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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成都市文配角,但横推一切

第四十三章 舔狗的自我修养

  昨天晚上宴会一结束,周茉荟就带着周溪冰跑路了。

  曾经,在凤青鸾遇见叶小虎时,由于她修为很高,所以可以和叶小虎的魅惑效果短暂地斗争一段时间。

  这就证明,一个女人只要修为够高,那么她在天命之子的魅惑面前就并非毫无反抗之力。

  更不用说,周茉荟基础就谈不上遭到了童于飞的魅惑。

  天命之子的目光,只会让美丽、年纪相仿的女人对他心生好感。若是年轻时的周茉荟,那一定是这种女人中的一员,但是现在的她……肯定是和这种女人不沾边的。

  所以,周茉荟对童于飞的情感只是一种尊长对晚辈的欣赏,至多也就是想把自己的孙女嫁给他而已。

  但是,在宴会上,在凤青鸾犷悍气场的刺激下,周茉荟一下子清醒过来:

  “什么时候,我的胆子变得这么大了?”

  “要是想提携后进,用一件地级灵器来换取那个童于飞的性命就已经足够了,为什么在这之后我还会发生反抗黑炎的想法?还会想出带着童于飞过来密查敌情的蠢主意?”

  “好悦目看这位黑炎组织的女王吧!”

  “有她在,谁能动摇得了黑炎?”

  “这个童于飞也是,我带你过来密查敌情,你倒是低调谨慎些呀,怎么还拽得二五八万的,直接就对叶家的槐树少爷动手……我真是猪油蒙了心,居然认为你这种蠢货是值得提携的后进,还为救下你浪费了一件地级灵器……”

  周茉荟对童于飞又气又恨。趁着黑虎帮的人都出去送凤青鸾和金山桥的空档,她赶忙带着周溪冰悄悄地离开了宴会,而且连夜逃到了白银组织的统领地。

  虽然,考虑到灵器派的定位是在黑炎和白银两个组织之间重复横跳,为此绝对不能冒犯其中任何一个组织……周茉荟在逃走之前,把自己和周溪冰身上带的灵器险些全部留在了一直居住的高级宾馆内。

  同时留下的,另有一封致歉信。

  其中用语之谦卑,已经到了给人一种低声下气的田地。

  “哼!算她识相。”

  看完周茉荟的致歉信后,叶天云冷笑一声,向手下人问道:“她留下来的那些灵器品质如何?”

  “品质很好,都是高级和地级的灵器。”

  “嗯……那我就再饶过她一次。”

  叶天云摸了一把自己的山羊胡,付托道:“把这些灵器分成两份,一份给这次加入行动的弟兄们分下去,另一份送到龙旗那里。”

  “注意,这些灵器里最好的那一个,要送给龙旗。”

  “是!”

  ……

  给叶龙旗送灵器的人,还没来得及出黑虎帮,就被叶槐树给拦下来了。

  自从昨晚允许做叶龙旗的狗之后,叶槐树的处境反而好起来了。

  首先是黑虎帮的帮众。

  以前他们都知道叶槐树是汪丽江的傀儡,所以除了须要时要掩护叶槐树的宁静、替叶槐树收拾惹下的乱摊子之外,他们都是把叶槐树的话当成耳旁风的。

  可是现在就纷歧样了。

  在看到叶龙旗为了叶槐树“这条狗”能把冒犯叶槐树的童于飞和汪丽江当球踢后,他们是真的对叶槐树发生了些许敬畏。

  理由无他,现在的叶龙旗如日中天,他们基础就惹不起;那么对于叶龙旗很看重的“狗狗”,他们自然也要抱有一定水平的尊重。

  其次是叶天云。

  不知道是因为叶槐树给叶龙旗当狗这件事让他发生了一丝愧疚,照旧因为他对愿意给叶龙旗当狗的叶槐树感应了一丝欣慰,现在的叶天云看待叶槐树还真有点“好爸爸”的那种派头了。

  虽然,这种“父慈子孝”的景象着实是把家里的第三人——汪丽江给恶心坏了。

  为了体现不满,她在吃晚饭的时候把碗筷摔得叮当乱响。

  可惜,没有人理会汪丽江。

  叶槐树和叶天云都陶醉在兴奋的情绪里。

  “你是说,你要给我的主人送灵器?”

  叶槐树笑嘻嘻地问那个要给叶龙旗送灵器的人。

  “……是。”

  “用不着你。”

  叶槐树伸脱手来,精神百倍地说道:“有我这条得力干犬在,以后主人的事基础不需要你们这些人加入。”

  “把灵器给我,我给主人送已往。”

  “……好。”

  虽然也想在叶龙旗这位未来的帮主前混个脸熟,但要是和叶槐树比起来……叶天云的这个手下扪心自问,觉得自己的不要脸水平照旧略逊一筹。

  于是,他有些不情愿地把装有灵器的空间戒指交给了叶槐树。

  “呸!驴蒙虎皮的家伙!”

  望着叶槐树屁颠屁颠离去的背影,手下忍不住在心里啐了一口。

  ……

  “很好,这次的叶天云就很务实。”

  听完叶槐树的描述,叶龙旗把他送来的灵器通通收进蕴藏空间里:

  “要周溪冰的手干什么?她的手又欠悦目……照旧这些灵器,看着璀璨醒目,让人一见就心生欢喜。”

  “没错,我也这么觉得。”

  来的路上,叶槐树去书店买了一本《舔狗的自我修养》,翻看了一会儿,他觉得自己获益颇深:

  “不愧是主人,看法总是那么的独到、与众差异。”

  看看,我夸人都市用成语了!

  叶槐树一边奉承,一边在心里骄傲地想道。

  “对了,你来的正好,我有点事要和你说。”

  叶龙旗突然想起两件事来,他开口付托道:

  “第一,你去找叶天云,让他给我弄些灵草过来。”

  “第二,我给你的定位是高级犬种。为了保持格调,请你和魏老三那么捞的人划清界限。”

  “是!”

  叶槐树一个立正,斩钉截铁地说道:“您的教诲,我必当牢记于心!”

  ……

  一到夜晚,童于飞就会想起凤青鸾的脸。

  活了二十多年,他从未见过那么漂亮的女人。

  说到底,人都是一个鼻子一张嘴,两只眼睛四条腿。如果是一群绝色站在一起,只论长相外貌,是很难分出她们谁最悦目的。

  举个例子,比西施还要美八度的女人,你能想象出来她是什么样子吗?

  想象不出来的。

  因为就不存在那样的女人。

  除非,她的眼睛里有彩虹;两个鼻孔粗一看是两个黑窟窿,细一看才发现——啊,原来这是黑漆漆的宇宙,里面有着无穷无尽的绚丽星星!

  又好比,西施和杨玉环站在一起,只论长相,你能说杨玉环比西施还要美八度吗?

  不行能的。

  你之所以更喜欢杨玉环,是因为你更喜欢丰满的类型,绝非是因为西施比杨玉环丑许多。

  所以,造成美人之间差距的,是类型,是气质,是气场!

  单论长相,周溪冰和凤青鸾仅有细微的差距。

  但是,凤青鸾的气质、气场,可以说把周溪冰甩了十万八千里。

  另外,身为天命之子,这种犷悍类型的女主最能激起童于飞的征服欲了!

  “早晚有一天,我要覆灭黑炎组织,然后把凤青鸾酿成我的女人!”

  皎洁的月光下,童于飞眼冒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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