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手术很乐成
沈暮从病床上苏醒过来时,感受脑袋有些迷糊。
映入眼帘的是斑驳的墙面上,一盏沾满灰尘的日光灯不时闪烁,两端与灯座接触的位置已然变得乌黑一片。
“你醒啦?”
一道轻柔的声音徐徐响起,陪同脚步声传来:“放心吧,手术很乐成!”
“嗯?”
沈暮目光一颤,瞬间清醒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翻身坐起,掀开被褥,拉开裤子往里望去,行动一气呵成,熟练得有些让人心疼。
“呼……”
紧接着,他长长舒了一口大气,还在就好,还在就好!
不远处,身穿白大褂的年轻护士脚步一顿,黛眉微蹙,对沈暮的怪异行为甚是不解,脸上还挂着一抹微怒。
打个局部麻醉而已,这家伙都能睡着?
现在还当着她的面无礼,若非精神出了问题就是流氓。
一念及此,护士脸色随着垮了下来:“如果没有不适就走吧,右手一天内最好不要碰水,‘小针刀治疗’一般不会留疤!”
她又一次领悟到“人不行貌相”的真谛。
就好比眼前这位,看上去眼眸漆黑得犹如两颗墨玉,棱角明白的五官更是俊朗得太过,可他的品德就……
“小针刀治疗?”
刚刚松了口气的沈暮闻言,蓦地神情大变,以极不确定的口吻问道:“我做的是腱鞘炎手术?”
他的影象里,明白是自己被诊断出脑瘤,为了查明是良性照旧恶性,才不得不配合医生做进一步检察。
为何醒过来之后就变了?
腱鞘炎手术他照旧有印象的,那是他人生中唯一一次手术,时间在2004年大学结业。
等等,2004年?
沈暮抬头,看向屋顶一台旋转着的三叶吊扇……
在他生活那个年代,这种电器差不多属于淘汰品了,除却少数车间和一些农村外,险些难以得见。
而他前往检测脑瘤的魔都第六医院,无论是门诊照旧病房,早已全部换成了空调。
怎么会有过时多年的产物存在?
“不是腱鞘炎难不成是腱膜炎?赶忙走,另有更多的病人等我照顾!”
护士语气不善,留下这句话后掉头就走。
她觉得自己挺委屈的,沈暮因做个小手术昏睡已往,把主治医师吓得不轻,特意部署人重点看护,担忧泛起什么意外。
护士见这个年轻人长得帅气,主动接下了这个差事,本想着等他醒来后认识一番,哪知遇到了神经病。
连自己的病是手是脚都分不清?
真想诅咒他这辈子吃不上四个菜!
“你等一下……”
沈暮追到门口时,却见护士头也不回地远去。
他愣在原地许久才离开,连自己是如何走出病房都不知道。
直到出了六院大门,看到狭窄破旧的门路,以及影象深处只有一根立柱的公交站时,他才终于确信,现在是2004年。
“看来,我也成了重生雄师中的一员!”
沈暮摇头笑了笑,分不清是兴奋照旧失落。
前世的他结业后投身事情,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普通人,尝尽世间艰辛、看尽人世百态,多年后才找到时机自主创业。
可是,凡人口中的老板,也不外是人前风物,没有几人清楚他们背后的辛酸。
沈暮直到36岁那年才算彻底翻身,在魔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大屋子,加上其他资产,身价数千万。
这点成就在真正有钱人眼里自然算不得什么,可对一个从偏远地域农村出来的普通人来说,已是用尽全力,险些每天都累到精疲力竭。
好不容易稳定下来,当他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时,身边同龄人的孩子都过了打酱油年纪。
沈暮也认识过几位年轻女人,奈何那个年代女孩儿太过现实,看中的都是他的身家,与所谓的恋爱基础搭不上边。
如此又已往两年,最后期待他的却是脑瘤!
“而已,既然老天都给我重活一次的时机,除了珍惜,我还能怎么办?”
沈暮没有立即搭车,他顶着狠毒的太阳,徐徐沿着马路西行。
他需要时间理清思绪!
夏日的空气显得沉闷,炎炎似火的赤日已让他满身冒汗,但他似乎完全察觉不到。
顺手在裤袋里摸了摸,沈暮掏出了一个手机——诺基亚8250。
这是他的第一部手机,已经使用两年多,尚未正式事情前,并没有更换的计划。
事实上,在这个年代,哪怕8250上市三年之久仍旧有市场,究竟是当世第一款蓝屏手机,号称能砸核桃。
沈暮特意看了一下时间:2004年6月30日。
马路劈面,位育中学门口有不少学生,应该是前来领取通知书的。
几名十多岁的少男少女蜂拥在一起,站在街边小卖部门前的遮阳伞下,各自手里拿着一根冰棍,满脸笑容,正热情地交流着什么。
依沈暮的料想,他们绝不是在问对方考得如何?
或许是询问热血传奇升了几多级,亦或是讨论暑假能到什么地方旅游。
见此一幕,沈暮情不自禁露出一抹笑意:
年轻真好!
曾几何时,他每每看到这种局面,总会叹息青春不再,现在,22岁的他同样敢高呼一声:我正年轻!
沈暮突然觉得,重活一次未必是坏事。
至少他有了更多的选择,完全可以不走上一世那条路。
曾经,他活得太累!
这一世,他要活得像小我私家样!
虽然,以沈暮的心性以及对当世的了解,深知要完成这一目标,首先得拥有足够的钱!
继续前行,不多时看到右侧两栋金黄色的高楼,再次叫醒了他的影象。
神旺大酒店,在后世火爆得不行,可如今因为门前的门路尚未翻修,地铁九号线还在计划中,客流少得可怜。
没过多久,沈暮才注意到上衣尽数被汗水浸湿,坚决来到公交车站。
“滴~滴滴!”
手机震动,铃声响起。
见屏幕上显示着“囡囡”两个字,沈暮眉头微皱,稍作迟疑才按下接听键。
“喂!”
他有意控制着声音,因为现在尚未记起对方是谁,那个名字的主人显然是个女孩才对。
“沈哥哥吗,我是囡囡。”
劈面,一道清脆的童音响起。
“嗯,是我。”
沈暮开口,惜字如金,担忧说错什么,同时竭力翻寻影象。
“沈哥哥我跟你说,今天就不用来我家补课了,我妈要带我出去和她朋友用饭,你明天下午过来吧。”
囡囡的声音很欢快,听上去应该不会凌驾十岁。
“好的,那咱们明天见!”
沈暮快速挂断电话,总算记起对方是谁?
小囡囡是他家教领导的一个学生,单亲家庭,有着优渥的家境,却是她妈妈一小我私家缔造出来的。
沈暮暗道侥幸,如果今晚突然叫他已往,他未必能领导好小丫头,时隔多年,那些书本上的知识早就打包还给了老师。
倘若是明天已往,则问题不大,究竟小囡囡才上小学二年级,稍稍准备一下足以应付。
没有稳定的收入之前,这一份家教事情他还不能丢。
虽然了,重生回来的他,清楚往后十多年的形势和机缘,如果能快速赚取第一桶金,未必须要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