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到他的时候,是八月,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
我站在小区最大最老的树下,啃着一支已经开始滴水的老冰棍,手上黏黏糊糊的。不记得知了有没有叫,小区保安的大黄狗倒是朝着我吠了几声。
太阳太毒了。
“汪汪,汪汪汪”大黄狗突然极其恶狠狠地吠了起来,又不知道是哪个生脸遭殃了,我想。
我抬头想看看,然后就看到了他。
他穿着一件很白很洁净的衬衫,很合身,是少年特有的清澈和挺拔。明明格了那么远,我似乎都能嗅到他身上略带汗味儿的皂的清香。他的母亲一定是个温柔的人,我没由来地这么想。底下是最简朴的玄色休闲裤、他原来骑了车,轻薄的黑白配色,很衬他,却不得不在大黄的猛烈攻势之下停了下来,双脚撑地。
他个子很高,我把头又抬高了一点,阳光真耀眼,我的眼睛眯得只剩一条很小的缝,勉勉强强把他看清。
似乎他更耀眼呢,让我没法再看第二眼。
像我所不齿的言情小说里的女主那样,我触电般地低下头,我听见自己的心脏在夏日滋拆的空气里叫嚣。天气已经很热了,可我清晰地感受到了脸颊两侧的滚烫。我在这么十几年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受,除了妈妈经常讥笑的幼儿园演出吓得哭鼻子,从记事以来,我似乎便未曾再对什么人、什么事,有过这样大的反映。别人提起我来,夸得最多的一句,就是沉稳。那个公认的校花当着全班的面给自己递情书时,周围起哄一片的时候,我甚至没有脸红,稍微有些尴尬,只好面无心情地说了声谢谢就径直路过。不外,路过时瞥了一眼传说中纯良无害的校花,倒为自己这般冷漠有些过意不去。
怎么说呢,就像是有人往我心里打了一拳?不,没有那样的力道,不是疼痛的感受;像......一根羽毛?不,又不是那样轻飘飘,不痛不痒的感受。我实在无法形容到现在都无法形容,恐怕一辈子也无法形容。
那是神光,是缪斯的眷顾。
我没有敢再看他第二眼。
大黄照旧在吠,又听到一阵清脆的铃声,再有一阵风被车轮带过。
料想他是骑车已往了,被一阵奇异的期待与畏惧驱使,我望向他离开的地方。
我没有看到他的背影。
那一种庆幸与失落交杂的感受,像是一片阴晴不定的云,笼罩了我的整个夏天。
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再见过他,尽管我每天都在牢固的时间找种种理由,去那棵树下晃晃。甚至在家里听到窗外一阵车铃,我也疑心是他,推开窗户,却总不是他。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是否只是路过,我只是没法不想他。
日日夜夜,却又冷静自持。
我不动声色地一遍又一遍回忆我见他的那一眼,努力抓住那日淡的瞬间感受,悄悄懊恼自己的羞怯,没有多看他两眼,却又深知,再来几多次,也止于一眼。
足够我欢喜很久。
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又看见他一次。他穿着大裤衩和宽大舒适的T恤,坐在我最喜欢的麻辣烫店里大快朵颐。店里只吹着风扇,他的头发有些湿淋淋地耷拉了下来,或许还挂着些汗珠。他似乎不能吃辣的样子,摆在一边的矿泉水险些见底。嘴巴......嘴巴是好鲜艳的红色,微微有些肿。
很诱人。
或许是因为他坐着,我站着,我终于可以明目张胆地看他。只是,实在已往了太久,我无法再忆起他究竟生的个什么模样前几年还能模模糊糊想起,至今到底只剩下些美好轮廓。我记得他有一双很漂亮的耳朵,仅此而已。
厥后,我还稀稀落落见过他频频。
厥后,我听说他是来做志愿运动的。
厥后,听楼下的老人闲聊,听说他叫夏向阳,是像太阳一样的男孩子。
厥后,就再也没有了厥后。
说来可笑,我对他的所有了解,都是耳食之闻。
他叫夏向阳,有点土的名字,但是很适合他。
他确是我十九岁盛夏无法直视的太阳。
现在想来,我是不敢说一句喜欢的,怕显得太肤浅,可我并非在意皮相的人,不知怎得被他迷了去。我照旧会想起他,没有什么纪律,但很自然地想起,其实也并没有真的想什么,就是单纯地想起而已。
到了现在这个年纪,了然是了然,但总送照旧想回到那个时候,把没有说出口的话好好说一说。究竟,人这一辈子,遇到这样莫名其妙又情深意笃的喜欢,并不那么容易。
说得太多啦。
我叫单卓,他叫夏向阳。
我们之间,并无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