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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天武卖棺材那些年

第八章 民以食为天

我在天武卖棺材那些年 那还能咋办 2165 2021-05-05 18:00:00

  雨打瓦片。

  铛铛声如编钟乱响,密而音空。

  “雨似乎下得更大了。”

  苏归想着,此时才觉察这雨下了一夜,竟是愈发猛了。

  七娘开口道:

  “你道他是鼎鼎台甫的白袍将军,前日却是独身一人毙于晔州西郊。这还不算,他死时身上甲胄破破烂烂,脸也毒烂了泰半,我只道是逃伍遭难的小卒,想要落叶归根。”

  嘶,差池啊。

  “可是,七娘,晔州又不靠近领土,四周的驻军不都在东北方吗?从西郊去往北边的河西庄庆,那是妥妥的要经过那地界,真是要返北乡的逃兵,不行能往西边跑啊!”

  苏归意思简朴,连自己都能看出的线路问题,七娘行事利索,一瞧即是常走南闯北的行家,怎么会做出这样的误判?

  除非!

  他立即想通了,白将军说的是自己死在第三场败仗上!

  那么四周一定是发生了……

  “早些时候,晔州更西边,遭了事。”

  七娘说着,直摇头。

  “惨。四十步卒,撞上了三百余马匪,其中另有落草的修士。我不敢停留,直取道走了。”

  苏归心中唏嘘不已,但又觉得事情更奇怪了。

  再问及二者如何相遇,白将军究竟托付了什么。

  七娘回覆,她为了避开马匪,寻了处隐蔽地潜藏半日,之后才继续向东,遇上了将死的白庆之。

  白将军求她将一封书信带去河西庄庆,送给什么役。

  但她并没能听明白是役什么,加上以为他是好不容易从马匪手里跑掉的四十卒之一,心生恻隐,就爽性将他尸首一齐带走。

  如此一来,到了庄庆,自然能让当地人认尸,从而找到要找的人。

  她带着他刚行没一会,就突然下起大雨。

  路滑泥泞,行路太难,又怕尸体淋了雨烂的太快,便在昨日将夜,就近进了晔州城,讨副棺材。

  言尽于此,七娘从身上取出一封烫了火漆的信笺,递出道:

  “怕书信被淋湿,我收到了身上。”

  苏归正想伸手接信,却是蓦然握紧拳头。

  自己是个瞎子,且不识字,怎会伸手接信?!

  这是七娘的试探。

  她仍是没有尽信自己,而且她也没讲清为什么昨夜会威胁自己,担惧报官!

  见他并无反映,七娘挑了挑眉,把信又收了起来。

  前堂里一时陷入缄默沉静。

  只余雨声

  苏归思索着,突然一拍大腿,开口道:

  “七娘,你之前说已经快到中午了是吧?”

  “……是。怎么?”

  他面露微笑,说:

  “人是铁饭是钢,得用饭呐!早饭都没吃,你也饿了吧?”

  七娘心情凝固,散发出凡人无法体现的关爱智障般的眼神,她绞了绞耳边的头发,像是没听清他的话。

  “哎呀民以食为天,之前那事还管它干嘛。白将军都托梦给我了,就近找个地儿把他埋了,这事就算已往了。”

  边说着,他边往厨房走去。

  “你可别走啊。这雨下得这么大,可欠好赶路呀~”

  七娘听出他话里有话,却有些摸不着头脑,索性无声追随,一起去了厨房。

  苏归会下厨吗?

  答案是前世不会,但前身会,只是不太会。

  前世牢固年代,多数时候吃外卖,少数时候下馆子。

  前身目盲,父亲死后自己照顾自己,能做饭,只是成色不行,不太好吃。

  且说回厨房。

  灶台两口锅,火已生好。

  他取碗舀米,沥水入锅。

  随后奢侈的拿出一枚鸡蛋,自觉不够,又拿出一枚。

  用筷子自猪油盅里勾起一小块,抖落锅中,米白色油脂立即化开,噼里啪啦的声响逐渐由小变大,油点溅蹦起来。

  七娘站在他身后,有些惊讶地看着这个瞎子手法极其娴熟地做菜。

  苏归同样惊讶。

  他见着碗里的蛋清和金色蛋黄在搅动中不停散匀,只觉得手腕灵巧顺意极了,柔得跟水似的,丝绝不觉得艰辛。

  而手心被指骨戳伤的位置,也不知在何时彻底愈合,一点不痛,半分伤口也见不着。

  他想来想去,这该是《冥阴锻体术》中,阴泽三宝之首——血宝修炼的利益,但自己不是还没开始炼吗?

  这倒是他忘了,昨夜为了求生,模糊间喝下了那摊腥臭不已的精血,昏睡后经卷资助磨炼的结果。

  心念之下,他对自己的厨艺信心大涨。

  将蛋液倒进锅中,嘶嘶声鼓泡声瞬间大响。

  再从柜中取出三颗淡红泛青的胡柿,也就是番茄,与前世传入时差异。

  迅疾洗净,十字割皮,三两下就完全剥开。

  此时他再掌勺给半凝固的蛋饼翻个面,酥黄如薄金,将将好。

  噔噔噔。

  刀身带芒,若银光飞翔,眨眼间,胡柿已被切得厚薄均匀,齐整的趴在案板上。

  苏归抓起一点盐粒,右手伸如孔雀。

  然后用一种极其骚包的姿势,撒盐入锅。

  他甚至能够掌控每一次揉搓洒下的细小盐粒的数目。

  这种双手飞动却仍能精准行事的感受实在太妙,而且一点也不累,痛快酣畅极了!

  甚至有些上头。

  又一次翻面,同时将鲜红水嫩的柿片滑入锅中。

  汁水浇覆在蛋饼上,锅里边一时像是缀着红花,流云舒卷的圆形画屏。

  蛋香,胡柿清爽的味道,徐徐飘起。

  七娘也看得有些痴醉,不自觉上前小步。

  鼻息轻吐,苏归觉得脖子有些痒。

  切饼,翻搅。

  片刻后,入盘。

  白瓷底,金酥百片,盖着柔红色微卷柿块,汁水收浓微泛油光。

  鲜香四溢。

  “你真的目盲?!”

  七娘端着盘子,低头杵近些,使劲吸着鼻子,难以置信地细声问道。

  再抬头时,面容流露出四倍的惊喜。

  苏归在制棺的围裙上揩手——是的,他忘了脱下来,其收上也就是个木工围裙——他是这么想的。

  “无它,”他淡淡地说,“唯手熟尔。”

  有事须得一提,胡柿在这里是和胡豆、胡椒等一拨传入的,时间还不太久。

  因其内外皆是鲜红,兴庆,加上如石榴般腹中多籽,寓意“多子多福”,被用作祭祀的供果并因此广泛传开。

  纵然食用,也只是看成伉俪盼子讨彩头的水果。

  就像险些没人会用石榴和葡萄炒蛋一样,此时这道菜,算是苏归标新立异的独创菜式,没人见过。

  他满意地看着七娘陶醉的心情,心中有些小自得。

  突然,屋外传来几道呼喝声,随后向着棺材铺近了。

  算着时辰,是该来了。意料之中。

  他微微颔首,转身想要去盛饭,瞬即想到一件被自己忽略的事。

  菜是好了。

  但饭还没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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