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龙三就好。”
“龙令郎,多谢你脱手相救,本该酬金令郎的救命之恩的,只是家中有事,实在是无心再延误下去,想要尽快赶回去一趟,不如令郎把家中地址见告与我,等我办完事自来相谢。”
倪思凤抱了抱拳计划离开。
龙三连忙拦住倪思凤:“女人怎么会那么急,连顿饭都不吃,可是家中有什么变故?”
好不容易遇见了一个有好感的女人,没想到还没说两句话,对方就要走,这让龙三感受受到了莫大的攻击,难道自己就这么招人讨厌吗?
明明在国都时,有许多女孩子前赴后继的对他献殷勤,他反而觉得很烦,这照旧第一次有女孩子无视他。
“是有一些事情,”对于一个一面之缘的陌生男子,倪思凤并不想吐露实情,“家中有亲人离世,我必须尽快赶回去一趟。”
“原来如此。”龙三一听欠美意思拦倪思凤了,但又实在舍不得就这样放倪思凤离开。
他想了想,横竖离回去的日子还早得很,不如随倪回她家看看,顺便掩护这位女人。
“我和你一起回去吧,对了,还不知道女人如何称谓?”龙三问道。
“我姓倪名思凤,”倪思凤不解看向龙三,“就不必麻烦龙令郎了,我家离这里有些远。”
“在哪里?”
“凌风城。”倪思凤说道,“在德庆城北面一万多里地方,一来一回要延误许多时间。”
“这么远。”龙三照旧第一次听说这个城池,德庆城已经算是最远的要塞了,凌风城岂不是还要偏僻的地方,倪思凤如何来到这里的?
“那你一小我私家上路更不宁静了,我虽然修为不高只有炼气十层,不外这次出来,家父给了几位筑基期护卫,我带你回去更宁静一些。”
见龙三十分坚决要送自己,倪思凤几番推脱都推脱不掉,便由着龙三跟她一起上路。
“对了,我见思凤女人法器破损严重,便又买了一把形态巨细差不多的法器,不知思凤女人喜不喜欢?”
龙三拿出一把银白色三尺是非的剑,剑身灵巧细长,剑柄镌刻有云纹并镶嵌一块淡蓝色宝石,看着就很华贵,最主要的是这把剑是三阶法器。
而倪思凤损坏的只是一把二阶法器。
“无功不受禄,我已承龙令郎太多膏泽,不能再要令郎工具。”倪思凤开口拒绝了,没有人无缘无故对一小我私家好,更况且他们还无亲无故的,拿了他的工具,以后更牵扯不清了。
“思凤女人是嫌弃这把剑品阶太低吗?”龙三很是失落,其时法器店里适合女修用的剑最好的就是这把了,要是在国都他能给倪思凤弄到更好的法剑,就是五阶法剑也不在话下。
“不敢,”倪思凤有些无语,连忙摇头,“家中尊长所用最好的法器也是三阶,岂敢嫌弃,只是你我只是萍水相逢,况且龙令郎对我另有救命之恩,我怎能恩将仇报再要令郎工具。”
“是龙某误会女人了。”龙三脸色悦目一些,但照旧想把手中的剑送出去,只是这次变了个说法,“既然如此,不如这把剑先借给女人防身所用,等女人有了趁手的法器或者灵石再还我也不迟。”
倪思凤看龙三神色认真,大有不到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只好伸手接过此剑:“敢问龙令郎此剑几多灵石?”
