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走到了近前,众人都仰头看着他,只见此人身高三丈有余,满身毛发浓密,面貌凶悍,厚厚的嘴唇支排着,露出黄黄的、熊牙一般的巨齿。他突然裂开嘴,做出了一个疑似笑容的面部心情。
“你就是熊放,熊盟主?”
“好说,”熊放皱起眉,看着劈面那人耳中的语言同步翻译器,有备而来啊,“你是雨之国人?”
“不错,”那人道,他的翻译器中传出的语言是标志的南封官话,和他雨之国壮硕的体格、容貌颇为违和,“不外,我是控熊部落之人,也就是说,我们有配合的敌人。”
“控熊部落和控狼部落是世仇,我也听闻过,”熊放沉声道,“可是,你怎么能证明你的身份?”
那巨人发出了大笑声,“听说过控熊部落的雷萨吗?”
笑声中,巨人身形又涨,成了一头顶天立地的巨猿。武盟之人鼓噪一声,纷纷退却。
片刻后,雷萨恢复了人身,熊放知道他是谁了,所有大可国人、亡苦国人都知道这个恶魔是谁。
“不错,我们和你一样,都视控狼部落为敌人,但是,你这屠戮可苗城的元凶,更是我亡苦国人眼中之钉,肉中之刺,”熊放握紧了拳头,“你还想和我们相助,当我熊放是不分是非之人吗?”
“说得对!”
身后武盟的男人们齐声喝道,纷纷亮出了兵刃。
雷萨愣了一下,他脸色阴沉了下来,“既是如此,我现在也不想与你们为敌,不外我提醒你们一句,奥格不在地下呵护所,现在下面空空荡荡,你们何须非走这崎岖之路?”
雷萨说完,脚一顿地,高高跃起,腾空而去。
熊放脸色一变,他没想到这雷萨也拥有了航行的能力,如果雷萨和他们联手,将是一大助力,但是,大节不能亏,此事不必再想,倒是雷萨的提议……
熊放叫来赛诸葛,胜伯温,另有三山五岳的几位知名大侠,配合商量了一番。决定接纳雷萨的建议,在前方第一个乡村进入地下呵护所。
地下呵护所四通八达,分叉处全竖着清晰的路标,上写距离某地另有多远,地下的铁道已经铺排好几天了,汤阳郡、苏阳郡那一片已经通上了那种长筒子车,秦博士正在疏通各个国家的关系,据说进行得很顺利,预计用不了不久,各郡之间就能靠那种长筒子车联通了,熊放隐隐觉得,这个举动会对“江湖”发生很大的影响。
江湖。
熊放苦笑道,现在的江湖太小了,现在的天下都太小了,以后的生活,将围绕着天上进行。整个江湖都没落了。
差池,不另有个空羽情吗?他也是江湖人,他现在也是天上人。
看来,江湖还将延续下去。
前面的出口写着黔灵山,熊放已经派人在四周的居民区找过一圈儿,奇怪的是,尽管刚刚发生过战乱,但并没有人躲在地下呵护所,联想到天之国人的残暴,熊放心中惴惴不安,他顺着地下呵护所的出口拾阶而上,来到了黔灵山脚下,青山如旧,只是不知人事如何?
五万人马声势赫赫,从山上看去,似乎一条长长的蜈蚣缘山而上,熊放就是那蜈蚣的头。刚到半山腰,蜈蚣头突然停住了,后面的身子却还在朝上涌,慢慢地酿成了一个大土鳖。
“宗主,您回来了。”山道上跪了六个自然宗的门生,更多的门生正从山顶朝下迎。
“山上没事吧。”熊放压住忐忑,朗声问道。
“没事,宗主,”打头的那个门生回到,“这里连一个雨之国人都没来。”
“好,我们山上说话,快去付托准备饮食,特别是要备足酒,招待列位兄弟。”
当头的门生又看了一眼后面的雄师,咽了下口水,反身朝山上跑去了。
众人吵吵嚷嚷,上了山顶,帮着自然宗门生在自然宗大殿前的广场上摆放方桌、条凳,熊放和几个武林名宿进入自然宗大殿,在会客堂坐定,听自然宗的大门生孙守成禀告最近发生的事情。
“这么说,雨之国人连九盘城都不占了?”熊放讶异道。
“不错,”孙守成今年二十八岁,资质不错,但为人谨慎有余,冲劲儿不足,熊放留他在山中守山,很少外派,“那雨之国人骑着巨狼,在九盘城中烧杀淫掠了几日,因为住不惯这山城,全撤到红江劈面的江湾沃土去了。”
“有这等事?”赛诸葛摸着白胡子,喝了一口茶,“不外细思之下,也不足为怪。像雨之国那样的蛮人,又骑着那样的巨兽,自然喜欢沃野千里、水草丰茂、牲畜众多的江湾沃地了。”
“说得不错,”熊放皱眉道,“不外江湾沃地一马平川,最利于雨之国人作战,我们在那里,恐怕讨不了好。”
众人一时一筹莫展,熊放爽性请先各人入席,明日五更,由他穿上从秦博士处购得的航行机甲,先去探一探再说。
众豪客一夜尽欢不提,第二日天刚蒙蒙亮,熊放束上紧身衣靠,按上银色机甲,从后山的宅子升空,朝山下飞去。这机甲终归是外物,熊放小心翼翼地利用着,他不愿飞得太高,因此只得小心地规避崎岖差异的树尖和石柱,很快阵势变平,一条红色的大江朝东南飞跃而去,在二百里开外转了一个大弯,转而朝东北偏向流去,在两者之间,形成了宽大的、肥沃的攻击平原,是为江湾沃地。
到了这片红色的沃土,熊放航行速度加速,贴地向东北要地行去,一路上也见了些花花卉草,麋鹿野狼,但一个雨之国人也没见到,也没听到那种巨兽的吼叫。慢慢的,鸟兽绝迹,四周静得能够听见小草的呼吸,熊放紧张起来,降低了速度,远远的,看到了那片枫林。
红江攻击成了红色的江湾沃土,江湾沃土中南部,有着这片著名的枫林。这里的枫树品种差异于其他各郡常见的枫种,其叶四季长红,且每个季节有每个季节的红法,春季的嫩红,夏季的壮红,秋季的火红,冬季的臧红,各有各的好,再衬着千里红土,更有壮丽之感,比那些以红枫闻名的大山更值得流连,是以往日里游人不停。说起来,三个光幕泛起后,天空越来越红,这枫林更显得天地木一色,宏丽异常,但是游人绝迹,这般美景全交于鸟兽。今日鸟兽也没了,不言而喻,雨之国人就在近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