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下层群众自治制度,就是以居委会和村委会的形式,实行自我治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视的制度。
这也是写进了宪法的,我国特色的社会制度。
对于农村而言,这样的制度,有其历史惯性,也有现实缘由。
在以宗族和人情为纽带,执法规则效力相对单薄,所谓“皇权不下乡”的农村,一个“话事人”就显得十分重要。
村长,往往就是这个众望所归的话事人。
所以,背地...
所谓下层群众自治制度,就是以居委会和村委会的形式,实行自我治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视的制度。
这也是写进了宪法的,我国特色的社会制度。
对于农村而言,这样的制度,有其历史惯性,也有现实缘由。
在以宗族和人情为纽带,执法规则效力相对单薄,所谓“皇权不下乡”的农村,一个“话事人”就显得十分重要。
村长,往往就是这个众望所归的话事人。
所以,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