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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进到成为领主

莱恩·雷鸣在修炼

快进到成为领主 灯塔小水母 2077 2021-08-27 15:32:30

  清晨,日光的悄悄窥视之下,是莱恩·雷鸣挥舞着手中长剑的身姿。

  作为一名伯爵的子嗣,学习剑术是须要的课程之一,而作为一名伯爵的次子,并不是第一顺位继续人的情况下,莱恩·雷鸣更是需要努力的修炼剑技,否则在未来的某一天,他的父亲,兰环伯爵领的领主,莱恩家族今世的族长,强大的英雄级战士死后,整个莱恩家族便会陷入没有英雄级战士的僵局当中。

  两名卖力守夜的护卫打着哈欠一边期待着晨班的护卫们,一边小声讨论着什么。

  “这位二少爷可真努力,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在修炼剑技了”

  另一名护卫侧着头,低声说道“那肯定的啊,咱们大少爷这么多年都没有突破到英雄级,老爷早就对他失望了”

  说完又左右看了看,确认了接班的护卫还没有来后,将声音压到了最低,如同蚊虫声一般在他身边护卫的耳边说道“你不知道吧,我那天听到老爷出征前自言自语的说,想着把领地交给咱们这位二少爷呢!”

  “真的假的?”那名护卫刚想着再追问什么,却看到了接班的两名护卫正运动着身子朝着他们走来,两人便连忙嘘声不再多说什么。

  他们两人和接班的两人关系向来欠好,真要被劈面听到了,跑到大少爷那边说上几句,那自己的小命都要保不住了。

  要知道整个领地的人都认为下一任的伯爵是大少爷,真要有这种事情...

  两个护卫对视一眼,满身一抖,都不再多想什么,这种事情,他们照旧躲远些的好。

  只是他们没看到的是,在两人的背后,城堡门口的拐角处,雷克斯正端着一份早餐,静静的站在那里。

  如果这两名护卫能换一次班,在早上的时候值守一次就会知道,雷克斯和雷鸣两人的情感很好,每天早上八点的时候,雷克斯都市亲自端早餐给他的弟弟。

  雷克斯心中也明白,自己怕是很难成为英雄级的战士了,整个莱恩家族的未来战力或许就要落在雷鸣的身上了。

  只是...

  雷克斯看着手中这份早餐,以及因为用力太大而导致双手骨节都有些发白的双手,用力的合上了双眼。

  等到专门计时的教堂撞响八点的钟声的时候,整个城堡都开始忙碌了起来,早已经准备好一切的佣人们开始了忙碌的一天,而雷克斯自己也平复下了心情,挂上了和往常一样的笑容走了出去。

  早已经换了人的两名护卫对着雷克斯行了一礼,然后看着雷克斯端着食物走到了雷鸣的面前,相互看了一眼,心中叹息道“这两位少爷的情感真好!”

  雷克斯将食物放在了一旁的桌子上,递上毛巾说道“弟弟,修炼的怎么样了?”

  雷鸣擦着毛巾的手一停顿,摇了摇头“照旧差一些,父亲说的那些数据,我另有不少的差距。”

  “没事”雷克斯拍着他的脑袋说道“别太辛苦自己,你还年轻着呢。再说了,咱们父亲的身体还康健的很呢。”

  雷鸣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他心中也有着自己的小算计,自己早一天成为英雄级的战士,就能早一天获得战功,等到战功足够了,说不定能在尼斯那里获得一块小小的封地,成为一名实权贵族。

  只是他们两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父亲,会在这一次的战争当中,遭受到一名强大兽人英雄的攻击,重伤回到军营当中,很快便回归了灼烁神的怀抱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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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夹杂在这里的心里话,不容易被看到。

  不知不觉已经写了两个月了,而很有意思的是,我下面的这段话,其实早在第一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写好了(究竟其时已经20W字的存稿了)

  我这小我私家,英俊潇洒,风骚倜傥,玉树临风,家财万贯,满腹经纶,学识渊博。

  这些个词语都和我不搭边。

  长相上,我不能说帅,但也扯不上丑,声音五音不全唱歌靠吼,能喝酒但喝多了也醉,会吸烟幸亏没有烟瘾。不会武也不善墨。

  奸懒馋滑我占懒馋,为此也没少挨骂。幸亏偷鸡摸狗我一样不沾,到也问心无愧。

  坏事基本不做,好事也没几多,总的来说好事簿上没我名,但恶人榜上我也上不去。

  我这么一小我私家,丢进人群也不会找不到,究竟身宽体胖,一小我私家占两小我私家的位置,但要说让人印象深刻,那确实很难。

  没什么太大的喜好,也就好个读些杂书,小时候的杂书是童话故事,抱着本格林童话能看上一天。稍微大些了便喜欢看名著,四台甫著读了一圈,外洋的也读了不少,最后却偏偏喜欢上了鲁兵逊漂流记。

  再厥后就是网文时代,看了七八年,正版盗版都有,再厥后短视频的勃发,让社会进入了快节奏的时代,但我这种前朝遗老,却照旧喜欢看些慢热文。只不外这种文也越来越少了。翻着翻着,我索性想着自己也写写看。

  写着写着,就开始怀疑起自己了,写文其实是一种需要天赋的事情,或者说所有的事情都需要天赋,只是有些事情需要的天赋占比不高,让人忽视了。

  而我这小我私家,其实是没有什么天赋的。所以真的很谢谢愿意阅读我的小说,而且留言的诸位。

  所以这本书,我还会慢慢的写下去,努力的将我想要描绘的世界写给各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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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神笔书生吕落第的话,也是我自己的想法。】

  我写小说,是因为我想写,我有一种想倾述的欲望。我的小说不行能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或者是特殊的意义,更不行能流芳百世。但至少,我能够自得其乐。最重要的是,我知道我应该做什么了。我写小说,是我这辈子做的第一次主动的选择,自己的选择。与内心的充实与快乐相比,功名利禄算得了什么呢?

  【以下同样为神笔书生吕落第的话,也是我的想法。】

  哎呀,需要一支新的毛笔,得是湖州的。还要双棉靴,一到晚上就觉得冷。还要有夜宵,一到半夜肚子饿得慌。最好呢,能有碗热汤面,别忘了卧俩鸡蛋啊,要流黄的。还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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