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家有个女儿名为:“韶华”,是易家唯一的女儿,唯有一个女儿的易家却是招人笑话连个续香火的男孩都没有,女儿家能做什么,以后还不是别人家的了!
可易家人就是不理睬,把韶华当成心肝来养。
十年后,韶华成为了一代才女,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更是长得一副美貌。令全城的青年男子无限憧憬,故此,易家为她招贤大会,赢者入赘易家娶韶华为妻。
易家门外偶然走过一名男子,只见他戴着斗笠遮住了面容,在夜里更是难知其人。
只是听到他隐隐约约说着:“易韶华,韶华易逝……这家小姐的名字还真是……有意思。”
易家刚刚从大门走过的奴婢觉着他的声音如天籁之音一样好听就深深地记在了脑海里。
那个奴婢再次听到那个天籁之音是在半个月以后的她家小姐易韶华的招亲大会上,那个男子依旧是戴着斗笠,一身黑衣,在白昼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神秘。
“这位令郎,虽说你是加入我们易家的招贤大会,但还请你摘掉斗笠,这是易府的规则”易管家苦口婆心的看着男子说道。
“不才面容貌寝,恐惊了列位,还请谅解。”
这是他在大会上第一次开口说话,那天籁般的声音绕梁不停,就算是易韶华的高山流水也是比不外的,可他,偏偏说自己长相貌寝,哎,若真是那般,倒也可惜了……
大会如期进行,“第一场,写出一首曲子,选出让小姐心动的十首曲子的作曲人进入下一轮,其余的淘汰,限时一日!”
光凭易家是阳城城主的职位来招亲的就有上千人,更况且易家千金之才名美貌更是吸引了不少俊男,寥寥无几本就很难中选了,更况且是千里挑十。
就算如此照旧有人来加入,有的是贪慕易家金钱,有的是惊羡易韶华的才名,也有的是真正恋慕她的。
那黑衣男子的曲子是《凤求凰》,当易韶华看到那曲子时就是一惊,毋庸置疑,她是很喜爱那首曲子的,自然,那署名“墨苏”的《凤求凰》就得了第一名。
大会分三场,第二场他也过了,就剩最后一场了,此时这里还剩三人,这一场的题目是作一首诗,剩一人。
墨苏的一首《美人》更是感动了她的心,易韶华浅吟:
“阳城有美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美人难再得!”
这时她心里便住下了他,听下人说他奇丑无比,可她不在意,能做出如此好诗的人,气质自是无人能及,纵然他相貌不佳,她也不弃。
终于到了两人相见之时,他换了身白衣,黑发就只用了一个金色的发冠箍着,风一吹,恍若仙人,易韶华慢慢走到了他面前,她想看看他的模样却是不如意,因为他没戴斗笠反倒戴上了一个金色的面具。
“令郎可是墨苏墨令郎否?”她试探性地问着。
“不才就是墨苏,女人就是易家小姐易韶华吧。”
“嗯”易韶华心里欣喜,但面上并没有体现出来,她故作镇定的笑了笑又说:“墨令郎可否告诉韶华,您来此的用意?”
“恋慕小姐”墨苏不假思索说道,让易韶华看不懂他的用意。
“令郎说的可是真话?若是不喜欢韶华,令郎也可以不娶韶华,自取些银两离去。”
“世人皆说,易小姐是被人养在深闺里的金丝雀,可依不才看来,小姐不似一般的闺阁女子,故心爱之,若是小姐嫌不才貌寝,大可不嫁于不才,不才也非是为了金钱而来。”他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就足以让易韶华爱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