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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仙神热搜:主神老婆竟是魔尊

第四十七章做饭是你喜好吗

  魏天端着青瓷茶杯走过,目光从脓包带来的食材扫过,道:

  “原来要了这些质料,你要做什么?”

  庄元道:“做一道甜点,名叫‘杨枝甘露’。”

  一说到食物,魏天就来劲了,他略微一思索,笑着摇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看你这些质料,依据我所知晓的菜谱,一时间竟也想不到该如何搭配。”

  庄元笑道:“这不正好,总是看自己知道的显得寡淡无味,魏前辈看着我操作就好。”

  成竹在胸,事不宜迟,他撸起袖子马上动手。

  杨枝甘露的操作历程,他早就已经轻车熟路了,就算闭着眼睛、夜里梦游都能做出来。

  太熟悉了。

  要怪就只能怪前世在奶茶店做兼职的经历,夏季岑岭时期,一天做个几百杯杨枝甘露不在话下。摇得手都要断了。可怜的大学生会做这样的兼职吗,是的,有时候会做的。迫于经济压力的时候。

  究竟他一上大学家里就绝不留情地断了他所有钱财上的支持。

  历程四步走,一切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第一步,西米用泉水煮两次。第一次煮的时候,煮到到半熟就行了。半熟就是西米米粒中间能够看出来有一点白。然后捞出过一遍冷水降温。第二次再煮的就是煮到全熟。

  因为西米这工具容易粘锅,所以在煮的历程中庄元也没有腾出精力去做其他的事情,而是始终用铁勺不停搅拌。

  而魏天,就一直站在他边上,看着他做这道甜品,庄元可笑道:“前辈,您要不要歇一歇,等一下做好了我给您端一碗已往。”

  魏天则目光不舍,紧盯着庄元的手,道:“无妨,就是想看看‘杨枝甘露’制作历程而已。”

  既然如此,那就随你去了。果真要吸引厨子,还得在美食上下手。

  终于煮到全熟了,庄元将西米捞了出来。

  第二步,将切好的部门芒果果粒和鲜牛奶放进石磨中,转动扶手,慢慢将打成芒果泥。留下的这一部门芒果粒等下再用。

  第三步,将西柚切半,将丰满多汁的西柚肉给取出来。

  好了,终于到第四步了。找许多个碗。在碗的底部铺上一层西米,倒入打好的芒果泥,最后再加上椰奶,再将留下的芒果粒和西柚粒撒上就大功告成了。

  因为庄元对整个制作历程很是熟悉,所以一套操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顺畅至极。

  倒是魏天,似乎显出平日少见的专注来,目光对他的行动紧追不舍,十分专注,就似乎少看一眼就错过了什么重要的细节似的。

  庄元心下觉得有趣极了,面上却欠好体现出来,免得惹他不兴奋了,这小老头面上总是一丝不苟。

  庄元在橱柜里找了许多勺子,一个个摆上去,端了芒果最多的一碗,道:

  “前辈,请品尝。”

  魏天接过来了,倒是先问了一句:“你这菜式,是从哪里学来的?”

  庄元挠了挠头,道:“家里厨房有厨子会做,我偷师学艺来着的。”

  这该怎么说,总不能说他穿越过来前为了挣生活费做兼职时学会的吧?也不能扣在神秘仙人头上,开玩笑,哪个仙人会教你做菜?!倒是可能把自己做成菜!

  仙人好歹秀的都是功法仙术等绝学,让他抄起大锅点起柴火给你演示一下一道绝世佳肴的降生历程,太违和了!

  他就算真遇到这仙人,也绝对不会让他教授什么佳肴的做法,最起码也要学一点高级术法。强身健体。

  魏天嗯了一声:“想来是他自己开创的,有想法。这般搭配,倒是挺有新意。”

  说着,便舀起一勺,放入口中,徐徐品味。

  芒果的甘甜、牛奶与椰奶的甜美香醇、西柚的清爽多汁、西米的软滑弹嫩完美融合在一起,入口之后,回味无穷。

  魏天眼前一亮,竟三下两下,将一大碗全部吃了。

  吃完,还不忘捋着胡子点评一番:“不错,此道甜点,入口甘甜,口感富厚,让人意犹未尽。不错不错,有几分意思。倒是可以加进玉膳堂的珍馐菜谱中。”

