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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都之下的隐逸者

第四十三章: 啤酒、红酒与草莓果酱

旧都之下的隐逸者 芜屿的乌鱼 2717 2021-05-15 12:54:58

  “没想到你会来。”

  “我也没想到我会来,没想到二十年之后,我又回到了这里。”

  “现在过得怎么样?”

  “现在穷得叮当响,我已经不再当码头的搬运工人了。”

  “我是问你现在过得开不开心,老弟。”

  “不是特别好。”

  男人的双肘稍稍地贴合在了老旧发黄的木桌上,桌面轻微地摇晃,杯中酒洒出了些,顺着桌面的稍有些宽粗的纹理滴落在了地上。

  “我还记得这张桌子照旧特蕾莎阿姨送给我们的,那时候也穷啊。”男人拿握起酒杯,舔了舔稍有些发黄的杯沿。

  “我还记得我们小时候还喜欢去捉弄她院子里的那条老狗,那条老肥狗太肥啦,跑都跑不动。”

  “哈哈,还记得我们小的时候,经常去偷特蕾莎阿姨的饼干和面包,她总是把它们放在厨房窗口的桌子上,用鱼钩轻轻地一钩,嘿嘿,直接得手。”男人的胡渣贴着杯壁。

  “那特蕾莎阿姨现在怎么样了?”

  “她或许八年前的时候去世了,突发性脑溢血。”

  男人举着酒杯朝着旁边的小窗看去,那名为黑夜的画布中央,镶嵌着一个三角形衡宇,衡宇中的窗户中仍亮闪烁着微弱的灯光,一辆汽车驶过屋前,灯光忽而黯淡。

  “现在住在她屋子里的是她的儿子。”

  “这样啊......”

  男人没有喝杯中飘浮着白沫的啤酒,他把杯子放到了桌角,缄默沉静良久。

  “凡妮莎呢?你就一小我私家回到了白夜国都?”

  “我们离婚了,我不是一个好男人,可是她却跟了我这样的男人13年......现在,她自由了。”

  “你也自由啦,杜克,在家乡找到余生的意义吧,老哥我,也不多说什么了,自责或不自责都无所谓,往事都已成云烟。”

  男人高举酒杯,高呼道:

  “人生苦短需尽欢,让我们饮尽杯中之酒,忘却今日之忧愁!”

  ......

  “洛夫.杜克是吗?”

  “是的。”

  男人淡漠地回覆道,左手食指在不停地撕拉着拇指的皮肉,鲜血淋淋。

  “这具尸体在杜克农场背后的树林中被发现,你辨认一下。”

  “是的,是我的哥哥。”杜克瞥了一眼照片,爽性地回覆。

  “我们开端判定他的死因是被锐器所伤,流血过多而亡,已经开端排查凶器是刀具,有关检测判定伤痕来自于狼。”

  披着白色披风的督警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桌子上的那份陈诉说明。

  “他的身上有32道抓痕,一道抓痕或许5~7厘米宽......”

  男人坐在苍白的灯光下,双眼疲惫地望着前方,他听不到也看不到……

  他紧握着拳头,血淋淋的拇指在桌面喷射出了一道血痕。

  “狼,狼?狼!什么样的狼,在哪里的狼。”

  ......

  他挥舞着左拳朝着眼前的狼猛力地击打而去。

  “你这头婊子养的满身长瞒着X毛的狼!”

  我满口脏话,热衷暴力,寻求着肉体上的快感,我变回了曾经的那个不羁的自己,那个坏小孩。

  我不需要想太多,仅仅只需要不停地向前挥舞着拳头,任凭它是打空,照旧打在炽热的钢铁之上,仅仅只需要胡乱地向前挥舞着拳头就好。

  “嘣咚!”狼应声倒地。

  “女士们,先生们!真是充满着奇迹的一个晚上!如同战神下凡!我们的15号选手一记上勾拳,“红发令郎”倒地不起!”

  我没有理会耳边溢美之词,我不停地向那已然僵死在舞台角落的肉团上敲拳击打,就像敲打着面团一样,直至筋疲力尽,瘫倒在了舞台之上。

  “9!”

  “8!”

  “......”

  “0!”

  “杀了它!杀了它!杀了它!”

  “艹!”

  台下的一个男人在拍板大叫。“我在你身上压了3万金币!3万金币!你他娘的臭狗快站起来!”

  “啊!”

  台下的一个女人在扯裙大叫,“有人他娘的在我脚边拉屎!”

