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盛天子是个击鞠迷,把击鞠角逐看得跟打仗一样重要,所以灵王缺席,让他十分恼火。
“灵王爷的想法或许与众差异。他常练习戎马,胸怀雄心,哪会把这种小儿科的游戏当回事。”毕威特意把“练习戎马,胸怀雄心”念得缓慢而铿锵有力。
元盛天子皱了一下眉头,这几个字听起来扎耳得很,似乎能听见谋反的嘶喊声似的,生气地说:
“他就不能老实天职地做他的皇子吗?难道他就不能吸取他娘的教训!”
接着连球也不想看了,准备起身回宫,却见梁公公小跑着进来,后面随着李泽炎。
毕威有些意外,但很快恢复平静。
他还以为李泽炎根原来不了呢!
审完夜猫子之后,他命夜莺立即着手视察灵王行踪。
结果发现灵王果真自夜猫子出城那日起就不知去向,于是越发肯定救走叶露荷的人,一定是灵王。
他料想灵王还未回城,究竟还要护送叶露荷,走得慢,所以立即在各城门口部署了自己的人,以寻机抓住他。因为皇子未经许可,是不能私自出城的。
只要抓住他,便能将那些死了的夜枭说成是他的属下,让皇上认定他黑暗豢养私兵,使皇上记起他母亲的旧恨,看他还如何翻身!
毕威心里头恨灵王恨得不得了,外貌却客客气气,毕恭毕敬地起身行迎接礼:“灵王爷。”
“去哪儿了?!”元盛天子虎着脸问。
“儿臣这几日,儿臣......”李泽炎支支吾吾。
“说,在哪儿找到他的!”元盛天子铁青着脸看着梁公公。
梁公公不敢撒谎:“恋香阁。”
元盛天子感受羞耻,大发雷霆,伸手就要打他:“你还把自己当皇子吗?居然去那种地方!”
李泽炎赶忙跪下:“阿耶息怒,儿臣错了。儿臣在边关那么多年,就没见过那么可人的女人,因此实在是欲罢......”他瞅着父皇眼里险些迸出火来,吓得把头埋得很低很低,“不能。”
梁公公赶忙从中和谐:“圣人息怒,灵王已经弱冠之年,还未娶亲,没经验,是容易被那种媚惑之女诱惑。”
看着灵王那头发凌乱的怂样,想起比他小两岁的太子都结婚两年了,他还未结婚,元盛天子的气消了不少——
不能全怪他,在荒原之地长大的孩子,没见过什么漂亮女子,又血气方刚,情有可原。
“此事日后再跟你算账!时辰已到,赶忙上场吧!”元盛天子摆摆手。
锣鼓声立即响起,局面又热闹起来。
毕时明从另一个帐篷走出来,看向毕威这边。
毕威对他点颔首。他像被打了一针鸡血似的的,立即雄赳赳地上场去。
角逐之前有须要先恶补一下击鞠的基本知识。
击鞠属皇亲贵族们喜欢的一项运动——骑在马上用球杆打球。
而普通老黎民用不起马,一般是玩蹴鞠,那是在地上用脚踢球的那种。
这两项运动都很流行,属于汤国的国球。
元盛天子尤喜击鞠,每月十五日哪怕是下雨,下雪都市雷打不动地在这里搞一场击鞠角逐,凡皇亲贵族、官宦子弟皆可报名加入。
参赛者可以自选对手,这些对手虽然是指拥有参赛资格的年轻贵族男子。
所选对手无论乐不乐意,都获得现场来应赛。如果弃权,则要罚银一百两,并自称是懦夫。
若是如此,那会很被人瞧不起,甚至无世家闺秀肯嫁,所以没有谁不接受挑战的。
毕时明提出挑战灵王,他自然不得不接受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