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认识的人,横竖不会太熟悉,在我17岁那年从学校四周一栋烂尾楼跳了下来,16层有多高?或许50米应该有了,虽然不行能有活的可能。
其时我正如痴如醉地看着书,因为腿部的受伤所以可以待在家里,是什么来着。哦,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鹞子的人》。横竖整天似乎下着雨。
死亡。
似乎就是轻飘飘的一件事,或许三天,也可能是两天,各人就都忘了。甚至我现在都不太记得清他的名字。真可笑。
死能解决什么?
我不知道,年少轻狂总想过这些事情,在腿受伤后,医生宣布,这辈子也不能太用力的跑,真是个庸医。但慢慢知道这确确实实是件事实的时候,于是我想到了死。
厥后我去看那烂尾楼,16层啊!
操,死他妈是件困难的要死的事。那他妈还不如烂在世。就是这样。
横竖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死还算有用的,起码那小我私家自己一跳了之,把我吓得够呛。这也算救了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