你?”
“就是啊,方思飞也就最近才突破的,我们瑶阶哥可是比她早了一年!瑶阶哥就是当之无愧的同辈第一人!”
方瑶阶谦虚了几句,眼中的自豪却怎么也藏不住。
突然,他们注意到了一个鹤发女人,在一众人中,一眼便觉得与众差异。
她的样貌不是最拔尖的,气质不是最出众的,但她周遭上位者清冷的气势让人一眼就注意到了她。
“什么啊?一个炼气期的修士,装得跟个合体期的大能一样。”
这是众人心中见到她的第一反映。
“方朝暮?”
“她……不是五灵根吗?怎么我看不破她的修为?”
“五年前才炼气五层啊!”
“修炼这么快?”
方瑶阶心中一颤,他的废物姐姐都快在他脑海里淡忘了,没想到她居然又强势突入他的眼前。
“炼气九层……”
一个五灵根的废物怎么可能修炼到了与他一样的修为?
这些年,他除了修炼就是修炼,就连小芳都见不了几面明离得那么近,一年只见小芳三次面,他一个单灵根的都尚且如此,方朝暮怎么能与他修炼速度一样?
他追念起从鸿仙秘境出来时,她拿出的几株灵草,心下突然释怀。
是了,方朝暮在鸿仙秘境中获得那么多灵草,预计都卖掉买丹药了,丹药足够多的情况下,确实能堆砌出修为。
他有些不屑的看着她,丹药有丹毒,累积到一定水平会损伤基础,而且强行拔高修为会使得基本不稳,今后的修炼只会止步不前,筑基无望。
方华心中也是这样想的,他不屑道:”定是丹药堆砌的修为,筑基无望咯!“
“为什么这么说?”
“哼,丹毒的泛起方式千奇百怪,白头发就是其中之一,你有见过才18岁,头发就全白的人吗?”
“……没见过。”
“方明通还在妄想跟她在金丹期打一架呢!他的愿望肯定要落空了。”
“这种人的话还能相信?指不定哪一天因为修为太低而被杀掉了。”
他们的声音不低,能清晰的传入方朝暮的耳朵里。
她充耳不闻,冷漠的进入飞舟。
她确实是依靠外力提升修为的,但不是靠丹药。
丹药有丹毒,不能多吃,但被乾根灵珠泡过的灵水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灵水卖的比丹药贵的原因。
航行的历程有些无聊,大多数人都在打坐修炼。
飞舟近乎行驶了三个月的时间,外面的薄雾浓云终于有了变化。
远景烟笼,深岩云锁。
延绵不停的山脉,高耸入云,灵气浓郁到凝结成空中的水珠笼罩在飞舟的阵法屏障上。
神霄绛阙竖立在被削平的山头之上,阵法遮掩,让人看不清全貌。
“哇!”
“这就是紫霄剑宗!”
飞舟上的人全都跑到甲板上,忍不住发出赞叹声。
飞舟越飞越低,原本三层楼高的飞舟在这些仙山楼阁面前变得宛如一根米粒。
忽又见弱水九重,洪涛万丈,空中一道彩虹挂在瀑布之上。
在场的众人皆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飞舟慢慢接近山脚下的宗门入口。
巨大的玉石铺满了地面,巍峨的石碑上刻着“紫霄剑宗”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其中蕴含的剑意让在场的几个炼气期修士看了一眼便就地晕厥。
身着淡紫色门派衣饰的紫霄门派的门生早已经见责不怪了,只言片语解释了为何不能看上面的石碑。
带队的方玉蝉和方广行仅看了一眼便觉得神识刺痛,立刻转移视线。
“紫霄剑宗的石碑是由开山鼻祖紫霄尊者即将飞升之前,用剑随意镌刻而成,上面蕴含无上剑意,寻凡人等不行直视,你们千万不行直视……”
方玉婵说到一半突然顿住了,因为他看到方朝暮居然直直的盯着石碑上的字!
要知道,他一个金丹期的修士看了一眼,神识便收到了剑意的侵袭,更况且方朝暮只是个炼气期的修士!
方朝暮感应有人在看她。
她收回视线,看向视线的来源。
是方瑶阶。
后者见她看过来,立刻转移视线,看向石碑,然后立刻晕倒在飞舟上。
这个蠢货,没有修炼出剑意也敢直视石碑。
“瑶阶哥!”
这声惨叫换回了方玉蝉的思绪,他立刻冲上前去从方华手里接过他。
“没事没事,只是神识收到了一点创伤,休息一会就会醒来。”
方玉蝉又警告了一遍,“如果不想让神识受伤的话,千万不行看紫霄剑宗的石碑。”
说完他又看了方朝暮一眼,见她没什么异常,便抱着方瑶阶离开了。
飞舟规行矩步的被紫霄剑宗的修士指引着落在了划线的地方。
在十大修仙宗门面前,没人敢不听话。
方朝暮随着人群下来,模糊了一下。
华美的楼阁,却透露出腐朽的味道。
耳畔似乎还追念着她被逐出紫霄剑宗的声音。
“方朝暮,欺师灭祖,桀骜不驯……今破除修为,逐出紫霄剑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