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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恩斯洛:内心的召唤

第三十三章

隆恩斯洛:内心的召唤 文心Y 2350 2022-10-10 18:48:52

  【银鳞部落】

  银鳞部落位于火山地带最北侧,与王国的弗恩洛城领地接壤,这里生在世一群面部形同蜥蜴的生物,身体为深青色,但是与诺森差异,他们的眼睛更偏向于两侧,而且嘴巴部门明前前突,鳞片笼罩了不止手臂跟大腿,就连上面部都有细小的鳞片,头发也不及诺森的细致,而且稀疏,大多赤裸上身只在下身围一麻布或者兽皮,身高不及戈霍特人,但是也远远高于人类,而他们自称为瑞玛特人,意为神创之人,他们与戈霍特人摩擦不停。

  诺森看着眼前的城寨,进进出出的皆是与自己一样拥有长尾之人,它虽然搞不明白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不是这个样子,但是照旧兴冲冲的跑上前去,这对它来说是找到父亲的希望。但是它纷歧样的长相立刻引起了部落战士的警觉,随即就把它抓了起来,任凭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部落大帐】

  在大帐中中间是一团篝火,四个瑞马特人盘坐于篝火前吃着烤肉,在篝火于门口正对着的位置是一个插满种种头骨的座位。

  “报,酋长,抓到一个长相离奇的孩子,而且只会说戈霍特语。”

  “怕是戈霍特人培养的特工。”其中一个说道。

  此时一个最为魁梧的起身,他的身上是骨牙串成的铠甲,腰上挂着黑曜石短剑,坐到了头骨座位上。

  “戈霍特人培养的特工?都不会我们的语言怎么当特工,带上来。”随着这个酋长发话,其他三小我私家也起身退到两边。

  诺森被两名部落战士的推攘下进了大帐,众人见了哈哈大笑。

  “还真是长相离奇,这般貌寝的面貌,就连戈霍特人都自愧不如。”

  随后酋长用戈霍特语问话。

  “你来自哪个部落,小子。”

  “我不知道什么部落,我叫诺森·艾米斯”

  “竟然用戈霍特人的名字,那么你来这里做什么。”

  “找爸爸。”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哈哈,不知都那也是理所虽然,再问你一个问题,你从哪里来。”

  “北方,下雪的地方。”说完这话,众人哈哈大笑,就连酋长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说北方下雪的地方,我们一族除了先知没人能存活于雪地,谁都没见过雪,从北方来,除非你是先知。”酋长瞬间两眼瞳孔收缩成一条线站起身来近身审察着诺森,神色很是激动。

  “告诉我,你就是先知,你看到的是什么?”

  诺森吓得说不出话,满身瑟瑟发抖。

  “快告诉我,先知,你的预言是什么!”酋长死死的抓住诺森的肩膀,吓得他哭了出来。

  “我只想找爸爸。”

  旁边的盘坐的三人连忙劝说。

  “酋长,也许他真的是先知,可是他现在照旧个孩子,基础没有觉醒看到未来的能力,我们再给他几年时间。”

  “不,他在说谎,先知早就降生在铁尾部落,而且带来了预言,铁尾酋长将坐于克洛迪瓦恩城王座,任谁都改变不了。”

  “或许,那铁尾的先知是假的也说不定。”

  “哈哈哈,有原理,既然这小子说他见过雪,把他关进水牢,我倒要看看他怎么活下来。”

  随着酋长的命令,士兵将诺森关押进了水牢之中。

  水牢存在于瑞马特各部族,是深挖于地下的极寒缧绁,低温对于瑞玛特人是致命的,随着温度的降低,瑞玛特人的血液将会逐渐凝固,整个历程痛苦万分,而且异常缓慢,只有罪大恶极之人才会被关进水牢之中,诺森说自己来自于冰天雪地的北方,酋长为了求证其没有撒谎,自然也是将其关押到水牢之中。

  在水牢之中,每天都有专人给诺森送去食物,而且查探生命情况然后再汇报给酋长,就这样时间已往了一个月轮,诺森依然生龙活虎,这令部落里的所有人感应惊讶。

  酋长亲自将其解出水牢并允许资助寻找其父亲,只是这也是个假话,因为凭据瑞马特人的传统雄性与雌性交合之后便分道扬镳,等雌性产下卵也将会被部落的战士送往圣山或者适合孵化的窟窿统一孵化,待破壳之后再由战士带回交给雌性统一抚育,所以瑞玛特人既没有伉俪看法亦不知怙恃,他们没有名字,皆以兄弟姐妹或职位相称。

  虽然酋长对诺森的允许本就是假话,但是他照旧允许诺森在部落中生活,而且可以自由收支酋长大帐,只是限制他成年之前不许离开银鳞部落。而酋长所期待的就是诺森能带来某个预言,银鳞酋长坐于克洛迪瓦恩城王座的预言。

  随着时间的推移,诺森在一点点长大,他对部落的情感也徐徐的开始了厌恶,这不仅是酋长限制他离开部落这一个原因,更多的原因是每次看到那些粗拙的陶器,连切肉都要费半天时间的石刀就异常恼火。与他一起玩耍的年龄相仿的瑞玛特孩子个个都是愚笨脑袋,任凭他怎么表达教学,一些简朴的原理都无法理解,而且不仅这些,更可气的是就算是教大人做一些他认为很简朴的工艺都要费很长时间。由此他对自己的样貌也越来越讨厌,他想酿成父亲的样子——人类的样子。

  转眼间已经过了5个年轮,天空中第二个太阳已经逐渐接近,天气也变得比以往更热。

  诺森此时也生长为1.9米的青年,虽然至今都没能像酋恒久待的那样觉醒看到未来的能力,但是他已经是部落中最强大的战士之一,而且凭借着高智商与学识教会了不少能够制造更精致器具的工匠。接纳他教会的知识许多部族之人已经将茅房革新成了木屋,诺森的威望也因此逐日攀升。而他自己也用学识制造了一把猎枪,每日携带在身上,但是没人知道那是什么。一如既往的是,每当他追念起父亲更多的影象总是头痛欲裂!

  【某日酋长大帐】

  在一次与戈霍特人的小规模冲突当中,酋长身负重伤,大帐内外围满了人,而酋长此时最想见到的就是诺森,诺森虽然不喜欢部落但是对酋长照旧感恩感德,再得知酋长身负重伤后立刻赶来大帐。

  “诺森,你来了,告诉我,你有没有看到预言。”

  诺森强忍泪水点颔首。

  “我看到了,我看到酋长大人会马上康复。”

  “谢谢你,诺森,我知道你基础就不是先知,但是任谁都看的出来也只有你能领导银鳞部落走向强大,之后,部落就托付你了,银鳞酋长诺森·艾米斯。”

  说完后酋长就撒手人寰,作为瑞玛特人的最高礼仪,所有人挺直了身子将双手交织抱于胸前,尾巴接地,头仰于天以视悲悼。

  瑞玛特人的葬礼很是简朴,将尸体置于草席之上顺水而下,沉到那边便葬于那边,无论职位崎岖。他们虽然认为自己为神创之人,但是真正的繁衍起源于河流湖泊,所以魂归江河湖底是他们认为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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