  庄元道:“前辈喜欢就好。前辈可还要,做得许多,前辈再留两碗可以闲时品品。剩下的,我带已往和两位师兄以及师姐一起吃。”

  魏天看了看庄元,眸光深邃:“我素来不白拿别人的工具。”

  庄元温和道:“也不是什么珍贵的工具,前辈收着就是。”

  魏天缄默沉静了半晌,端起边上多出来的两碗,放到了一边的玉盘上,道:“你这叫杨枝甘露是吧?我感兴趣得很,那我就收下了。我也不白拿你的工具,日后,有需要时,尽可以来找我。”

  庄元心道,他这是送礼送得讨巧,无意中……抱到天下第一鲜的大腿了?

  好吧,感受还不错。

  庄元也不扭捏矫情,立即道:“那晚辈便多谢前辈照应了。晚辈告辞。”

  他端着玉盘离开了玉膳堂。

  他走了很久,魏天仍旧看着他离开的偏向,徐徐地捋着自己的胡子,道:

  “桑莲啊桑莲,你认真收了个好徒弟,真叫老头子羡慕。我若早知道,肯定先下手为强。”

  收入麾下,就是天天看着,也很合乎心意。

  ……

  庭院中。

  四人围坐在一张石桌上,各坐在一个方位。

  吴渊搓了搓手:“庄元,这是你做的?这卖相也太棒了,光看着就叫人口水横流了。”

  萧妙音道:“着实不错。”

  殷南华道:“叫人受惊,小师弟你才去了一会,转眼就回来了,还捎带回来了如此精致的菜肴。”

  庄元道:“各人别客气,快吃快吃。”

  众人就等他这句话,立马大快朵颐起来。

  入口的那一瞬间,没人说什么,可是一个个眼神的变化却很是明显。

  惊艳不已!

  吃得干洁净净的碗,就是对庄元手艺最好的证明。

  吴渊的味蕾获得了满足,拍着肚皮,随口道:“庄元,你不是莫城第二各人族庄家的大少爷吗?居然也有做菜的喜好吗?我看同年纪的恨不得离厨房这种烟火气的地方八百丈远才好呢。”

  做饭,对他来说算喜好吗?

  扪心自问一番,一开始绝对不是,但厥后确实逐渐喜欢上做饭了。

  要不是点不起外卖,他也不会自己买点菜回去做。

  说到底,是为了节省生存成本。当他照旧学生的时候,实在是太穷了。

  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养父养母对他太抠门了。

  亲生儿子和养子的生活待遇,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云泥之别。

  他从饱含着期待,到逐渐不抱期望的历程,也明白了一个原理,别人叫你一声儿子,给你一双碗筷,未必真的想拿你当孩子。

  有些事,照旧不要抱期望得好。

  他们对庄元,除了学费不得已每次都必须交付,其他方面一律克扣得不行。就算手头实在吃紧,好不容易说服自己去要也不给,还美其名曰“锻炼自己”。两次不给,事不外三,庄元就再也没有要过。

  他不喜欢做那种既丢脸又达不到效果的无用功。

  学生时代,在别人能随意揣着零花钱的时候,他已经想着借抄作业,帮代购种种演唱会票、抢手办,抢音乐会票的要领给自己‘创收’。

  再大一些,真正上大学了,就真的有时间做种种事情。

  能做的都做了,从一开始的发传单,到厥后的销售、家教、奶茶店兼职、咖啡店兼职、专业代购,另有去公司实习挣钱,甚至还能利用业余时间给校园失恋的男生做心理领导挣点外快。

  这样的人生经历,似乎确实很富厚,但如果换一种身世,他倒是希望能牢固些。

  就算空闲一些,无所事事也好。能在空旷的街道上走走停停,随意听听歌,窝在床上看看电视,偶尔还能伤春悲秋感伤一下青春。

  但希望也就只是希望而已。

  他所希望的,不外是幻影。有时,一块钱能压倒一小我私家。

  如果一小我私家整天连饭都吃不起,“浪漫”这两个字即是遥不行及的梦想。他没有资格去浪漫。

  这个世界不只有眼前的轻易,另有诗与远方。可不是每小我私家都有资格去憧憬诗和远方。生活的蝇营狗苟,不得不让人弯下稚嫩的脊梁。

  庄元早就知道了的。

安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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