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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了河神,我踏上了修仙之路

第四十七章 敌人是最好的陪练

  哪怕是亲眼所见,布衣依旧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他摇摇头,心想:“即是六重,七重的大修士,都无法以肉身硬扛飞星镖而不损,他……”

  “应当是有护身类的灵器,对,那银色发光的工具,应当就是。”

  布衣猜得没错。

  张邺简直有护身类的工具。

  不外并不是灵器,而是属于张邺自身凝练的龙鳞。

  “你射错地方了!”

  张邺脸色阴沉,声色俱厉,怒意不加丝毫掩饰。

  自己刚适才偷袭掉了州腔,结果转眼间便被这家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还差点被他得手!

  是可忍,张邺不能忍。

  张邺提起沾满州腔血液的销魂枪,枪尖指着布衣,怒喝道:“受死吧!”

  “哗啦!”

  话毕,张邺便提枪杀去。

  布衣也不在藏拙,脚步灵动而上,手中折扇不知何时已经换成了一长一短两把剑,左手吃短剑,右手持长剑便迎了上来和张邺拼杀在一起。

  “枪出如龙!”

  “子母同枝!”

  张邺使出银龙霸枪。

  布衣使出子母剑法。

  张邺的枪法犷悍如龙。

  布衣的剑法刁钻诡异。

  “砰!”

  布衣长剑的和张邺的销魂枪交击在一起,火星四溅,且竟丝绝不处于下风,震得张邺隐隐手臂发麻。

  钢铁交击的声音不停于耳。

  两人连续交手十多招,谁都没讨得半点利益。

  布衣发现这个“小乞丐”的修为并不弱,不在他之下,甚至比他更高,自己基础无法奈何得了他。

  今天要走,怕是很难。

  但布衣也不会坐以待毙。

  又是一轮生死拼杀,两人速度都引发到极致,寻凡人基础无法以肉眼看清。

  地面全是两人留下的残影。

  “砰!”

  一声巨响传来。

  两人的身影重新泛起在地面上,相距着七八米的距离。

  布衣气喘吁吁,披头散发,脸颊上,多处被张邺的销魂枪划破,渗出血液。

  就连身上的衣衫,也被割破了不少,四零五落,满身上下伤痕累累。

  反观张邺,亦是同样狼狈。

  剑伤不少。

  “呵呵!”

  忽地,布衣的嘴角流露出一丝讥笑。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战斗,他发现张邺的枪法极端不熟练,对于搏杀之道的经验更是如一只雏鸡,似是从来没经历搏杀过一般。

  明明好频频他都被迫露出了破绽,但张邺愣是没发现,没抓住这个时机。

  若是换做其他人,布衣自信他早已经身首异处,魂赴黄泉了。

  “原来是个愣头青,空有一身修为却无法使出!”

  布衣心思活跃起来,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

  如此这般,他便能凭借经验上的老道企图,声东击西,一举阴死张邺。

  ……

  连续交战,张邺亦有所得。

  从灵力雄浑度和力量上来看,布衣的修为应当比自己低一些。

  奈何布衣搏杀经验老道,剑法诡异,让张邺能凭修为压制布衣,但却始终无法战而胜之,甚至会被布衣反伤……

  虽然无性命之危,但也惹人心烦意乱。

  张邺拽着销魂枪,眼神冷冽的盯着劈面的布衣,心想:“说到底,照旧欠缺搏杀经验以及对枪法的熟练度不够!”

  “不外……经此一战,倒是让我悟得不少实战技巧。”

  “若是能再多来频频,我的实战能力,定然会更上一层楼!”

  “既然他一时半会儿奈何不得我,那……我就权当找了个陪练!”

  “而且这家伙的攻击诡异、剑法刁钻,并不常见,和其他人相比,很明显他能带给我的收益更大。”

  张邺内心如此盘算着。

  现在他倒是不急着杀布衣了。

  而是想榨干布衣的最后一滴价值,最好将布衣逼得全力以赴,所有招式全部施展出来。

  想到这儿,张邺故意讥笑道:“堂堂仙道宗门金鸡山的天才内门门生,就这?”

  “你……”

  布衣先是一怒,随即反讥笑道:“你也不咋地。”

  “修为比我们高,却使用下三滥手段偷袭我州师兄,简直无耻;而且战斗这么长时间,却无法杀掉我,还被我屡屡反伤,你也不外尔尔。”

  “哈哈哈!”

  张邺不怒反笑,喝道:“看枪!”

  布衣举剑相迎:“怕你不成?”

  两人立即再次交手。

  不外这次张邺的战略和前一次差异。

  他主要是战斗中体会布衣的战斗技巧,预判能力。

  而布衣却只是单纯的想要快速击杀张邺,结束战斗,远离此地。

  刚开始的时候,张邺被动又添了些许伤势,这似乎让布衣看到了时机,于是越发卖力的输出,全力以赴,招招毙命,剑剑诛心。

  张邺身上的伤势越来越多。

  但他却并不在乎,反倒越发来劲儿,有时候布衣攻击稍缓,他还会故意刺激他、挑逗他,让他攻击来得更猛烈些。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张邺再受伤的次数明显减缓。

  应对布衣,也越发随心所欲,虽然还时不时会遭布衣桶那么一下,但同一招,同一个部位,不会再让布衣捅到第二下。

  与此同时,张邺的《银龙霸枪》施展得流畅无阻,真正到达枪出如龙的境界,反倒是让布衣接下来的应对有些吃力。

  远处树梢上,女人手里的糖葫芦已经一粒不剩,嘴里含着穿糖葫芦的竹签,看着眼下那一对儿菜鸡互啄的情形。

  她似乎有所推测,喃喃道:“原来真的有临阵磨枪这么一说。”

  “这个小家伙,胆大又心细,在敌对厮杀中,用对方来磨练自己,果真有意思!”

  “可惜了金鸡山那个门生,被看成枪使、看成磨刀石,被那小家伙玩得团团转还绝不知情,还以为自己有反杀的能力。”

  “嗯?那小家伙身上的气息……有离奇!”

  ……

  “哗啦!”

  张邺一枪划破了布衣的后背。

  衣裳破裂,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自肩膀撕裂到腰上,猩红遍染。

  布衣咬着牙,死死的拽着手里的长剑,目光幽怨的看着张邺,眼里尽是疑惑和不解。

  为何这个乞丐和先前判若两人?

  无论是招式照旧应对能力,比刚坚强了何止一倍?

  他的攻击和强度没有丝毫削弱,甚至更强,可为什么自己却越来越处于下风,随处被压着打?

  有离奇!

  难不成这乞丐故意演他?

  “哗啦!”

  布衣再受一枪。

  这一枪,被张邺戳中了大腿,若是布衣反映稍微慢上些许,他整个大腿都将被刺穿。

  “哗啦!”

  这次是腹部!

  “哗啦!”

  胸膛受枪!

  “哗啦!”

  屁股挨枪!

  连续交手频频,布衣发现眼前那个乞丐让他基础无暇应对。

  只能被动出招,且还无效!

  无论他怎么出剑、如何出招,都市被对方提前预判并给予还击,晃似那个乞丐已经提前预判了自己的预判。

  “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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