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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诸天找祥瑞

第三十一章 狩猎

我在诸天找祥瑞 怼猫 2205 2021-02-01 21:16:08

  “你一直都是一小我私家。”黑黑暗能传来一声微不行察的叹息,“和我一样。”

  “诶?”阿蛮意外地睁大眼睛,她看到李善站了起来,手掌放在胸口,心情十分认真。

  “我能理解的,因为我从小也是孤身一人,没有见过怙恃,一小我私家在这个很大的世界。”李善落寞地说。

  “就算如此,有的时候照旧会想哭,所以,想哭的时候就哭吧,我不会讥笑你的。”

  阿蛮眼中蕴满泪水,似乎找到了一个发泄口,晶莹的泪光如连串的珍珠般掉落下来。

  李善轻轻拥着她,鼻子阵阵发酸,他很久没有过这种惆怅的情绪了。

  “他们抱起来了。”

  “天哪,阿蛮姐都被弄哭了。”

  “这么劲爆,快让我也看看。”

  窗户背后传来窃窃私语的声音,语气中有种奇妙的兴奋感,阿蛮涨红了脸,抹掉泪水冲出门外,顺手抄起一根很结实的棍子,大杀四方!

  李善听到一阵鸡飞狗走的声音,他无奈地笑了笑,感受先前的行为实在不像他的作风。

  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李善睁开眼睛,阿蛮的毛毯真的超级暖和,睡一觉后满身精力充沛。

  李善推开门,阿蛮正在晾他昨天换的衣服,旋即感应欠美意思,“阿蛮真是勤快啊。”

  “是吗,我倒没这么觉得。”阿蛮觉得这都是理所应当的。

  每天早上阿蛮都要练习古武术,李善随着已往看了一会儿,眼中露出惊讶之色。

  少女的行动刚劲有力,隐隐中蕴含古老玄妙的意境,每一击浑然天成,无懈可击。

  这是一种强大的武道传承,涂山氏能在竞争残酷的大荒中活下来,不是没有原因的。

  不外古武术的门槛也挺高,李善看了半天没看懂,没几年时间潜下心来修炼别想入门。

  趁着阿蛮和其他少年练武的时间,李善抓紧时间修炼,大荒内灵气丰裕,修炼起来事半功倍。

  练武结束后,阿蛮支支吾吾隧道:“李善......我,我想你和我一起去狩猎。”

  在大荒,男女之间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两小我私家一起去狩猎凶兽。

  这是实力的认可,这是信任的体现,危险的狩猎中,还能看出一小我私家最真实的品质。

  “好啊。”李善欣然允许,他也正闲着呢,“就我们两个?”

  阿蛮点了颔首,她单独猎杀过五米级的凶兽,具备独自离开部落的资格,虽然这回是和李善一起。

  “这大荒的地方我都很熟悉,哪里是宁静的,哪里有强大的凶兽,这些我都知道。”阿蛮说。

  “那还等什么,有我在,太古魔种都不敢放肆。”李善神气十足,说得跟真的一样。

  在部落里自信的男人最有魅力,那种畏惧凶兽不敢外出的窝囊废,媳妇都讨不到。

  阿蛮带上弓箭和箭袋,光是那玄色巨弓就比她人都还要大,李善很担忧把少女的小蛮腰给压断了,“能背得动吗?要不我来。”

  阿蛮想了想,真就把这父亲遗留下来的玄色巨弓交给李善,看他能不能拿得动。

  “好重!”玄色大弓不知什么质料制作,奇重无比,普通人别说开弓,提都提不动,但李善身体里流淌着麒麟血,自然绝不艰辛。

  他一副犹有余力的样子,拉开弓弦瞄准远方。

  “......!”阿蛮从小用凶兽血锻炼体质,所以能使用这把巨弓,想不到李善也能拉得动。

  在部落的人看来,外界的人体质羸弱,一碰就倒,李善却是个特例。

  “你的力气真不小,部落里能拉开这副弓的人没有几个。”阿蛮讶异地说,力气大的男人在部落可是很受接待的。

  李善把巨弓背起来,现在他也有几分猎人的意思,要深入大荒抓捕猎物。

  阿蛮还分给李善一把包裹在牛皮里的小匕首,说是等会可以用来防身。

  “这不是武器吗?”

  阿蛮摇了摇头,解释道,这种小巧的武器在大荒基础没用,更多时候都是当工具使用。

  他们面对的敌人是五米级乃至十米级的凶兽,十公分的小匕首扎人家身上,就跟蚊子叮一下差不多。

  凶兽体质强悍,它要拍一掌过来,铁定得失事故,所以匕首,乃至长剑这些武器都不适合,必须要巨剑,巨斧等巨大化武器。

  “这把父亲留给我的大弓,只能在远距离使用,一旦凶兽靠近过来,照旧要用我们的身体去战斗。”

  在大荒体质才是实力尺度,谁的体质更强谁就赢,人和凶兽的体质都异常强悍,十分恐怖。

  “我知道了,别看我这样身体也是很棒的,一拳打飞凶兽不在话下。”

  阿蛮扑哧一笑,当他是在开玩笑,李善依依不饶地追上去,他是那种吹牛的人吗。

  “我见过的凶兽说不定比你还多,太古魔种都见过好几只。”

  阿蛮一脸不信,道:“太古魔种是大荒最强的,族长爷爷说凡人基础不行能战胜它们,或许只有神仙才气办到。

  “你真见过太古魔种的话,那就说来听听,假话我可是能听出来的,我最讨厌说谎的人,晚上你就看着我用饭好了。”

  李善跳到阿蛮面前,还看着她吃,这可能吗。

  “大荒里有龙的儿子,叫睚眦,豹身龙首,性格很是顽强,或许就像那边的山一样高。”

  “有遮天蔽日的翅膀,那是大鹏的子女,羽毛在太阳下如黄金闪耀,双翼展开能掀起风暴。”

  “我最讨厌的照旧一只大猴子,丢石头偷袭有一手。”

  阿蛮震惊了,在族中老人的嘴里,她确实听到过这些太古魔种的传说,屹立在大荒极点的可怕存在。

  李善说得有鼻子有眼,增加了许多细节,阿蛮也犯了迷糊,难道说他真的见过,一般人见到太古魔种那另有命?它们战斗的余波都能毁天灭地。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另有许多凶兽我都见过的,就像下饺子一样。”李善道。

  “你确实厉害,对大荒很有了解。”阿蛮失落地低下头,她这个生活在大荒的人知道竟然还没有李善一个外人多,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不不不,照旧你厉害,我得随着你才气活下去,比方说现在,我已经完全记不得回去的路了,你说是不是很笨。”李善坦诚道。

  真把李善丢进大荒几天就得要命,论野外生存经验阿蛮完爆他,就现在,他不知道怎么走了,但阿蛮总是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找到一条人能勉强通过的路。

  阿蛮抬起头,喜笑颜开,“那你跟紧我,不要走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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