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郑记奇巧
郑记奇巧,是个类似于杂货铺的店面,里面的工具杂七杂八,用途全纷歧样,但是有一个配合点,就是奇。
什么造型奇特的琉璃杯子,带小轱辘的木椅,带着一排抽屉的大桌子,带着圆盘的大木门,神色琉璃制作的眼镜......
这些在这个世界人们眼中,无不是新奇玩意儿,但是在秦舞阳眼中却格外眼熟。
玻璃水杯,办公椅,办公桌,墨镜......
那个带圆盘的木门,应该是密码防盗门?
除此他甚至还看到了手摇的吸烟机......
第一时间,秦舞阳心中突突起来,他忍不住想莫非自己见到了一样的穿越者?
而此时吸引人注意的,则是门口最中央摆放的一辆小车。
那是一辆没有斗的三轮车,车蹬子何在了前面的轱辘上。嗯......就是放大版的儿童小三轮,不带车链子的那种。
这熟悉的感受,让他忍不住想立马看到这些工具的缔造者,就如同老乡见老乡的那种感受。
不外很快他就取消了这个念头,就算真的同为穿越者,也无法确定对方会成为自己人。保险起见,照旧先看看此人人品如何,在做决断。
显然这辆三轮车是刚展出来的,众人围在那里议论纷纷。
“这是郑记新推出来的?这叫啥啊?有什么用处啊?”
“看起来似乎是个推车,但是扶手在哪?怎么推啊?”
“应该不是推车吧,没看到有放工具的地方啊。”
“谁知道,一会问问掌柜就知道了。”
“你们听说了么?前阵子郑大人从京城回来了,据说是为了完善新发现,预计就是这个了。”
“呵呵,郑大人搞得发现是新奇,但是实用水平嘛,啧啧。”
“谁说不是?而且都贵得要死,谁会花钱买这些用不着的工具?”
挤在人群里的秦舞阳,此时向周围人询问,那郑大人是何许人也。
周围人虽然不解有人会不知道,但照旧为其解说,言语间尽是骄傲。
“郑大人即是郑则卿啊,咱们盛国墨苑响当当的人物,墨苑第五偃师,是咱们凌烟城的骄傲。”
似乎只要谈论起这位郑则卿,周围黎民就像打了鸡血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完全忘了适才他们背地吐槽其发现不实用,可能在他们看来能去往墨苑,并成为偃师这件事就足够骄傲的了。
至于其发现的工具各有各的不足这一点,无碍风雅。
这时一个一脸精明相的肥胖中年男人,从内院走了出来。
众人看到他,纷纷平静下来。此人是这处郑记奇巧的老板,郑旭明。
“列位,今天是个好日子啊!为何这么说?因为今天是咱们郑偃师最新发现面试的日子,今日在场的朋友们都很幸运,能赶到这样千载难逢的日子。”
随后郑旭明走到那三轮车前,郑重说道“这就是咱们今天的主角,乃是郑偃师泯灭一年多时间,倾尽了泰半心血才研发而出!此乃脚踏双板自走车,其定位是取代马车的代步工具。日后只要使用这脚踏双板直走车,就可以离别马车这种繁重的交通工具,其灵巧的特性,越发方便在城中出行代步。”
说完他便亲自演示了一遍,跨到了三轮车上,吱扭吱扭的骑了起来。
黎民们纷纷因其超前的看法和巧妙结构而惊叹,不少人此时恍然,才明白这真的是车。
“竟然可以用脚发力,既不用有人推拉,也不用圈养马匹来拉车,自己一小我私家就可以操作出行,真是了不得的发现啊。”
“是啊是啊,郑偃师不愧是咱们凌烟的骄傲,了不得了不得!”
众人在一片夸赞声中,如潮水般退散而去,秦舞阳还没反映过来,就剩下他一小我私家了。
而那郑旭明似乎早就习惯了,并没有丝毫在意,自顾自的骑着儿童三轮在店外转了一圈,随后准备放回原位。
秦舞阳也知道各人为何走的这么快了,实在是这没有车链子的三轮车,真正走起来实在太慢,还不如人走着快。
各人只不外是来看看新鲜事物,图个热闹,看完了自然就散了,难道还真有人会买这不实用的发现?
郑旭明看到竟然另有人没走,笑着迎上来问道“客官?是不是看中了这俩脚踏双板自走车?不如买回去尝个鲜?也不贵,二两黄金。”
二两黄金?他终于知道那些黎民为何走的如此痛快。
二两黄金相当于三十两纹银,足够普通平民家庭两三个月的花销了!
花这么多钱,就买个这个?谁傻?
不外秦舞阳留下来自然也不是对三轮车感兴趣,而是对其身后的人感兴趣。
在他看来,对方不管是不是穿越者,都有相助的可能。而如果如他所想,可能日后马尼方面就不是问题了。
“老板,我想见一见郑偃师。”直截了当。
老板上下审察了一番,摇摇头,眼睛里露出不屑,似乎在说就你也想见他?
“歉仄,郑偃师很忙,不见客的。”说完就自顾自的进店了,既然不是买工具的,就没啥好聊了。
哦吼?还挺大牌,行,既然如此,那我就要让你上赶着来找我了。
秦舞阳随着进了店面,掉臂老板的目光,看到桌面上有纸笔,直接拿起就画。
刷刷刷刷,几笔一个浅易的结构草图就出炉。
这草图不是此外,正是前世最常见的三轮车。不外画面潦草,若是想凭据此图搞清楚结构,想是不要想了。
画完收工,直接将毛笔放在桌案,吹着口哨背着手离开了这里。
郑旭明走已往看了一眼,摇摇头不屑说道“以为自己有天赋,想要求我家卿儿指点的多了去了,想这么自以为是一股子傲气的还真不常见。你也不想想,你在这里有资格傲么?”
随手将那图纸一揉扔到了旁边的竹楼里,随后忙活自己的去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一身藏蓝长衫,头发犹如鸟窝的邋遢年轻人,从后院而来,看他那样子似乎许久都没睡过般,脸上黯淡无光。
“叔父!叔父!如何了?我的自走车如何,各人是不是都很喜欢,争相购置?”
随后看到一如既往冷清的店面,不由暗道不应该啊。
按他设想,自己的自走车一经面世,一定是划时代的产物,从今之后人们的生活方式都市因他而改变。
此时外面应该人山人海,抢着下订单才对。
“为何?莫非是哪里不切合黎民需求么?”
郑则卿围绕自走车转了几圈,突然喊道“懂了!一定是座椅不够舒服!这就革新!”
他是灵感一来,就必须立马记下的人,然而适才出来时忘了带纸,连忙四处找纸,却发现店肆里竟然无纸可用!
眼看着灵感就要闪过,他瞅见竹楼里的一团废纸,也顾不上许多,直接拿出来,飞快的展开......
随后他就震惊了,似乎晴天霹雳,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在他眼前推开!
“叔父!叔父!”
“来了乖侄儿!晚上想吃什么?我去外面买点排骨?”
“叔父,这,这是谁人所画?”
郑旭明走已往,看到是被他扔了的那张纸,不解说道“是个想要求见你的狂徒,侄儿你不是从不见客么,我就把他赶走了。”
说完他还很自得“也不想想,我家侄儿是什么人?时间多名贵,怎么可能用来见这些乱七八糟的人?”
结果就看到郑则卿剧烈喘息,就跟要犯羊角风似得。
“侄儿!你可别吓我,这是怎么了?”
随后店肆内就传来一声咆哮“我要见他!我要见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