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此处的‘运动’,应是外在体现切合某种犯罪客观要件的消息形态。而是否切合犯罪客观要件,应以社会一般人的判断尺度为基础。另外,这种‘运动’还要侵害刑法所掩护的利益,具有社会危害性。
其次,该‘犯罪运动’不等同于‘犯罪’,不要求该犯罪运动完全切合犯罪主客体和主客观组成要件,也不要求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一定到达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严重水平。
我给您举个例子,好比,行...
“首先,此处的‘运动’,应是外在体现切合某种犯罪客观要件的消息形态。而是否切合犯罪客观要件,应以社会一般人的判断尺度为基础。另外,这种‘运动’还要侵害刑法所掩护的利益,具有社会危害性。
其次,该‘犯罪运动’不等同于‘犯罪’,不要求该犯罪运动完全切合犯罪主客体和主客观组成要件,也不要求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一定到达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严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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