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照料离职已有一段时间,柚宁的接替也是几经妨害,临时任命,司马长还没收到警队要来新人的消息,进来的慌忙,经过许沉介绍后,又上下看一眼柚宁,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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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脑袋。
“难怪许队昨天突然说要送人,昨天我们是不是在门口见过?你在避雨。”
柚宁点颔首,暗自惊讶于司马长的影象力。
原以为昨天只是她看到了司马长,没想到司马长虽然目不斜视着急促进门,却也记着了柚宁的样貌,还在第二天精确复现。
“是。”
“那就对了。看来我这影象力还没退步。你好柚宁,我叫司马长。平常叫我司马就行。”
司马长为人率直,不拘小节,从两次晤面的行为,柚宁也能判断一二。在警队事情,同事间赴汤蹈火,一起加班熬夜,时间久了,上下级的界限也就没有那么明白。
柚宁也和司马长打过招呼,许沉见二人已经认识,便不再多留。
拿起桌子上的条记本,对两小我私家说。
“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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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宁来的巧,刚进入刑警队,就遇上了案子。
在警队的聚会会议室里,司马长站在投影面前。在许沉办公室里的大大咧咧现在消失不见,投影灯下,司马长一边轻车熟路的将资料打开,认真介绍。
警队人数不多,聚会会议室里算上柚宁,也只有七八小我私家,却全都是市局中的精英。经过许沉所带的刑警队的训练,哪怕任何一小我私家单独出任,也能挑起办案大梁。
柚宁刚来,坐在最后面空出来的桌椅。和办公室里其他经验老道的警员比起来,真正开始案件侦破,柚宁仍旧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结业生。
再加上司马长在介绍案件的时候,语速一如既往地飞快,原本该是提前做好视察的部门也直接略过。柚宁条记来不及,只能先捡重点的听。
“昨天中午,在岭山公路中段,距离公路北约五百米处发现了一具女尸。这具女尸是被例行检查的护林工人并发现报警。”
“凭据我们的视察,死者身份已经知晓,女尸名叫夏晴,今年21岁,是长清大学大三英语系在读学生,家境普通,从资料上看,家庭结仇的可能很小。”
“经过法医开端判断,夏晴的死亡时间为当天早上七点至七点四十分,尸体满身上下多处巨细,深浅纷歧的伤口,致命伤是贯串心脏的一处,死因失血过多。”
“作案凶器为两把常见的单刃水果刀,事后被扔在尸体周围一百米的草堆里,技术人员判定,上面没有指纹留下。”
“凭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显示,夏晴的运动轨迹十分纪律,周内夏晴大多在学校运动上课,而每周周六,夏晴都市去市区的一户人家里做家教。”
“昨天是周六,夏晴就是在打车去做家教的途中,经过岭山的时候失踪的。目前夏晴所乘坐的网约车司机失联逃逸,被确立为本案第一嫌疑人,已经通知在本市的各卡口设防。“
司马长介绍完,柚宁惊奇的抬头看向许沉。
网约车司机?
难怪昨天第一次晤面,柚宁上错车,本是一场误会,许沉非但没有让她下车,反倒是不辞麻烦,将她送到了一个多小时车程外的市区。
聚会会议桌前,许沉仍在蹙眉看着屏幕上面的资料,感受到柚宁的心思,钢笔在木桌上轻轻有纪律地敲打,但是没有任何行动。
注视着许沉,柚宁又想起小胖。
简要介绍完情况和进展,台上司马长紧接着打开几张案发现场的照片,柚宁闻声,也消散思绪,不再去想许沉,继续集中在当前的案件。
目光刚刚接触到屏幕上的图片,不行制止萌生巨大的恐惧之间,直直看到血肉横生,还让第一次加入案件的柚宁条件反射的感受到一阵阵恶心反胃的感受。
“本次案件作案人以市面上常见的水果刀为凶器,但是手法极其残忍,具体尸检陈诉已经让法医发到列位的邮箱里面,列位可以自行查阅。这起恶性案件,对市民的出行宁静造成了极大的隐患,上级命令我们尽快彻查。”
司马长义正言辞的声音不停传来,柚宁强忍着恶心,逼着自己没有再去看大屏幕上面的照片。
虽然学校在犯罪心理偏向的心理学专业课中也设置了涉及到解剖以及尸体的实践分析课程,但是……
真正的案件,受害人的尸体血肉模糊成这个样子,在凶手急躁的发泄中,夏晴满身上下已经完全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
任是谁看了,都市忍不住恐惧的。
这和单单去听差异,直接的视觉攻击,让整个案件在柚宁面前变得越发生动而血淋淋。
她的父亲,以前就是生活在这样的黑黑暗。
闭上眼,深呼吸,柚宁懊匚裴醒自己,作为犯罪心理照料,她现在只需要集中在当前的案件中,只需要面对被害人,找出潜逃的凶手,除此之外,什么都不要想。
对于案件侦破来说,时间至关重要,时间越长,嫌疑人逍遥法外的危险性就越大。甚至一分一秒的延误,都有可能造成结果的天差地别。
因此,司马长刚刚总结完情况,聚会会议室中就开始了猛烈的讨论。
在场的刑警都是昨天去过现场的人,为了分析案情一晚没睡也大有人在,因此纷纷绝不客气的说出自己的看法。
“案发时候四周没有任何的监控,又是在偏僻无人的岭山,嫌疑人很有可能弃车,或者从小路逃跑,扩大搜查规模,应该可以找到嫌疑人驾驶的车辆。”
“凭据案发所在和时间,特意选在被害人家教时的必经之路行凶,嫌疑犯不像临时起意杀人,而是有计划的提前结构,很可能是认识被害人的人。”
“从被害人的受伤水平判断,凌乱,深浅纷歧的创口,这都能讲明凶手作案时情绪很是激动。”
“事先有计划地犯案,但是犯案历程并不缜密,而且犯案时的行凶行为具有激动感,嫌疑犯很有可能是第一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