“不多,一百块中品灵石而已。”龙三淡淡地说道,其实他是以一百五十块中品灵石买下,不外在他眼里这些灵石确实不多,就是再高十倍的价钱他也买得起。
储物袋里只有十块下品灵石的倪思凤:……
倪思凤知道龙三令郎来历不浅财大气粗,却没想到他会这么有钱。
就连坐骑也是清一色的二阶乘风兽,速度可比最快的汗血宝马还要快上两三倍。
如果骑着乘风兽回去,她最多五六天就可以赶回凌风城,比之前估算的时间提高了七八天,这一次倪思凤是真的庆幸自己允许了龙令郎同行。
也对龙三越发谢谢了。
“思凤女人,乘风兽速度快风力也大,不如带个幕离护面吧!”小喜拿出白色的幕离递给倪思凤,这么悦目的容颜露在风吹日晒就太可惜了
只是一顶帽子,倪思凤没有再推拒,直接带在头上便开始一路飞驰回凌风城,她既有些归心似箭,又有些近乡情怯。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结果都是要去面对的,躲避不是处置惩罚问题的措施,只有勇敢面对才气战胜一切困难。
她要回去,或许以她的实力什么都做不了,但她要见最亲的人一面,也要弄清楚幕后真凶是谁,或许他们已经阴阳两隔,但知道了最终答案也比一直困在心里不停地担忧畏惧强。
————
“四叔,要不咱们歇会儿吧?”
倪思奇是真的走不动了,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极重,一步都迈不动。
倪新志转头看了看气喘吁吁的倪思奇,露出无奈的神色,三哥太娇惯他这个儿子了,导致好好的男儿比女孩子还要身娇体弱。
这才走了八里多路就喊着走不动了,照他这个速度走走歇歇,不知道猴年马月才气走到国都。
不外倪思奇是倪家唯一的男丁了,倪新志难免对他也有些疼惜,便停下来说道:“喝口水继续赶路。”
“多谢四叔。”倪思奇欢呼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
说来他和四叔本该四天前就出发的,可是四叔不忍四各人族和凌风城黎民尸体躺在地上无人清理,想让他们都入土为安。
就在凌风城中心广场挖了一个大坑,他和四叔一起把所有尸体埋了进去,延误了整整四天的时间才掩埋完所有的尸体。
“四叔,我们去国都做什么?”倪思奇好奇问道,为何不选择四周随意一个城池继续生活呢。
凭借四叔筑基后期修为在哪里都市过得不错,为何非要跑去国都?
为什么非要去国都?倪新志叹口气,莫九重是金丹后期真人,是他永远报不了仇的敌人,万一哪天莫九重想要对他们斩草除根,四周这些城池里的家族和城主都护佑不了他们。
只有国都人才济济实力雄厚,就是莫九重也不能明目张胆为非作歹。
最重要的事,他想要找到大倪思凤,正好借着赶路的时机,沿途慢慢探询。
到了国都,消息会越发通畅,探询起来也会更容易一些。
“国都比这些城池都富贵,你不想去吗?”
倪思奇想了想说道:“想是想,要是距离再近一些就好了。”
他们走了一天才走了几十里路,倪思奇想想另有五万里路要走就有些泄气。
“走到下一个城池水月城,我买两匹马,会快上许多。”倪新志发话让倪思奇很是兴奋。
凌风城的所有活物都被血蛊吸食了,他们就是想找个代步的普通兽类都难,只能靠两条腿。
“四叔你看,那头上长着两只像鹿角一样的马的是什么品种的马,竟然跑的如此之快?”
倪思奇看到旁边大路上咆哮而过的一队人,眼神里流露出羡慕和憧憬。
“四叔,咱们买适才已往的那种马吧!”
“那不是马,”倪新志看着倪思奇又叹口气,可真是田主家的傻儿子,“那是二阶乘风兽,鹿角马头牛身,速度却是普通马的好几倍,但价钱可不止好几倍,而且数量稀少十分稀有,有钱可能也买不到。”
一只乘风兽最少要两百多块中品灵石才气买到,是谁有这么大的手笔能买了十几只乘风兽当坐骑?
而且他们为何前往凌风城的偏向?
隐隐约约觉得其中一人背影有些熟悉,就是速度太快了,倪新志也没有看清那人就跑远了,更没想到就此和大女儿错过,导致许多年以后才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