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魔脚趾酒馆,现在是中午,这个时间段虽仍有人在喝酒,但这些人大多是村中无所事事的无赖泼皮。
李阳坐在吧台最中心的位置,叫了一杯啤酒。
“这位美丽的...女士”他上下审察一眼老板年,却发现这个老板娘的年纪似乎不适合叫小姐,叫她大娘越发合适一些。
“你想要什么?”
“听说最近村子周围有强盗,你能和我说说这件事吗?”
“你看到了通告板上的通告?”那老板娘上下审察了李阳一番尔后摇摇头,这细皮嫩肉的孩子竟然计划去搪塞强盗,就算有猎魔人作为辅佐恐怕他也难以在强盗手下活命。
“我劝你不要去实验,就算加上那个变种人你们也不是他们的对手。”老板娘劝阻道。
“没关系,我只是去打探一下情报。”
见眼前的年轻人执意赴死,老板娘摇摇头说起了前天晚上的事情。
“五天前的夜晚,那天晚上为了庆祝尼弗迦德被击败我们回归北方王国,村子不少人都来这里狂欢。那一夜酒水不太够了,所以我便去酒窖拿酒。但当我出门时,我便发现树林中隐约有火光。
这座村子基础没人会在夜里去那么危险的地方,第二天一早我便将这件事陈诉给了村长。随后村长便带着人去检察,他们发现了足迹,顺着足迹往北走发现了一处营地。那里盘踞这十多名强盗,他们身上都穿着盔甲,村长不敢有行动便带着人退了回来。”
说完,老板娘摆了摆手。
“事情就是这样。”
听完后,李阳有些疑惑,如果五天前就有强盗来打探信息那这座乡村早就被劫掠了才对。
“谢谢你的见告。”
说完,李阳刚准备起身离开便发现酒馆角落的那一桌客人正向自己走来,吧台四周基础没有其他人,就算要酒也只需要喊一嗓子便可。
很显然,这些人的目标是自己。
“你..嗝!要去杀强盗?在那之前不如...嗝!把钱留下请我们哥几个在喝一杯吧。”
一行共五人,他们腰间都别着匕首。正当李阳有所行动的时候,那酒馆老板娘先一步走上前来。
“霍奇,我平时可没少你给优惠,别在我的酒馆闹事!”
但回覆的她的却是面前人狠狠的一巴掌,这和一巴掌直接将老板娘扇倒在地。
“特码的,你也没少给黑衣人免单。现在还给变种人的同伙撑腰,我早就看你不爽了。”
说着,他抽搐手中的匕首凶狠的看向仍坐在座位上的李阳。
“变种人的同伙,你今天似乎出不去这个门了。放心,我会好好教你应该怎么花钱的....”
话音未落,一枚苦无便插在了那人的头上。只听噗通一声,那人便倒在地上。其余几人赶忙上前检察,却发现,强劲的力道使得苦无近半没入那人的头盖骨。
“他杀了霍奇,踏马的他杀了霍奇!”一名小弟激动的抽出腰间的匕首奔向李阳而来。“我要你死!”
或许是酒精上头,眼前的人竟然看不清两人的差距,或许在他的认知中他自己是一名很强的剑士吧。
几秒事后,酒馆中传出尖叫,同时李阳也推开酒馆的大门走了出来。一同出来的另有酒馆的老板娘,只不外他是跌跌撞撞的从门后爬出来的。
“他杀了霍奇他们,他杀了霍奇他们!”
老板年尖叫着,在场的所有人都向退却了一步。虽然霍奇一伙是村中的流氓流氓,平时也没少做些偷鸡摸狗的事。他们也知道一定是霍奇一伙又喝醉了惹事,但他们终究是乡亲自然要帮着自己人。
“杀人凶手!”
“杀人犯!”
“屠夫!”
