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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归家乡

第四十七章 她

春分归家乡 飞翔的墨颜 1680 2020-11-08 22:33:58

  遇到他那一年,她只有21岁,大学还没有结业。

  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影戏,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小我私家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峻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

  她顺着同学手指的偏向看已往,那个男孩子有--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基础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随着-一个整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

  她忍不住又转头去看他,恰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工具“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转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恼怒的小狮子--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各人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行动。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突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辉煌光耀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小我私家,一个是大学生,结业后进了--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事情、整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跑回家跟怙恃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怙恃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下吧。

  及待见到他,怙恃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身世、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怙恃心头的刺。

  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工具?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事情都没有,你随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就地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怙恃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今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照旧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怙恃

  说是今后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

  话就能切断的。

  谁都未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

  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小我私家,不再和那群狐

  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

  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

  找了一份事情,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

  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

  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

  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

  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

  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

  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

  他们换了大屋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

  谁知道,他照旧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小我私家在家里畏惧,纵然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有身以后,行动未便,他甚至每晚给她洗脚。听别人说她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谢谢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阻挡,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随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怙恃接受了。

  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立誓,今生要对她好,-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离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

飞翔的墨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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