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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要逆天

第四十九章 鬼子来了

印第安人要逆天 橙黄橘绿S 2102 2022-07-07 17:55:36

  这一仗应该打吗?

  打完了这一仗又该如何?

  斑鸠彻夜未眠。

  直到屋子外响起了公鸡‘喔——’的声音,才迷迷糊糊地睡了已往。

  等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经大亮了!

  他这才翻身爬起来,在十五美元端过来的水盆里洗了手和脸,上了个茅厕,抓起几颗土豆胡吃海塞了一通。

  ……

  屋子外的空地上,所有人都已经在开始练习了。

  从精赤着上身的成年男子,到五六岁的孩童,另有鹤发苍苍的老妪。

  他们一个个都努力地随着队伍,手里拿着木棍,刺杀、劈砍。

  火枪队在另外一边,练习着行进和射击——灰狗是他们的指挥官,一声一声大叫着。

  “鹦鹉!”斑鸠朝着鹦鹉大叫了一声。

  鹦鹉立刻跑了过来。

  “那只白人军队走到哪里了?”斑鸠问到。

  “洪流沟那里!”鹦鹉说到。

  鹦鹉说的信息,起码要延迟半天的时间,这是基本知识。斑鸠知道。

  “叫上所有人,跟我走!”斑鸠说到。

  “去哪里?”鹦鹉多嘴问了一句。

  “去火鸡岭埋伏!”斑鸠说到。

  为什么要去火鸡岭?

  斑鸠不需要和他们解释。

  ……

  这一次,斑鸠部落倾巢出动。

  烟男丢下了他的大桑田,盐巴放弃了他的盐洞。

  男女老少都跟在队伍中。

  一切都和他们之前商量的迁徙一样,扶老携幼,连部落里的两条狗都跟在队伍里。

  只是没有带上大巨细小的瓶瓶罐罐,行进的偏向也并不是向北。

  从火鸡岭到斑鸠部落另有一天的路程。

  这一次,白人军队的目标其实也并不是斑鸠部落。

  其实,如果抱着侥幸心理等下去,说不定这只白人军队也不会来到斑鸠部落。

  说不定,他们还可以如缩头乌龟一般,在深山老林里再苟活几年。

  只是,几年之后,也绝难再有翻身之地了。

  等到北边的丹佛发现了金矿,等到美墨战争发作,等到德克萨斯成为了美利坚的一部门……勒在印第安人脖子上的绞索,就彻底打上了死扣!

  再等到铁路从东到西蔓延过来,领悟美洲,直达太平洋沿岸,绞刑架上的印第安人,就被抽掉了脚下的站板。

  时间并不站在印第安人这一边。

  恒久战争的意思,并不是说只要苟下去,就能苟到胜利的那一天。

  没有人比斑鸠更知道,印第安人未来的命运。

  而美利坚的国运,另有两百年之久,到时候,莫说印第安人,全世界加起来都不够美利坚打的。

  所谓的恒久战争,是指,印第安人需要一场接一场,无休无止地打下去——

  打到天荒地老,打到天翻地覆!

  甚至需要数代人的时间,才有可能为整个种族谋取到一线生机!

  即即是有金手指,也是如此!

  此时的斑鸠部落,除了斑鸠之外,还没有人意识到,他们所面对的敌人,是未来人类历史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历史上最强大的敌人!

  ……

  寂静的山林里,一只白人连队正在休息。

  这是一只尺度的民兵连队,拥有80名士兵,全部都配有火枪和刺刀。

  乔治上尉是他们的连长。

  这样一只连队看起来人数并不多,但是在19世纪的美洲大陆,已经足以成为一只要害性的战略力量了。

  约莫十年以前,在美洲东南部的佛罗里达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塞米诺尔战争,克里克人全族暴乱,其实他们的对手也不外就三个美军连队而已。

  全火枪队伍对于印第安人的压制,简直就像是猛虎之于绵羊一般。

  绝大部门印第安人基础就撑不外第一轮齐射,就得溃散如雨。

  三百年以来,印第安做过无数次实验,结果无一例外,全都以失败告终。

  “上尉先生!”一个印第安人向导从山坡上滚落了下来,来到了乔治上尉的面前。

  “说!”乔治上尉一边猛吸着烟斗,一边用力地磕鞋底上的泥。

  山路难行,队伍的行进速度极慢。

  凭据这样的速度,等到大峡谷边时,怕不是都要到夏季去了!

  “前方五公里左右发现一个印第安人部落!”

  乔治上尉嘟哝了一声,叫起队伍。

  “兔崽子们,该干活了!”

  随着他的一声大叫,士兵们陆陆续续都站了起来。

  ……

  此时的白人军队,大部门都是民兵队伍。简朴来说,类似于私人武装。

  各州政府给他们发饷,让他们去战斗。

  而兵源基本上都是从民间招募,什么铁匠、小偷、杀人犯都能参军,大有英雄不问出处的意思。

  真正的联邦常备军,只有东北部的波多马克军团等少数几个军团。军团长听命于联邦政府,但是独立性也很强,碰上暴脾气的,总统也管不了他。

  这样的队伍,自然会有许多毛病。

  但是在19世纪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民兵团却成了最适合美洲大陆的军事制度。

  北美独立战争中,种种乱七八糟的民兵团一哄而上,打得大英帝国的正规军节节败退,也是军事史上一大奇观。

  不得不说,在这个动乱的年代,在这片动乱的大陆上,兵源素质照旧相当高的。

  千里走单骑的牛仔,就是天生的特种兵!

  驾着大篷车从东部来到西部的拓荒者,哪个不是将脑袋挎在裤腰带上干活?

  从爱尔兰逃荒过来的人,谁的手上没有一把鲜血?

  即是早期移民已经落户在西部的‘拓荒二代’,哪个不是坐拥几百亩土地的大农场主?用滑膛枪都能打中七八环的神枪手!

  至于在各个地方流传的扒手和小偷,更是人中英豪,一小我私家单挑一个警察局都时常发生的事。

  现在,这些各路精英都摇身一酿成为了正规军,虽然说队形纪律不咋样,但是,实力是绝对在线的!

  ……

  随着乔治上尉一声令下,士兵们纷纷站了起来。

  有的还不忘从帽子里掏出一枚野果,一边吭哧吭哧地啃着,一边跟上队伍——

  千万可别小瞧这样散漫的家伙,他能在半秒钟之内拔出他腰上的枪来,在三秒钟之内打空一个弹匣六发子弹!

  “要俘虏吗?”有人高声问。

  “不要!”乔治上尉没好气的回覆到。

  自从有人囤积了两千张印第安人的头皮在市场上放货之后,这种‘西部特产’已经不怎么值钱了!

  这活该的市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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