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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小奶包:我靠打卡成了团宠

第10章沈河的抓狂

  忙碌地跑了一个小时,沈河总算把苓萝的资料给跑完了,走的时候还获得了小可爱奶香奶气的拜拜。

  他兴奋得差点就飘起来了。

  半个小时后,沈河开车回抵家,正准备休息一会儿,电话又来了。

  不用看都知道是谁打来的。

  “户口上好了?”

  究竟谁特么泰半夜去上户口。

  沈河嘴上埋怨归埋怨,他可不会傻乎乎地把心里话说出来。

  又不是什么刚进入社会的毛头小子了,敢当着老板的面说坏话,这绝对是要被卷铺盖的节奏。

  虽然以两人快要十年的认识,白枭沉显然是不会做出这种事情。

  自家这位丧心病狂的老板只会轻轻飘飘地来一句扣人为,顺便再部署三天三夜都做不完的事情。

  这叫什么?这叫抓住沈河的痛处,伤口撒盐,再来一波致命攻击。

  沈河天天巴不得被辞退,天知道白枭沉与白禹泽这父子俩天天就知道折腾他。

  公司和别墅两边跑,有时候半夜睡得正香,一通电话打过来,立马屁颠屁颠地跑已往,

  为了白氏团体发光发烧,他人到三十岁照旧一条王老五骗子,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有摸过。

  差池,沈河仔细想了想,女孩子的手他四舍五入照旧摸过的。

  好比眼前这只奶团子。

  下暴雨那天,是他抱着满身泥泞的苓萝回来的。

  ‘摸手’属于肢体接触,‘抱’也属于肢体接触。

  所以经过事实论证,答案虽然是沈河摸过女孩子的手。

  白枭沉要是知道沈河的想法,只会冷淡地翻个白眼,顺便再给对方多加点事情量,一天天闲着没事,总爱想乱七八糟的工具。

  “boss,这个点人家还没上班,明天门一开我就去。”

  “哦。”

  “boss凌晨三点多了。”

  沈河咬牙切齿地吐出一句话,言下之意没啥事赶忙挂了吧,他真的熬不住了。

  白枭沉却似乎听不懂他的意思,磨磨蹭蹭地说了几句事情上的事情,迟迟没有进入正题。

  沈河已经抓狂了,实在忍不住想要怒吼,又怕被扣人为,只好忍着急躁耐心道:“boss是想问苓萝脖子上的伤吗?已经涂过药了,小孩子皮肤娇嫩,过几个小时就好了,小家伙玩了一会儿玩具,实在没忍住困意就睡着了。”

  嘟嘟嘟。

  另一边,白枭沉站在窗前,直接挂断了电话,单手随意在屏幕前操作了几下,微弱的亮光映出男人冷俊的容颜,看样子似乎在打字。

  另一只手正拿着酒杯漫不经心地摇晃着,占据酒杯三分之一的红色液体随着力道倾斜,令人惊奇的是它每次都在酒杯的杯口位置彷徨,却半点都没有漏出来。

  属于鲜血的甜香散溢在空中,对于血族来说无疑是诱惑而致命的。

  远处那片黑压压的森林传来乌鸦的凄厉叫声,深沉的夜空高挂着一轮明月,云雾即将退散。

  月圆之夜,要开始了……

  某处私人公寓。

  嗡嗡嗡。

  白禹泽挺直地坐起身,他一向睡眠较浅,哪怕手机微微振动也会被吵醒。

  他拧了拧眉,手指滑动点开群聊消息。

  [白枭沉:收养了一只小废崽,白苓萝,你们的妹妹@白禹泽@福尔马林小姐@凡人不懂赛车@零分学渣。]

  [白枭沉:……名字改回来。]

  [白枭沉:月圆,走了。]

  白禹泽揉了揉太阳穴,脑海里闪过那天在花园里看到的小奶团。

  要不是白枭沉发消息,他都要忘记这个群的存在了,上一条消息是五年前刚刚建群的时候发的,这时间跨度稍微有些长。

  白禹泽打了一行字,随即又清空了输入框,最后只发了一个好字。

  至于其他成员反倒是缄默沉静不语,究竟凌晨三点多预计都睡了。

  ……

  越日,中午。

  温暖的阳光沐浴在小团子的脸颊,她不情不愿地哼哼了几句,随后翻了个身。

  卖力照顾崽崽的女佣,并没有打扰苓萝的睡眠,只是把冲泡好的奶瓶放在客桌上,轻轻地将门关上。

  过了不知多久,苓萝迷迷糊糊地从沙发上爬下来,软糯糯道:“唔,叔叔?”

  她下意识寻找着周围熟悉的气味,哪怕习惯了一小我私家睡觉,可是待在偌大的卧室总会觉得有些畏惧。

  这是房间的昏暗气势派头造成的,就似乎终日不见阳光的雨林里突然照出进了一束阳光,太过渺小,太过稀少,基础无法驱散所有黑暗,亦无法掩盖这股阴暗腐烂的气息。

  【崽崽,叔叔在呢。】

  049一直关注着崽崽,小团子一醒它就注意到了。

  获得回应的苓萝心里安宁了几分,她闻着空气里的奶香,小短腿哒哒地跑到了客桌旁边,踮起脚尖,伸脱手够了够,只不外小奶瓶稍微有些远。

  049有些看不下去了,黑暗用积分兑换权限,把奶瓶往前推了推。

  “谢谢,叔叔,苓萝以后肯定会好好做任务哒。”

  小团子话音刚落就急不行耐地开始喝奶,其实她更喜欢叔叔给的番茄汁,不外那个工具是很珍贵哒。

  作为一个好乖乖,自己不能给叔叔添麻烦。

  苓萝恋恋不舍地喝完了奶,又嗦了嗦奶瓶,一点也没有啦。

  她摸了摸小肚子,感受照旧有点饿。

  “叔叔,窝们今天去花园吧,不知道年老哥今天在不在。”

  小团子记挂着上回的创口贴,她认定一件事情就会十分顽强,哪怕每次都没有等到人,但每天总会锲而不舍地去秋千的位置等。

  原本049以为小孩子忘性大,过几天就会不记得了,没想到苓萝坚持了这么久。

  049也说不上为什么,就是有一种莫名的自豪。

  比起许多不守信用的大人,崽崽年纪小小就知恩图报,懂事得让人心疼。

  【好,崽崽,别忘了穿上小鞋鞋,小脚丫割伤了,叔叔会意疼哒。】

  “嗯嗯。”

  苓萝鸠拙地穿上鞋子,随后便哒哒地跑出门,路过沈河带来的那堆玩具时,脚步顿了顿,又重新走了回来,从中挑选了一个精致可爱的白兔玩偶抱走。

  漂亮哥哥说过好乖乖要明白分享,不知道那个凶凶的年老哥喜不喜欢这个礼物。

  这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绒毛玩偶了,有粉色大蝴蝶,特别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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