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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活之1999年的夏天

第四十三章 我能做你的女朋友吗?(1)

重活之1999年的夏天 原来是狐狸 2008 2021-04-25 11:59:51

  “林丽丽,有什么处置惩罚不了的再跟我汇报。”

  “老板,你真要回县里念书啊?”都开了公司,还回去念书,林丽丽一脸蒙圈,不得不提醒小老板:“老板,目前咱们公司在初始生长阶段,你~”

  “学业要紧。”

  “鹅鹅鹅~”

  “耀仔,走了。”

  部署好,陈景旭给人的感受就像退居幕后,带着林耀仔回家。

  林耀仔:“景旭,唔念书都无所谓啦。”

  “唔念书点有文化,俾你带薪念书,走了。”

  “甘都得?”

  上几个星期是带薪休假,这一次是带薪念书,林耀仔眉笑颜开:“走咯走咯。”

  “八月末,入秋了啊!”陈景旭坐火车上,看着窗外的风物,这个夏天过的真快,短短几个月,陈景旭从几十块的资本生长到超百万身家,这要是传出去恐怕掀起惊天骇浪。

  回到遂县。

  照旧家乡的空气新鲜啊(心理作用)。

  “一片坑坑洼洼。”陈景旭琢磨着买下这片地皮,未来全丰广场就是在这个位置,一度成为县内最繁荣兴盛的地段。

  “再把四周的地皮全部买下来~”陈景旭馋了,圈地什么的,也没有须要跑那么远,只要是黄金地段,县城地价的升值空间并不输于一线都市。

  前提是你能提前知晓哪个位置是黄金地段,然后坐等拆迁。

  一夜暴富的可能,触手可及。

  “旭哥!!”

  妹妹晓雨见到陈景旭回家很开兴的,这段时间给她买了许多几何许多几何礼物跟新衣服,想要什么,只要开口就没有得不到的。

  “爸妈呢,在哪里租屋子?”因为要建屋子,所以他们家临时搬出去,让修建工折腾,妹妹晓雨一小我私家接他。

  晓雨:“在狗仔家住的那里。”

  “狗仔?”

  陈景旭才想起有个玩伴叫狗仔,比陈景旭大一圈。

  玩了里面,狗仔就搬迁了,另有一个叫成龙,跟那个影视名人艺名一模一样。

  很久没有见过他们了,谈不上想吧,未来他们也没有过多交集,另有文伟锋,文思文,文思杰,上了初中就没有见过频频面了。

  “妈,我接到旭哥了。”

  “甘就快滴洗洗手食饭。”

  虽然有钱了,但怙恃习惯了粗茶淡饭,所以没有买什么,以前陈景旭煎个蛋就又一顿了。

  “妈,租的屋子有点小啊,另有有这么多家私。”

  “迁就拼集,另外给你跟哥也租了单间。”

  “行。”

  陈景旭摸进房间,他的书包书籍都在房间桌架上整整齐齐摆放着,肯定是老爸弄得,用母亲的话说,只有他才有这样的闲时光。

  “景旭,你睡上铺。”上下床,陈景旭上初中,陈景兴上技校,是县里面的技校,学数控机床专业。

  没措施。

  英语只会ABC,数学函数又不懂,只能进技校学习一技之长。

  陈景旭想起来了,初三结业前家人给了他的人生做选择,投军照旧读技校。

  毫无疑问,因为怕辛苦选择了继续读技校,现在想想挺忏悔的,早知道就选择投军了。

  有个台词不是这样讲的吗,投军忏悔三年,不妥兵忏悔一辈子。

  陈景旭跃跃欲试,这一次如果有时间,他想选择投军。

  “哥,是你想要上技校,照旧妈让你上技校的,高中考不上吗?”陈景旭爬上铺上,很好奇这个问题。

  “考砸了,数控是我想学的。”

  “原来是这样。”

  “哥,你在看什么?”

  “故事会。”

  “呃呃,我还以为你在学习呢,看什么故事会?”

  “给一本你看。”

  哥把一本故事会甩给陈景旭,故事会,没有小说网站前写的小说都是以书刊,报纸,出书,故事会的形式进行的。

  陈景旭清楚未来有许多火的一滩糊涂的小说,如果提前复制出来,那岂不是可以成就大神?

  斗罗大陆,斗破苍穹,诛仙,将夜,仙逆,神墓,邪神传说,吞噬星空,坏蛋是怎样炼成的,等等等等~

  整一部出来,陈景旭分分钟在未来的小说界封神啊!

  可惜陈景旭只能记得或许,细微到每个段落他办不到啊。

  没措施,他是人脑并非电脑,回来也没有携带几十个G的内存,所以陈景旭想要封神,他成疯神还差不多。

  “旭哥旭哥。”

  “乜事?”

  “俾封信你,有人俾你情信哦。”

  “是咩?”

  陈景旭把故事会放一边,接过信,这是一封遗憾的信。

  曾经的曾经他因为尴尬,把一封信撕毁了,导致成了青葱岁月的遗憾。

  致陈景旭。

  现在的你一定很忙吧,频频到你家找你都找不到你,跟你妹妹晓雨探询你,听说你上了广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哦,禁绝忘了我。

  不知道我对你的情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一见钟情照旧日久生爱?不外现在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你的影子已经深深的在我心里扎下了根,你知道吗?每次遇见你我的心总会跳的很厉害。我期待着你对我说话;期待着你对我微笑,似乎你的言行带着一种神奇的魔力,总会让我感应一种莫名的满足,这或许就是爱吧,我经常这样想。

  看到此外女孩依偎在男友身旁在公园里幸福的徜徉,我就会想有一天我们是不是也会像他们一样在这里谈天散步?那样的话我该是何等的幸福啊,我这样是不是很傻?

  好几页纸。

  陈景旭很认真的看完,最后一页,最下方,郑景碧留。

  毫无疑问,这封情书是郑景碧写给他的:“要不要回呢?”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其时已惘然。

  陈景旭禁绝备回了,因为凭据剧情生长,郑景碧会拥有一个更好的生活。

  而且陈景旭也没有措施允许她什么,因为心里有人了。

  另有一页啊。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原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就要争取:“陈景旭,我能做你女朋友吗?”

  这才是情书里最后一段话,也是最重点的一句话。

  我能做你女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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