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拱律.杂令第三十九》‘畜产抵人’一条划定:狗无故主动攻击他人者,责任全在狗,剪掉两耳,借以处罚;由于养狗者的过失致使狗咬人者,各依其罪予以赔偿,人和狗都有受到惩处,各笞四十。若发现是狂犬,应实时杀掉,若没有实时杀掉造成他人伤亡或工业损失者,养狗者负全责。
律例另有划定,养狗者故意放狗伤人致使他人死亡或在保辜期内死亡者,均以故意杀人判处,肩负杀人的刑责。
杂令还附...
“《垂拱律.杂令第三十九》‘畜产抵人’一条划定:狗无故主动攻击他人者,责任全在狗,剪掉两耳,借以处罚;由于养狗者的过失致使狗咬人者,各依其罪予以赔偿,人和狗都有受到惩处,各笞四十。若发现是狂犬,应实时杀掉,若没有实时杀掉造成他人伤亡或工业损失者,养狗者负全责。
律例另有划定,养狗者故意放狗伤人致使他人死亡或在保辜期内死亡者,均以故意杀人判处,肩负杀人的刑责。
杂令还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