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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家女

第132章 三年

凤家女 清枫聆心 2658 2010-07-08 19:10:22

    月如新芽,夜满繁星。

  “平安,又一年了。”我点燃手中的纸,“有家百年老字号的店,佛跳墙做得很赞。我求了好几天,老板才肯给菜谱的一半,另外两成我用舌头判断出来的,剩下的你自己琢磨琢磨,以你的天分,应该不难。”

  平安的墓在李家墓园里,周围松柏苍翠,绿林如涛。墓园里间隔着细窄的水道,种满了睡莲,隐约可见青绿白尖的花苞。

  我坐在白色石阶上,拿出袋子里的啤酒,一罐罐摆成两行,“一人一半,今晚陪你通宵。”拿起一瓶,刚要开罐,就听扑一声,罐身破个洞,酒漏了一身。

  我跳起来大叫:“李康健!”

  “破锣嗓,难听死了。”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男子从前面一块墓碑后直起腰,双臂环胸,冷眼看我。

  在平安的葬礼上,我大哭三天,把嗓子哭哑了。今后,声音听起来总是沙沙的,就像伤风没好一样。

  “你干什么?”我和他相克。

  “堂兄堂弟们说凤家二小姐无情无义,连救命恩人的忌日也不泛起。老爸和叔们不说什么,只有姐姐说你一定每年都来。果真不错。身为你的掩护者,麻烦跟我说说,这三年你怎么逃开我的眼线来这儿的?”李康健浓眉如剑,圆目棕眸,爽朗英气。宁静安的娃娃脸差异,他是一只老虎头,而且很凶很恶。

  “眼线?”我哼一声,“就那几个三脚猫小探子?”他太小看我。

  “我手下就小猫两三只,比不上你前一任。不外我为了你抛妻弃子,你也好歹相助下。”他现年二十七岁,家有贤妻阿静,儿子两枚。最获全家甚至整个家族期待的女儿,尚在阿静的肚子里,目前五个月。

  “抛妻弃子?”我瞠目,亏他说得出来。只有这时候,他宁静安才像两兄弟。

  “难道不是?”他瞪眼。

  “虽然不是,我又不是圈外人。”我至今一场好好的恋爱都没谈过,怎么直接跳到小三去了?

  “你就是。不是为了随着你,我能整天不着家?”他诉苦。

  “康健,你有整天随着我吗?”似乎,完全,不是吧?“而且我和你爸说过,不需要再部署掩护者给我,所以你大可不必辛苦。”

  “切,你说不跟就不跟?你说不要就不要?”他挖苦我,“你以为自己是家主吗?”

  他说得对,我没有权力让他们如何做事。

  “你横竖也很烦我,为什么不让我们相互都舒心点儿?各做各事,各回各家。我绝对不会到李师父那里密告。”我只能和他好好商量。

  “没错,我是烦你。如果不是你随处惹祸,二哥不会死。他会像掩护你姐姐和你两个妹妹的李家人一样,只需要看着,一辈子都不用身涉险境。”他更不明白的,其实是二哥,每次提到凤孤鸿那与有荣焉的骄傲模样。

  这是我深知的,而且折磨着我的事实。那晚发生在船上的事,起先基础不愿去追念,厥后是懒得多说。平安已经不在了。如果所有的人认为是我的任性害死了他,那么就让他们这么想吧,因为我简直是最源头的祸根。

  “可是,你既然是我的任务,我必须执行到底。”三姐弟中,他是最循分,最想过平淡日子的一个。“只托付你,能让我看到我的女儿长大嫁人。”

  “不想为平安报仇吗?”我问。

  “想!”他很坚定,“可也不是送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追查蓝蒙的行踪,而且还破坏了他几个藏身处。消停消停吧。都说你智慧,我只觉得你笨。打草惊蛇,也影响大姐那面的行动。”

  “呃?”我竟然不知道李家也有行动。

  “有空不如体贴一下你的公司。”他满腹牢骚,“单家最新的消息你知道了没有?”

