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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古今:从采访炎黄开始

第四十二章:大明有严律,书名《大诰》

对话古今:从采访炎黄开始 一代绝仙 1926 2021-09-18 12:00:00

  若说“空印案”只是明太祖对于官员贪污糜烂的行为所表达出来的一个态度。

  那接下来发生的“郭桓案”...

  就彻底展现出了明太祖反贪的决心!

  在后人的眼中。

  只耳食之闻明太祖朱元璋为了牢固霸权,斩尽开国元勋...

  却没人去深思。

  明太祖这么做。

  难道除了为后人铺路之外,认真没有其他的原因?!

  ...

  林夏三言两语的功夫,直接就将众人心里那根深蒂固的看法给撬出了一丝漏洞。

  接着。

  没再去增补“空印案”的收场,林夏转而又为屏幕前的观众们说起了“郭恒案”的始末。

  ...

  “洪武十八年。”

  ...

  “御史余敏、丁延举密告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仕宦赵全德与户部侍郎郭桓同谋贪污。”

  “明太祖闻讯,立即派人彻查此案。”

  “随后...”

  “明太祖将涉事官员全部斩首!”

  ...

  事实上。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增强自己的统治,维系国家的稳定,制订了严厉典章制度来管控官员,整顿吏治。

  换句话说。

  明太祖用了近乎苛刻的刑罚,以此来规范官员们的行为。

  同时。

  为了到达有效的监视。

  直属于皇权的“东厂”“锦衣卫”应运而生。

  如此一来。

  明太祖对官员的控制不仅有书面条文的约束,而且还上升到了有实体密切的监控机构。

  如此举动。

  眼光不行谓不超远。

  然而。

  官员位于君的严密控制之下,艰难喘息生存。从表象来看,这种重典治吏的手段是对臣子人性的压迫,极不行取。

  但...

  历史的庞大真的允许我们对一个朝代的举措一言蔽之吗?

  林夏之所以认明太祖为“明君”。

  就是要接着这个时机问问无数华夏后人。

  暴君的评判尺度。

  难道只能以杀人多寡来权衡?!

  ...

  “唐律疏议中有这样的纪录...”

  “人为称首。莫不凭黎元而树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其有情恣庸愚,识沈愆戾,大则乱其区宇,小则睽其品式,不立制度,则未之前闻。”

  “故曰。”

  “以刑止刑,以杀止杀!”

  ...

  “由此可见。”

  “早在唐代之期,就已经有法典泛起来约定社会规则了。”

  “它们维护了社会的秩序,规范了黎民的行为,可从另一方面上来说,刑罚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的。”

  “唐律约束了黎民的同时,律法同样也制约着官员的种种行为。律法之下,仕宦们便不行能具有滥杀无辜,为所欲为的权力。”

  “尔后人评议明太祖种种暴行。”

  “吾以为...”

  “明太祖不外是将执法对官员的制约作用生长到了极致而已。”

  ...

  林夏以“唐律”为引。

  循循渐进的铺垫出大明律对今世社会以及后世的深远影响。

  如此一来。

  直播间里,适才还信誓旦旦的史学大佬们全都开始动摇了!

  不错!

  明太祖虽接纳了极为严苛的刑罚来治吏,但其中又不乏科学性所在。

  鉴于明朝的社会配景。

  执法的严格水平自然也要受到一定的影响。

  ...

  明朝初期。

  官员放肆贪墨,糜烂成风。

  其中最为著名的。

  即是兵部侍郎“王志勾”捕逃军等事。

  受赃二十万(贯)!

  此事的真相倒也简朴。

  兵部侍郎王志凭借自己的职务之便,在追捕逃兵或处置惩罚军务的历程中贪赃枉法,连一国之本的兵部都贪婪成性...

  可见!

  大明仕宦的贪污民风已经严重到了何种田地?

  ...

  说到这。

  林夏稍微迟疑了片刻,像是在记挂着什么。

  但很快。

  犹豫的神色从林夏的脸上一闪而逝,继续自顾自地说道。

  ...

  “试问。”

  “可有人曾想过,官员如此糜烂,那这财从何而敛?!就只是达官显贵吗?!”

  ...

  “我看未必!”

  ...

  “归根结底,他们糜烂的资本照旧来源于黎民!”

  ...

  “对民众的欺压;聚敛黎民已经是贪官污吏们心照不宣的默契,而无辜黎民被聚敛的没有生存的成本。”

  ...

  “民脂民膏?!”

  “依我看。”

  “说是民血民肉也不为过!”

  ...

  林夏这番“打行侠仗义”的话说出来,直播间里的人马上全都缄默沉静了。

  是啊!

  官员贪污成风,糜烂成性。

  听起来倒是轻巧,可隐藏在事情背后的工具呢?!

  说了一大通话。

  让屏幕前的无数观众知晓了大明政界的黑暗水平之后,林夏再次回归主题,跟众人详解起了“郭恒案”。

  ...

  “郭恒案后。”

  “明太祖还特意编写了《大诰》一书,在书中,详细地列举了郭桓贪污的方式和数量。”

  ...

  “产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粮,合上仓四百五十万石。”

  ...

  “其郭桓等止收陆拾万石上仓,钞八十万锭入库。以其时折算,可抵二百万石,余有—百九十万未曾上仓。”

  ...

  “郭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钞五十万贯,致使府县官黄文等,通同刁顽人吏沈原等作弊,各分入已。”

  ...

  如此胆大包天的贪赃枉法行径,叫明太祖如何能忍?!

  斩首?!

  斩一万次都不亏!

  ...

  除此之外;大诰·谕官无作非为第四十三篇提到过。

  ...

  “诸衙门官到任,朕尝开谕,无作非为......”

  ...

  “去后曾几人依朕所谕?”

  ...

  “到任之际,掌钱谷者盗钱谷,掌刑名者收支刑名。……朕尝闻,谕之际,甚是明白,往往不依朕言,反自取祸!”

  ...

  简而言之。

  这些话的大致意思即是,明太祖未尝不是没有申饬过那些官员。

  可最后呢?

  不外只是化为耳旁风而已。

  既然如此。

  那明太祖又何须再浪费口舌?!

  也正是因此。

  在重典治吏方面,明太祖比“以刑杀为威”的始天子还要猛上不少。

  虽然。

  两人的下场倒也出奇的相似,皆是被不明所以的后人冠以了“暴君”之称。

  至于《大诰》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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