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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界

高级物品私下交易治理暂行条例

女娲界 傲无常 789 2004-04-04 23:32:00

    女娲界物品交易规则,以下规则适用于官方排名1000名以内的高级装备。

  第一条玩家私下高级装备正常交易 由出售人交纳总收入金额10%的交易税(系统会强行征收)。(涉及到人民币方面的工具,税是跑不掉的,不管在游戏里照旧游戏外)笑

  第二条馈赠物品。可以通过馈赠指令来执行,但经过一次馈赠的物品,系统将会打上“赠品”字样,如想再次馈赠或者出售此物品,必须到高级装备治理部门进行挂号存案,才气解除禁令。馈赠物品也可以直接通过高级装备治理部门来进行,这样被馈赠物品不会被打上印记。(简而言之,就是高级装备不能无节制的随意赠送,必须受到官方的监控)

  第三条以物换物 必须经过高级装备治理部门的严格治理,各自交纳自己的10%交易税,价钱由相关部门直接指定,不得有异议。另外,一旦证实以相互馈赠来实现逃税目的,立即封号,并追究其执法责任。

  (例:牛奶兄有一把剑 想和我交流一把弓。牛奶兄需要支付那把剑的10%作为税金,而我则要支付我那把弓的10%的税金。价钱则由系统说了算。不平的话你就去把剑给卖了,再来买我的弓。一样要缴税。)

  (例二 :牛奶兄想到了一个逃税的要领。他把剑凭据馈送规则送给了我,而我则把弓馈赠给牛奶兄,这样外貌上没事。但万一查出来的话,要吃讼事的。罪名是偷税漏税。)

  第四条 任何属于官方认定的高级装备,系统强制执行掩护状态,即不能以任何形式扔向地面。(例:牛奶兄想到了一个要领,想把剑扔在地上让我捡。可是想尽了措施也扔不出来,因为系统不让你扔,它说这把剑是高级装备,你扔在地上是不是想逃税啊!?呵呵)

  应 一元牛奶兄 所托 再解释一下此规则

  注:缴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各人务必遵守。

  令:女娲界收税并不是私吞,而是国家委托他们收的。

  例:主角拍卖了那件神器 也交纳了10%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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