他们围在李阳周围却不敢靠近半步,他们怒骂着他们咆哮着似乎李阳就是一名以杀人取乐的罪犯一样。
“发生了什么事?”闻讯赶来的雷欧询问道。
一同赶来的族长也在向村民询问发生了什么,在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之后,族长大发雷霆,他向前一步却被猎魔人盖住。
只见猎魔手抬起一只手示意族长停下,另一只手已经放在了背后的钢剑上。
“别在靠近了,这很危险。”
充满威胁的语气让族长越发恼怒,他朝着李阳咆哮。
“虽然他们都是些忘八,但他罪不至死。而你竟然就这么轻易的杀了他。”
“他们想杀我,怪我反抗咯?”李阳手一摊反问道。
“给我滚出去!滚出我们村子!”说着,他有将目光转向猎魔人。“另有你!你这个变种的怪胎!也给我滚出去!”
猎魔人叹息一口气,五分钟前那族长还一口一个猎魔人大师,五分钟之后就一口一个变种人了,这翻脸的速度比维瑟米尔教他的时候还快。
野外,两人坐在篝火旁。就在刚刚,李阳打到了一只野兔,此时那野兔正穿在架子上烤着。
“歉仄,让你的事情黄了。”
“没事,原来他们也没计划付几多,只有三百奥伦。”
“三百奥伦还不多?!”
李阳有些费解,他记得在玩游戏的时候奥伦兑克朗的比例可是一比一,也就是说这一单若是做成了那就是三百克朗得手了,兑换成弗洛林可是一百八十弗洛林。
“三百奥伦只能换五十克朗,并不是许多。”
说到钱,李阳就来兴趣了。从穿越开始到现在,他一次都没敢往金手指里投钱,现在是时候搞点钱增强实力了。
“雷欧,我们去抢劫吧!”
“噗!”雷欧一口水从嘴里喷了出来,随后不行置信的看着李阳。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李阳嘿嘿一笑,他说:“我知道一处强盗营地,他们都穿盔甲想必很有钱吧。”
和雷欧旅行了几天,他对雷欧身上的混淆甲上有几多补丁在了解不外了,为什么他不换一副新的盔甲?一来是没时间做而来是因为盔甲太贵了。
十多小我私家都穿盔甲,就单单这些盔甲应该就能卖不少钱。
两人盘算主意,便来到之前村子的北部,他们在树林中寻找好一会才发现大批脚印。顺着脚印向前走了十几里路这才发现了那伙强盗的营地。
两人靠近后便发现了差池劲的地方,营地周围不见人影,但地上却满是血迹。
顺着血迹以及被拖行的痕迹前行,他们在树林里发现了几具被啃没了半边身子的人。
看那破烂的盔甲想必这就是村民所说的那伙强盗了,看腐烂水平应该是三天前死亡的,难怪盯了五天了还没有袭击村子。
“是食尸鬼袭击了他们,这样的盔甲毫无价值,我们白跑一趟了。”
雷欧叹息一口气,但是李阳却不少这么想的。这些人的盔甲很杂,什么样式都有,而一般逃兵身上穿的都是制式盔甲。
这些人定然是从某些死在战场上的士兵身上拔下来的,有了装备只要要干一票大的,总不能还所在某些地方混日子吧。
回到抢到营地,李阳在废墟的残垣断壁中四处搜寻。不平他所望,他在乱石堆中到了一个小箱子。
那箱子不大,仅有篮球巨细,但一打开里面全是金灿灿的金币。
“哈哈哈!!我就知道他们会藏钱!我来数数...10...20...100...200...378!三百七十八枚金币!”
虽然其中有好几种金币,但是雷欧仍然算出了这些金币的总价值,两百七十五克朗。
“这箱子是我发现的,我要拿七成!”
“不行能卡尔,别忘了你毁了我的事情,你欠我的!你应该拿四成!”
“哈?!别忘了,昨晚留宿的钱照旧我付的!”
“那你也别忘了,我还请你嫖...”
“我没碰!”
两人你一句我一嘴谁都想拿大头,但吵来吵去却谁也说服不了谁,最终眼见着天色见黑两人决定五五分成。
李阳拿走了全部的克朗和一枚尼弗迦德马克,其中有三十四个克朗。这是他刚刚实验的最优解,克朗克朗兑系统金币最划算,到达一比一,最高是弗洛林,但他算过,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