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雁朝,启东村内。
黄昏时分,笼罩在遥远天穹上的黑云徐徐散去,西下的夕阳将万道金光洒遍乡村沟壑。淡淡的烟云薄雾沉浮不定,半明半暗的雪景大地在冷暖交替的暮色里,显得美轮美奂。
下了十多天的雪终于停了。
看着窗外的雪景,坐在桌边的沈默将碗里最后三粒米饭挨个夹起来,送入嘴里。
桌上只有一碟炒野菜,没什么油水,但他照旧将最后一点汤汁吸完,这才心满意足的咂咂嘴。
从未觉得野菜和白米饭这么好吃过。
沈默很想再来一碗,但米缸里只剩下五天的米,接下来要是找不到事做,就得饿肚子了。
可是他出去找什么事做呢?
自己人生地不熟的,这个世道又危险,宁静感太差。
他不禁怅然,纪念前世不愁吃的日子。
穿越过来已经五天,他已经认命。
前世的他,是个农村里的孩子,考上大学,终于谋了一份好的事情。
没想到一觉醒来,就来到这里。
这也就算了,这里贫无立锥,怙恃早逝。
原身也叫沈默,怙恃没死的时候,条件还可以,供他上私塾,想考取功名。
奈何怙恃走得早,原身身体又欠好,不能下地干活。
这一年来,原身为了活下去,变卖了家中田地,就成了现在这幅样子。
幸亏,穿越过来后,他也不是没有依仗。
“沈默哥,相亲队来了,村长让我来叫你。”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跑来,也不管沈默有没有听到,扭头就跑。
喊话打断了沈默思绪。
“相亲队?”
他心中一动,大雁朝为了增加人口,律规则定男女十七还不结婚的,要增加三成税赋。
除非有特殊身份,亦或是武者。
不外据他所知,相亲队里面的女的大多是别人挑剩下的,也就是说,有缺陷。
要么长得巨难看,要么痴傻,以前记得另有缺胳膊少腿的,自然是很难嫁出去。
他摇摇头,没什么期待的,不计划已往。
他现在虽然穷,但究竟是穿越者,不能丢人。
而且,现在的他自己都养不活自己呢,还想着娶老婆?
这几天,他一直思考,怎么赚大钱。
好比什么做香皂,做玻璃,甚至做炸药,都想了一遍,可最终发现,自己一窍不通。
甚至连念书,都还给老师还的差不多了。
幸运的是,他也不是没有依仗。
穿越过来之后,就发现脑海中有一块铜镜一样的工具。
凭据脑海中信息残留,这叫:机缘宝镜。
吸收力量,可为他指引机缘。
这两天,他逐渐研究了一些门路。
这吸收的力量有许多种。
最简朴的,就是晒太阳。
在晒太阳的历程中,宝镜就似乎充电宝似的,一点点充能。
目前他只知道这一种充能要领。
这几天一直下雪,幸亏中间有频频泛起太阳,他坐在外面充了一会,就在今天下午,总算是充能完毕。
“嗯,机缘指引!”
沈默低语一声。
宝镜凌空泛起在面前,这是一副画面,画面中,一支举着‘相亲’两个大字的长长队伍在路上走着。
前面是三个衙役和一个穿着夸张红裙,浓妆艳抹的媒婆。
身边随着二十多个低着头,默不作声的女人。
沈默一眼看出,这特喵的不是他启东村的村口么?
这队伍正是要过来的相亲队。
“所以,机缘在相亲队伍里?”沈默一下子激动。
凭据机缘宝镜信息,这上面给出的机缘,都是属于他轻而易举的,并不会很难获得。
所以他很期待。
画面继续。
铜镜里面的画面,逐渐在中间一个女人身上定格。
这女人比身为女孩都要横跨一个个头,身材纤细匀称,相对于边上几个女人黝黑的肤色,这个女孩皮肤白晳,吹弹可破。
唯一可惜的是,这女人身上衣物要更破旧,裤腿和衣裳打满了补丁,穿着的是不耐寒的布鞋,另有些小瘸腿。
她在雪地中留下一深一浅的脚印,吃力的追随着队伍,满眼委屈。
最终,铜镜画面在这个瘸腿女人的脸上定格。
“噗!”
铜镜似乎力量用完了似的,消散不见。
充电五天,几十秒用完。
沈默无语。
不外,他算是知道自己下一个机缘偏向,就是这个女子。
“机缘就是这个女孩,她是什么身份,居然会被机缘宝镜指引?”
沈默妙想天开起来,越想越激动。
难道是软饭?这是某个各人族失踪的千金?
这也太套路了吧?这怎么可以?
“哼,我沈默一生行事,也算灼烁磊落,我这怎么能叫软饭?我这是靠自己努力吃上的饭啊!”