  “真是惊人的体现啊。”主持人颔首赞美。

  “15号选手竟然是今晚第一个击败“红发令郎”的人,因为“红发令郎”在15号之前已经杀了14位选手啊!”

  “哈哈哈哈!”台下轰然大笑。

  我低头俯视着狼,鲜血糊住了我的双眼。

  可是狼他说:“杀,请杀了我,托付了......”

  “原来你另有一息尚存……”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那我,就来满足你的心愿吧。”

  我咬紧牙,踩住它的脖子,让它窒息,让它活该的肌肉绷直,尔后扯断它五指长着利刃的右臂,刺进了它的胸膛。

  “这下我们都是死人了。”

  我蹲下身子,用手掩盖住它那已然失去了光线的双眼。

  “今晚的猎杀之夜,荣耀属于15号选手!”主持人举起了我沾满鲜血的左手。

  “那么是谁杀了我呢?”

  我抬了起头,在聚光灯下,闭上了充满血丝的双眼。

  ......

  “我觉得我仍然是爱着她。”我睁开了眼,望着漆黑的天花板。

  可能男人就是一个奇怪的生物吧,无论过了多久,无论他喜欢过几多个女人,他都市对他第一个真正爱过的女人念念不忘。

  很简朴,那时的他正值青春,还未到需要肩负责任的年纪,自然也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

  那时的恋爱很简朴,说一句即是一句,不必有意言之。

  只要我看着她的眼睛,她便会懂,只要她从身后紧紧地抱住我,那我也会懂。

  昨夜至今夜,仅一日之隔,我的脖子上已然纹上了几道狼爪似的伤疤,心口上也是。

  “那你就应该去找她。”

  女人从床上坐了起来,她一丝不挂,走到了窗台边。

  窗外正下着沥沥的雨,她点了一支香烟,烟云在窗上结成了水雾。

  “现在你应该走了,把衣服穿上,出去。”她淡漠地吐出了烟云。

  我穿上了衣服与裤子,打开了房门,我转头偷偷地看了女人一眼。

  可是女人她没有转头。

  ......

  “我叫弗兰克.安道尔,因为我的朋友死了,所以我需要一个新的朋友。”

  我放下了酒杯,转头看到了一个笑眯眯的银发小鬼,他的臭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寓目了你猎杀之夜的演出,很精彩哦。”

  在从前,在我照旧一个街头混混的时候,如果遇到了这种人,我都市往他的脸上来一击重拳,尔后对着躺在地板上的他讥笑道:

  “嘿,你他娘的傻啊。”

  尔后撒腿就跑,虽然这很欠打,但我照旧很是喜欢这样做。

  而如今的我却只会冷冷地说:

  “你能给我几多钱?”

  “爽快!杜克先生。”

  那个小鬼从玄色的披风中抽出了一张银白色的卡牌,卡牌上印着一条展翅咆哮的黑龙,日与月的银白色沙盘在黑龙漆黑的双翼下闪烁。

  “我还没有想到我这种人还能服务科学,奉献国家。”

  “老板,两杯波旁诺尔酒!”那个小鬼坐了下来,朝着老板大叫道。

  “男人可是用一杯酒就能扯上关系的哦。”

  我不确定他到底有没有钱,但我照旧让他坐在了我的身边,横竖各人都很随意。

  “你他娘的傻啊,这明明是冰镇啤酒!”

  那个小鬼没有礼貌地朝着送错酒的老板骂道,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使用“没有礼貌”这个词,因为我以前也喜欢这样骂人。

  “人总是需要心怀着一个欺骗自己的理由,才气够心安理得地活下去吗?”我对着旁边的小鬼说道,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对他说这样的话,我找不到一个确切的理由……

  小鬼把口中的酒喷了出来,他皱起了眉头,看上去有些受惊,尔后他哈哈大笑了起来。

  “忠于一生的就叫做信仰,而吹弹可破的便叫作假话啊,但如果真的死惠临头,两个其实都差不了几多。”

  他向我举起了酒杯……

  “仅仅只是找一个理由活下去而已,什么理由都一样,只要能够心安理得地活下去。”

  “让我们举起酒杯,忘记今日的无尽烦忧!”银发小鬼欢声道。

  我转过头,把杯中残余的红酒泼洒到了地板上。

  木质的地板一片猩红,是鲜血?照旧草莓果酱?

  我看到了曾经的那个少年,而那个少年正在看着我。

  “喂,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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