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我给你的歌了吗?”
是椿。其实很容易就能想到的,其时我有想说的,但我在广播里随处和那患了痴呆的女主持人打哈哈,完全是因为我一想到兔子笑就像笑。
“很好听的歌。”
“周末会有时间吗?”
“应该,如果不出去到街上去追啤酒瓶的话。”
“很好喝?”
“有点苦,没奶茶那么甜,又比茶或者咖啡味道好一些,喝了要不停打嗝的,有许多泡沫。”
“那为什么要喝。”
“各人都喝。”
“好奇怪。”她在那头笑了一下。
“奶茶喝一杯两杯的就恶心得想吐,喝酒几多也不够的。”
“所以是好奇怪啊。”
“但很无聊,嘴上有点功夫就不大可能无聊了,一小我私家也能从早到晚。”
“不喝不行吗?”
“怕是困难。”
“这样啊。”她有点失落,我自认为。
所以我照旧先问道:“为什么要我出去。”
她在那头咕咕地笑,说:“去用饭。”
“我喜欢一小我私家用饭。”
她半晌不说话,最后才像从牙缝里挤出似的说了两个字:“够直。”
“还行。”见鬼,我他妈真的改不掉了。
“但偶尔也改变一下不是吗?”她不厌其烦地问道。
“习惯了只是,不外其实也算是骗你,倒是有时候会和羽一起吃。”
“羽?”
“朋友,经常一起喝酒。”
“哦—,那你可以和我出去吗?”
我想了一下。
“有啤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