  “什么?”三年间,我在办公室的时间不凌驾100天。

  “你照旧总裁吗?”他对我绝不客气。

  “到底什么消息?”虽然我不常在公司办公,但如今资讯发达,只要有本电脑,有网络,就能掌握一切。我也没有那么懒,该知道的都知道,该决断的都决断。

  “单秋寒将要继任家主的位子了。”他带来的消息简直惊人,应该还没有传到外界。

  叶秋寒在两年半前终于改回父姓,他母亲也能进单家门,为所有亲属认可。知道时,我感伤万千。我对叶秋寒的允许已无可挽回,但至少他的母亲实现多年的心愿,成就了恋爱。

  “这么快?”我的适应力更快。

  “以他的能力,两年不算最快。”他很高看单秋寒,“更况且,银行业巨头万石最宝物的小孙女万千宠是他的亲亲女友,他们很快就要文定。一旦两家联姻,单家就有金山银山坐靠。”

  很少有人知道我和单秋寒的那段朦胧情感,因为还没有公诸于世,就已经被迫夭折了。万千宠,集万千痛爱为一身的女子,何等幸福。

  “单凉呢?”忽略心中一闪而过的异样,我追问。

  “提前退休养老。”他一笔带过。

  我看得出他一定有更细节的内幕,但康健不像平安那样对我知无不言。相反,他对我只维持着基本的义务,其余,不体贴不外问。

  “在哪里养老?”我这几年一直追着蓝蒙,可惜他太狡猾,连影子都抓不住。单凉和他有渊源,或许是个突破口。之前,他是单家家主,不容易接近。现在可能有时机。

  “不告诉你。”康健往墓园外走,“这次别想捣乱。”

  我眼睁睁看着他离开,却阻止不了。他不说,我就自己查,早晚的问题。

  “另有,奶奶让你明天回家一趟,所以最好今晚别喝的太醉。”他跨上和他一样嚣张的摩托车,飞驰而去。

  “平安,每当你那臭老弟恶狠狠时,我更想念你。”我轻轻抚着石碑,“我的头发一直很短,怎么长也不长。所以,对不起,我还不能放开你。你再陪我一段时间,等着我抓到蓝蒙,你就可以像小鸟一样,飞上天空。”

  “踏歌,出来吧。”今夜身后有两条尾巴,“你被康健盯上了。”

  踏歌泛起在我面前,“他随着你,我随着他来的。”

  就是说我最不小心。

  “白昼来的话,我没措施面对他们。”那些人都是平安的至亲。

  “不是你的错。”踏歌说,“你已经伤的很重了。”被人打断骨头,头皮撕裂,内脏出血,满身是伤,面目全非。那头漂亮的长发,剪得七零八落,看得他提心吊胆,她却说是自己割的。他想象不到其时的情形有多糟,也没见过一个女子能坚韧到这种水平。

  “可我还在世。”活得好好的,而且没有失忆。所以,不能听平安的话,放过蓝蒙。“帮我查查,单凉住的地方。”

  “好。”踏歌是唯一不会拒绝我的人了。

  “来,我们陪平安喝酒。”我扔一罐给踏歌,“平安,被你好弟弟打破的那罐,就当你喝了。”

  好几罐啤酒下肚,我眼微迷,“酒真是好工具,能让人喜欢说话,而且还都是真心话。”

  踏歌仰头喝完,又拿起一罐。我们两个在平安走后,从两个滴酒不沾的人,酿成三年酒龄的酒鬼了?没有,没有,但酒量很大了。

  “踏歌,或许他们认为我任性,可洛神的事,我从来没忏悔。认识了你们,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我只忏悔,在船上,没能走在平安的后面。”卡嚓一声,把罐子捏扁,“天杀的蓝蒙,我终于品尝到恨之入骨的滋味。不报仇?怎么能不报!”

  “平安让你别报仇吗?”他第一次听到。

  “傻人,是不是?”我的脸贴在冰凉的石碑上,“到最后一刻,还只担忧我的安危,自己连话都说不全了。”

  踏歌又喝完一罐。

  三人的聚首,三年的聚首。夜未尽,心无眠。唯有酒香不忘醇,在松涛之间,在云海之间,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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