原本他是不计划去相亲的,但现在,他立刻起身,穿上一件厚厚的袄,走出门,将门关上,防止屋子里热气流失,随后朝村口荟萃。
“父老乡亲们,今天相亲队女人长得都可悦目了,未娶媳妇的赶忙的,错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拿着红手绢的媒婆扯着嗓子,一边喝西冬风,一边挤眉弄眼说着。
在她面前,站着为数不多的几个王老五骗子。
一个脑子憨憨的,说话都流口水。
一个独眼龙,缺了一只眼。
另有一个腿脚倒霉索,走路一瘸一拐。
和女的一样,男的这年头欠好娶老婆,也都是因为自身条件太差,残疾的男子,在农耕社会是出不了头的,因为卖不了力气。
“看,沈默来了,三傻一呆凑齐了。”
有小孩子看到沈默,口不择言的喊了起来。
“叫你乱说话!”边上老父亲上去给孩子就是一脚,把小孩子踢进雪堆,给了孩子一个完整的童年。
听着三傻一呆这个外号,沈默有些无奈。
村里有三个痴傻的傻子,他念书读的呆呆的,所以就有了三傻一呆这个外号。
“沈默来了啊。”
王老五骗子里面,瘸子打招呼。
虽然瘸子瘸的,但是全靠同行陪衬,他找到了优越感。
头戴小毡帽的一个男子双手对拢,朝沈默不屑:“哟,来了,以前不是说不想来的么?”
这人是村里的混混,叫张小四。
其实家里有媳妇,而且照旧两个。
但他照旧想继续找,原因很简朴,他会把媳妇送到镇上,替他赚银子。
这不是什么秘密,村里人都挺不耻的。
不外他无所谓,这不,他还想找一个妾。
沈默平静的看了他一眼,也不搭理,目光朝瘸腿女人看去。
这个女的很好认,她个子最高,容貌也是最漂亮,如佼佼不群。
沈默很奇怪,这样的女人应该很抢手,怎么还需要来相亲队?
虽然说有些瘸腿,但是并不碍事,床上一躺,都是一样的嘛。
“都排好了,有看上的可以说。”
媒婆指挥着女人们站成一排,乐呵呵说道。
女人们背上都有一个行囊,这里面是妆奁,若是被男方选中,待会就直接去男方家里了。
没措施,都是穷苦人家,嫁人没那么多规则,拼集拼集就搭伙过起了日子。
“俺叫李铁花,我会种地挑粪,很能干。”
有女人知道自己长得一般,所以主动介绍起自己,体现自己很能干。
“俺叫陈花花,我也会种地挑粪,很能干。”
“俺叫黄丽,我吃的很少。”有女人自知自己不怎么能干,只能体现自己吃得少。
就在所有女孩开始介绍自己的时候,沈默注意到,只有那个瘸腿女人好奇的审察四周,时不时歪着头,突然又啃起了指甲,看着四周,目光茫然。
怎么似乎一副不太智慧的样子?
沈默微微皱眉,他不计划浪费时间。
“我要她。”沈默指着那个瘸腿女子说道。
媒婆眼睛一弯,直接乐了:“好眼光啊。这女人叫青衣,可温柔了。”
“我要,给我。”
没想到,张小四也突然开口。
他眼睛一眯,其实过来的时候,他一眼看中了青衣。
他本想和媒婆多探询探询关于青衣的事,究竟长这么悦目的女人,一般不会泛起在相亲队。
哪知道,沈默捷足先登,气得他瞪了沈默一眼。
沈默回瞪已往,喊道:“我先要的。”
沈默虽然一直悄悄申饬自己,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尽量要苟。
可是,这张小四竟然要抢他机缘,这就不能忍了。
“你……”
张小四刚要喊话,边上同伙拉了拉他:“张哥,借一步说话。”
两人耳语了两句,张小四眼色阴晴不定:“原来如此……那不要也罢。”
他朝沈默意味深长一笑:“啊,我刚刚说错了,你要就你要吧。”
沈默眉头一皱,感受有些奇怪。
好端端的,怎么就让给他了?
算了算了,别去多想。
媒婆行动麻利拉着青衣小手送到沈默面前。
为了凸显青衣身材,媒婆还故意拉了拉青衣一副,前凸后翘的。
沈默眼睛一亮,真的是魔鬼身材啊。
但一些村民则是嗤之以鼻,甚至暗自偷笑。
“这位小兄弟,青衣可就交给你了。”媒婆笑着道。
说着,青衣的手放在沈默手上。
青衣俏脸紧张了起来,脸红彤彤的,也不知道是被冻得照旧怕羞。
“我……我叫青衣。”
沈默越看越觉得差池劲:“媒婆,青衣怎么看起来怪怪的?”
他刚刚有些着急,没问清楚情况。
此时看到张小四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才觉得事情没那么简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